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江門市選聘到村(社區)任職高校畢業生管理暫行辦法》(江組通〔2012〕140號)精神,現就2020年下半年江門高新區(江海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詳見《2020年下半年江門高新區(江海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對象及招聘資格條件
(一)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法規;
3.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分「應屆畢業生」「社會人員」「不限」等三類。
1.「應屆畢業生」指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須於2020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含符合廣東省擇業期規定的高校畢業生,不含2021年及以後年度畢業的在校生);
2.「社會人員」指除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外,已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人員(須於報名首日,即2020年11月16日前取得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
3.「不限」指同時面向「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兩種招聘對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可報考「應屆畢業生」的職位:①國家統一招生的2020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且就讀期間個人檔案、組織關係保管在就讀院校。②國家統一招生的2018、2019年(博士研究生放寬至201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係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③在2020年11月16日前已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且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教育部門認證,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留學回國人員;④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正在參加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或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後2年內的人員。
碩士研究生、本科生和專科生的擇業期為畢業2年內;博士研究生的擇業期為畢業5年內。擇業期從畢業證書落款日期起算。2018年(博士研究生為2015年)畢業仍在就業擇業期內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限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
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在面試資格審查時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
港澳居民符合《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試行)》和本公告規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三)其他資格條件要求
1.專業、學歷、學位要求
應聘人員應具備與招聘崗位所要求專業的學歷學位,用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學歷專業報考。招聘崗位按照《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2)進行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
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並在資格審查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應聘人員學位種類、學校院系種類、修讀課程、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後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均不能作為報名專業的依據。
招聘崗位沒有學位要求的,應聘者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名。有「全日制」要求的崗位是指應聘者應具有相應的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學歷。
2.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及其他資格以相關證書或獲得資格核定部門的正式批文為準(須於報名首日前取得)。僅考試、考核合格,未能出具證書或批文的,不視為具備相應資格。應屆畢業生未獲得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的,需在一個聘期內取得相關證書,否則作終止聘用合同處理。
3.工作經歷以在工作單位參加社會保險起始時間算起,在軍隊工作的經歷以及退役士兵在部隊服務經歷視為工作經歷。從事指定類型的工作經歷,還應以單位證明、勞動合同(或工作協議)、社會保險參保記錄等材料為依據。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期為2020年10月31日。在校全日制學習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歷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籤訂勞動合同並繳納社會保險,不視為工作經歷。
4.招聘公告所列資格條件為最低條件,凡資格條件高於公告規定要求者均可報名。
5.國有單位在編在職人員或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須徵得現工作單位或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並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意見材料在面試資格審核前提供)。國有單位臨聘人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臨聘人員身份證明等材料,原國有單位辭職(辭退)的人員須提供辭職(辭退)批覆等證明材料。
6.應聘者不得應聘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或者近姻親關係的親屬擔任負責人員的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以及與該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係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與應聘者有上述親屬關係的,或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迴避。
7.以下人員不得報名應聘:受行政開除處分或被機關事業單位辭退(單方面解聘)未滿五年的人員;曾因違反我省有關計生政策被處理未滿五年的(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計算);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或近三年在我市事業單位職員和機關僱員公開招聘中違約、不守承諾的人員;被國家職能部門列入失信人員名單的;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的人員;曾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人員
三、應聘方式
(一)報名時間及方式
應聘者可登錄「江門高新區(江海區)政務信息網組織部」
