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殺人要償命。對於殺人犯,一旦證據確鑿,法庭上都會判決嚴重的刑罰,但是有一種人卻是例外,就是精神疾病者,由於他們不具備完全行為能力,且在作案時不具有動機和自控能力,因而有時會免於受到相應處罰。
據梨視頻11月5日報導,近日在江蘇泰州,有網友爆料稱,有一名3歲女童被33歲的女鄰居掐死後藏屍櫃。該女性鄰居疑似患有抑鬱症,在其家中找到治療精神病藥物。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
據當地一名村民描述,這兩家10年來都沒有吵過架,相處得非常好,33歲女鄰居的女兒是9歲,遇害的女孩是三歲,遇害女孩天天在鄰居家玩,喊回家吃飯都不肯,自己家的小孩也天天去她家玩。有村民提到,鄰居把女孩給掐死了還藏在柜子裡,人家找她要鑰匙開門,她不肯開,就說鑰匙掉了。
據當地村民稱,掐死孩子的那名女子大腦不正常,發病時常常不受控制。在之後的調查中,嫌疑人的家中搜出了大量精神病藥。而女子作案時,很可能正處於疾病發作狀態,如果如此,法律又該怎樣處理?
事發之後該地警方迅速介入調查,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取證。
精神病真的這麼可怕嗎?事實上,嚴重的精神病患者可能在幻覺、妄想的支配下,出現一些攻擊和傷人的行為,被攻擊對象往往都是患者的家人。如何對精神病患者進行有效監管、預防,一直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對疾病的無知讓疾病本身充滿了罪惡感與羞辱感,更讓飽受病症折磨的精神病患成了被妖魔化的特殊群體。很多人都認為「精神病人很危險」,其實這主要是由於部分病人沒有得到有效的識別和幹預,事實上,在所有的暴力犯罪案件中,精神病人肇事的發生概率遠低於正常人。
但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精神病、抑鬱症成為一些壞人的免死金牌。10月21日發生在南京溧水區一水庫的不幸事件,當事者黑衣女史某某與黃衣女劉某某已溺水身亡。二人曾為同事關係,其中推人的黑衣女史某某生前患有抑鬱症。這本身是一起惡劣的事件,令人心寒的是,因為殺人者患有抑鬱症,不少網友為她找殺人的理由。
在今年清明節前夕,四川55歲的徐某將兩個孫女推入糞坑溺亡的案件。開庭前徐某的家人向檢察院提交了諒解書,認為徐某患有精神疾病,對殺害兩個孩子的行為表示諒解,懇請司法機關對徐某從輕處罰。
精神疾病真的不該成為行兇殺人者的擋箭牌,有預謀的惡遠比精神的紊亂可怕得多。而為罪犯開脫的人,也是對亡者的不尊重。每個人都會犯錯,不論什麼原因,都要學會為自己所犯下的錯誤承擔後果,而不是找理由去逃避責任。
為自己的錯誤買單,是成長的代價,也是社會公平的保障。我國《刑法》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無論壞人是否有精神疾病,當惡劣事件發生時,法院公正地進行審判、嚴謹地遵循流程,既讓真正的精神病患者能夠得到治療,又能讓詐病者無可乘之機,也讓受害者的正義得到伸張,這才是理想狀態。法院經過核實後,可能會對精神病患者減輕量刑或者是免責,並不意味著患有精神疾病就一定會得到法庭和人民的寬恕。
生命是無價的,一名本應有著無限未來的年幼孩童被無辜地奪去了生命。希望社會和相關部門能夠以此為鑑,加強對精神病患者的關懷,同時加大對其的監管力度,以避免此類悲劇的再度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