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0年12月18日 20:06:02 中財網 |
原標題:
廣發證券:獨立董事關於廣發信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廣發乾和投資有限公司與
吉林敖東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資的關聯/連交易的獨立意見
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於廣發信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廣發乾和投資有限公司與
吉林敖東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資的關聯/連交易的獨立意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關於在上市公司
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香港聯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等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及《
廣發證券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我們作為
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
的獨立董事,本著認真、負責的態度,審閱了關於廣發信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
廣發乾和投資有限公司與
吉林敖東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資的關聯/連交
易的議案,並基於獨立判斷立場,發表如下獨立意見:
1、本次關聯/連交易投資設立基金將充分發揮公司在市場化運作、併購重組
及金融創新的特長,為合伙人創造價值,實現產業資源與金融資本的良性互動;
將有利於公司進一步優化業務結構,對提高公司利潤水平帶來積極的影響。
2、本次關聯/連交易內容合理、定價公允,不影響公司經營活動的獨立性。
3、本次關聯/連交易的審議和決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其
他規範性法律文件的規定。
因此,我們認為,本次關聯/連交易事項符合外部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規章
制度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其他股東特別是非關聯/連股東和中小股東
利益的情形。
獨立董事:
範立夫 胡 濱 梁碩玲 黎文靖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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