(http://fzfjg.jianghai.gov.cn/bwbj/zzbbb_147036/)查詢招聘職位信息。
具體報名時間為2020年11月16日9:00時至 11月18日17:30時,採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系統24小時開通。報名頁面從「江門高新區(江海區)政務信息網組織部」
(http://fzfjg.jianghai.gov.cn/bwbj/zzbbb_147036/)進入網上報名系統。應聘者須嚴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的指引進行網上報名。具體流程如下:
應聘者登錄相關網站-->閱讀應聘相關文件-->註冊用戶-->閱讀網上報名協議-->網上填表(簡體字)-->照片上傳(近期彩色大一寸照片,照片文件不得大於30KB)-->學歷證書、資格證書、身份證上傳(須上傳原件的掃描件,文件不得大於80KB)-->選擇崗位報名-->系統自動確認報名-->列印報名登記表(須A4紙雙面列印,資格審核時須提交)及準考證(筆試、面試、體檢的重要入場憑證,遺失不補)-->完成報名。
(二)報名要求
1.應聘者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且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者必須憑準考證、居民身份證(或臨時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及體檢(不含電子版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如居民身份證失效、遺失或更換中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申請辦理臨時居民身份證。臨時居民身份證是可代替居民身份證作為入場參加考試或體檢的法定居民身份證明憑證,居民戶口本、護照、工作證、駕駛執照、學生證、居民身份證辦證回執、派出所開具證明以及其他任何證件都不能代替居民身份證參加考試或體檢。
2.應聘者應如實、全面、準確地填寫報名登記表。「學習和工作經歷」欄目應從高中起按時間先後順序填寫起始年月、地點、單位及職務,大學期間的學習經歷須填寫清楚學校、院系、專業名稱。為方便用人單位審核是否構成迴避關係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係」欄不得漏填。如應聘者提供虛假材料,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或為「試考」虛假報名,惡意註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浪費國家資源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筆試前不安排現場資格審查,應聘者須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和招聘崗位要求,選擇與本人條件相符的崗位報考,如對招聘崗位要求不清楚,可在報名前向用人單位諮詢。同時應聘者需留有效的手機號碼並保持通訊暢通。因本人未認真閱讀公告或不清晰崗位要求,導致自身條件與招聘公告及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造成成績無效失去聘用資格的;或者因填寫電話有誤招錄單位聯繫不到應聘者的,責任由應聘者自負。
4.報名系統自動根據應聘者填寫的居民身份證號進行校核,對身份證號通過校核的,系統將自動確認報名。報名確認後應聘者可列印報名登記表,且報名資料不能再作修改。請應聘者妥善保管報名登記表,資格覆審時需提供。
(三)列印準考證
列印準考證時間待定,列印筆試準考證具體時間將於筆試開考前在「江門高新區(江海區)政務信息網組織部」另行通知。準考證是應聘者參加筆試、面試、資格覆審、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依據和證明,請妥善保管。
四、考試
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採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形式進行。為落實競爭、擇優的招聘原則,筆試設定 「開考比例」,即同崗位招聘人數與通過報名資格審核人數之比為1:X(見附件1)。凡通過報名資格審核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該崗位暫停招聘或減少招聘人數,並由江海區委組織部在筆試開考前統一發布聲明。
(一)筆試
1.組織實施。筆試由江海區委組織部統一組織。考生持「粵康碼」等電子健康碼「綠碼」方可參加筆試,請考生嚴格管控自身近期活動範圍及生活、出行方式。考生須登錄「粵省事」(見附件3),在健康申報功能中如實登記個人近期旅居史、接觸史、身體健康狀況、前來江門的方式等情況。在進入筆試現場時,考生應主動出示健康「綠碼」,接受現場體溫檢測,並全程佩戴一次性醫用口罩。健康碼為紅碼、黃碼或體溫≥37.3℃,將不得進入筆試現場。
2.筆試時間和地點待定,筆試前另行公告通知,詳見筆試準考證安排。
3.考試內容根據招聘崗位所需基本能力素質的側重點分為A、B二類:A類適用於事業單位綜合類崗位,以政治、法律、公文處理與寫作、職業能力測試等公共基礎知識為主;B類適用於衛生專業技術類崗位,其中B1適用醫生、醫技類崗位,以醫學綜合知識為主,B2適用護理類崗位,以護理學知識為主。
4.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以同類試題分60%為合格線。筆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在「江門高新區(江海區)政務信息網組織部」
(http://fzfjg.jianghai.gov.cn/bwbj/zzbbb_147036/)公布筆試合格線和考生成績,低於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得納入面試範圍。
5.筆試加分。按照省、市有關規定,參加江門市「三支一扶」服務計劃,報名時服務期滿不超過三年或服務期滿繼續聘用,且服務期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筆試成績加10分。江門市戶籍、參加國家或省統一組織的「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高校畢業生以及江門市統一組織到村(社區)或基層其他公共管理服務組織任職的高校畢業生,參照執行。辦理筆試加分所需材料: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複印件,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及縣級以上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村(社區)書記(主任)助理提供江門市委組織部出具的任職工作證書;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製);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提供由團中央統一製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鑑定表。具體申報加分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
1.面試對象:在筆試合格線範圍內,根據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入圍面試比例(招聘人數:入圍人數=1:3)確定面試人選。人數達不到比例的,可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進行面試。面試人選出現空缺的,可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2.面試前資格審核。用人單位須在面試前對應聘者資格進行審核,審核時間地點由區委組織部通知應聘者。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審核資料如下(原件及複印件一式一份):
(1)內地居民身份證、戶口本(集體戶口需提供集體戶戶主首頁複印件並加蓋集體戶口單位或所屬公安機關公章,以及本人內頁原件)、報名登記表、準考證。
(2)招聘崗位有學歷、學位、職稱、職業資格、執業資格及其它要求的,應聘者須提供相關證書、批文或依據材料;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須提供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須附有學校教導處蓋印的各科成績表)和《學生證》,在規定時間前獲得學歷學位的,方可入職;港澳學習、留學歸國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學歷證、學位證缺失的,應提供教育主管部門開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材料。
