6月11日交了房租但一直還未搬入,6月23日晚去看房時竟發現空床上多了一床被褥,廚房裡還晾著衣物,感覺有人住過,因此提出退房。中介稱,是因未鎖門導致,租客需支付違約金。
6月11日,孫先生與西安德興嘉業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籤了租房合同,租住的房屋為5室一廳的合租房,每月房租500元。孫先生說,因工作原因他只能6月底入住,協商後約定租期從6月15日開始至2020年5月。
「房租是按季度交的,籤合同那天我交了3個月的房租還有一年的管理費,一共交了1836元,6月8日還交了500元的押金。」孫先生說,6月11日他拿到了租住房間的鑰匙。「我那天也去看房了,房間裡有一張空床、衣櫃、桌子,還帶廚房。因為他們還沒給我大門的鑰匙,我走的時候,只把房間的門閉上了,沒有反鎖。」
孫先生說,6月23日,隔了12天,他再去自己房間時發現,空床上竟然多了一床被褥,廚房裡的晾衣架上還晾了床單、衣物,感覺有人住過。
「我給中介說了後,25日中介說讓人把東西搬走了,但不說是誰放的,態度也特別不好。我交了房租,房間還被人用了,感覺膈應的很,就不想再租了。」孫先生說,7月1日,他拿著租房合同、鑰匙去中介公司申請退房,但對方說是他違約,所以只能退500元,而且要到8月1日才能退費。
7月5日上午,華商報記者聯繫到給孫先生辦理租房業務的蔡先生,他說,房子是合租房,孫先生房間的鑰匙只有孫先生有,他們也不知道是誰在裡面住了的。「他的房門沒有關裡面也是空的,可能其他室友以為房子沒租出去,朋友來的時候就在那住了,但現在裡面的東西都搬出去了。」
蔡先生說,現在是孫先生不住了要退房,而且是他沒把房門鎖好讓別人進去了,跟公司無關,所以按合同,孫先生要支付違約金。「他去公司已經談完了,退多錢我不知道,房子現在是空著的,肯定要重新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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