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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培大大
父母養育之恩堪比天高和海深,小時候的我們或許不懂父母的艱辛,越長大越是理解父母將我們從襁褓之中撫養成人,這麼多年的付出不可謂不多,當我們成家立業之後,理應發揚烏鴉反哺的精神,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之內給予父母適當的物質幫助,即使父母不需要我們的物質幫助,但相信很多做兒女的也會給予,不求別的,只要父母接受了也就是接受了兒女的孝心,自己的內心也會獲得安寧。
但是現實總歸遇到各種各樣的情況,比如說,小時候的我們幻想長大了有本事,掙大錢了對父母怎麼樣怎麼樣,但當我們真正走上社會了才發現賺錢是如此之艱難,想把小時候單純天真的想法變成現實難度猶如登天之難,但即便我們大多數人都是普通人,過著普通的生活,但每次回家看望父母,我們仍然會願意在我們普通的生活能力範疇之內給予父母一定的物質贍養。
有一句歌詞:老人不圖兒女為家做多大貢獻,一輩子不容易,就圖個團團圓圓。其實父母不一定真的需要兒女的錢和東西,他們只希望我們能夠過得幸福安康,兒女的幸福就是父母的幸福,但同樣,父母露出滿意的笑容也就是我們的幸福感來源。
「你回娘家買點東西就好了,不需要給你爸媽錢,以後孩子還要等著用錢呢」
有這麼一對夫妻,妻子隨著丈夫遠嫁他鄉,丈夫只是家附近工廠裡面一名普通的工人,妻子剛生產完小孩,在家還在恢復當中,丈夫平時在工廠上班,白天根本沒空在家照顧妻子孩子,所以為了照顧帶孩子的兒媳,婆婆就搬過來和兒子兒媳住一起。
妻子有了小孩之後,更加能體會到一個做母親的心,理解自己父母把自己從小養到成人一直到出嫁非常不容易。在認識現在丈夫之前,妻子也是在外打工,妻子的爸媽在老家農村種地,屬於那種靠天吃飯的老農民,妻子雖然當時收入也不高,但只要回家,都會給點錢給爸媽,不僅是心疼爸媽的不容易,也是為了報答父母多年來的養育之恩吧。
雖說是遠嫁他鄉,但在現在高鐵四通八達的便捷交通環境下,回老家坐高鐵只需要四個小時不到。妻子在生完孩子幾個月後,甚是想念父母,再者也是想讓自己的父母見見自己的外孫,在向丈夫和婆婆辭別後就踏上了返鄉的路途,回到家的久違感讓妻子甚是懷念在家的感覺,同樣地,妻子知道父母不容易,提前電話讓父母不要花錢亂破費,並且在見完父母回去的臨別之際,妻子也照樣拿出了一點錢給父母,叮囑父母在家好好照顧自己,不要太捨不得吃穿,自己在外地不能及時在父母身邊照應,這點錢就當是為女兒的一份心意。
回到家後,妻子滿心欣喜地將自己在老家經歷的生活告訴了丈夫,當告訴丈夫自己臨別前為了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給了父母一點錢的時候,丈夫臉色立馬就變了:「我覺得我們現在正在用錢的時候,孩子還小,以後用錢的地方多著呢,現在就我一個人在廠子裡面上班,工資你知道的也沒多少,我覺得你回娘家我不反對,是不是以後你回娘家咱們換一種報答的方式,買點吃的東西給你爸媽就好了,不需要每次回去都給錢吧?你覺得呢?」
「你這麼說我就不開心了,首先我是用的我之前自己餘下的錢給的我爸媽,我並沒有用你的工資去借花獻佛,其次,我爸媽養育我這麼大是很不容易的,當然我也知道你爸媽養你長大同樣不同意,況且我拋下他們跟著你來到這,我一年也難得回去呆幾天,我給點錢給他們怎麼了?最後,我就算買吃的,我也不知道他們喜歡吃什麼,喜歡用什麼,給錢給他們,他們想買什麼就買什麼,不然自己買東西買的他們用不到那才是白瞎了錢。」
丈夫聽聞妻子如此辯解,也反駁道:「你說得有你的道理,但現在你也不上班,就我一個人在工作,我們還有上有老下有小,我不是不讓你對你爸媽好,難道非要一定給錢才算贍養嗎?我們現在的經濟壓力有多大你不是不知道,我覺得回去買點禮品就差不多了,如果以後他們有什麼地方需要用到錢了我們再出手是一樣的,起碼先把眼下的難關給度過去。」
夫妻二人為此事鬧得互不相讓,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誰也說服不了誰。
孝敬父母天經地義,孝敬的方式需要互相理解與認可
如同文中的妻子和丈夫兩人因為孝敬老人的方式產生了嚴重分歧,本來是生活中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孝敬父母是值得肯定的,也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成家立業後,囿於現實經濟的困窘,究竟是應該給錢合適還是買東西合適呢?恐怕眾說紛紜,我僅僅談談個人的看法與觀點:
1、常不在身邊的父母給錢應該更合適
如果因為工作和家庭原因,遠離了自己父母,一年到頭難得回去一兩次,那麼我以為帶東西回去的意義並不是很大也沒有多大的現實性。父母在一年之中,需求在時刻發生變化,即便是吃的食物,今天想吃這個,明天又可能想吃那個了,帶吃的東西也只能最多保父母幾天,在自己不在的漫長日子裡,很難保證滿足父母較長時間的需求,所以我以為根據自身能力,量力而行地給錢,那麼即使在自己不在父母身邊的時候,父母也能根據自身的需求進行購買自己想要的東西。
2、回家次數較多的時候帶東西應該更合適
住得離父母比較近的時候,一年之間可以經常回去看望父母,那麼可以根據父母的需求和喜好,每次回家可以適當買點他們需求的物品,畢竟自己回去的頻率較高,在父母有新的需求的時候自己又能滿足,所以這種情況應該更合適帶東西。
當然,給錢還是帶東西還是需要夫妻二人的互相理解,尤其是妻子跟隨丈夫遠嫁他鄉的女人,一年之中難得回去見父母,將自己的後半輩子奉獻給了丈夫的新家,陪丈夫贍養男方父母,必然會忽略了自己的父母。經濟窘迫也可以量力而行,適當給予一定的金錢,要知道,父母在還能有機會孝敬父母,倘若哪一天父母不在了,即使自己是千萬富翁也沒有機會再孝敬父母了。給多少是方式方法問題,而給不給則就是一個原則性的態度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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