(3)招聘崗位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應聘者須提供相關工作經歷期間在單位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或人力資源社會部門用工備案證明;要求指定類型工作經歷的,還須提供單位證明材料。
(4)國有單位在編在職人員或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須徵得現工作單位或委培、定向單位、所在院校同意並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意見材料在面試資格審核前提供)。國有單位臨聘人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臨聘人員身份證明等材料,原國有單位辭職(辭退)的人員須提供辭職(辭退)批覆等證明材料。
3.組織實施。面試由區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實施,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低於合格線的應聘者不得納入聘用範圍。
5.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公布。
(三)綜合成績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若同一崗位應聘者綜合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仍相同,則加考面試。綜合成績不合格者不得列為體檢、政審考察對象。
五、體檢
考試結束後,體檢人選在面試成績及綜合成績均合格的人員範圍中,按同崗位應聘者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等額確定。人選名單於面試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連同綜合成績一併在「江門高新區(江海區)政務信息網組織部」
(http://fzfjg.jianghai.gov.cn/bwbj/zzbbb_147036/)公布。
入圍考生在考試結束後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具體時間以網上公布為準),體檢程序、紀律、項目及標準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及《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逾期不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如上述文件尚無明確規定的,可參考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
六、考察
招聘單位須對且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規定執行,主要考察擬聘用人員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係及是否需要迴避等情況,並通過實地考察及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七、資格複查及公示
完成考察後,招聘單位將相關資料送區委組織部進行資格複查。複查發現應聘者的真實情況與公告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資格;如發現虛假材料,或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3年內不得參加高新區(江海區)事業單位考試,並記入個人誠信檔案。經覆審通過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江門高新區(江海區)政務信息網組織部」
(http://fzfjg.jianghai.gov.cn/bwbj/zzbbb_147036/)公示7個工作日。
八、試用及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後,由區委組織部制發聘用通知書。聘用人員持聘用通知書辦理關係調動、檔案遷移及報到手續。報到後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簽訂聘用合同,約定違約金標準及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內,屬於初次就業且訂立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新聘用人員因病、事假累計超過40個工作日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補足後考核,在報到後一年半內仍未補足的,視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產假、哺乳期內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補足後考核。
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單位可調整其崗位,個人不同意調崗或調崗後仍不能勝任的,將予以解聘。試用期內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用人單位將予以解聘。
九、遞補
出現以下情形的,招聘單位可在成績合格的同崗位應聘者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人選:
1.應聘者放棄面試、體檢、考察、聘用,或資格審核、體檢、考察不合格的;
2.擬聘用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3.聘用人選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是否遞補人選由招聘單位提出意見,並書面報區委組織部。如應聘者在應聘過程中,被機關錄用為公務員的,須如實報告情況,終止應聘,不再保留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
十、監督管理
應聘者、招聘單位和有關工作人員違反《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第139號令)、《江門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江人社發〔2010〕573號)規定的,將按規定追究責任。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十一、聯繫電話
單 位:中共江門市江海區委組織部
政策諮詢電話:0750-3861899、3861689(區委組織部公務員股)
監督投訴電話:0750-3861542(區委組織部辦公室)
附件:
1.2020年下半年江門高新區(江海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表
2.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
3.「粵省事」健康申報操作指引
中共江門市江海區委組織部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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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下半年江門高新區(江海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崗位表.xls
附件2:廣東省202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xls
附件3:「粵省事」健康申報操作指引.docx.docx
原標題:廣東雲浮(新興)中醫藥職業學院(籌)2020年公開招聘輔導員公告20201030
文章來源:http://www.yunfu.gov.cn/rsj/zx/tzgg/content/post_13892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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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陳志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