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日,隨著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以及生活服務業納入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範圍,意味著至今已試點4年的「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在「十三五」開局之年全面收官,營業稅退出了歷史舞臺。
近來,有的商家千方百計以「發票剛好用完,給你出個收據,回頭再來換發票」、「打折了不開發票」、「自帶酒水不開發票」、「要開發票那就再多加點稅錢」等所謂的「行規」和「慣例」拒開發票,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此外有的商家向受票方額外索要各種證件或證明材料、開具發票內容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等問題時有發生,影響了購買方及時取得合法有效的發票。
發票作為稅務機關「以票管稅」的重要手段,是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勞務和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是經營活動的原始憑證,是單位和個人生產經營會計核算的主要憑證,既是買方的支出證明,也是賣方收入證明,同時還是買方維權的合法憑證。
為提高社會各界和廣大納稅人對發票基本知識認識,下面通過對發票基本知識介紹,以期對您的生產經營、工作生活帶來一些幫助。
溫州市國家稅務局
2016年10月9日
1發票的基本聯次、用途和基本內容
普通發票的基本聯次包括發票聯、記帳聯。發票聯由付款方或受票方作為付款原始憑證;記帳聯由收款方或開票方作為記帳原始憑證。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基本聯次為三聯:發票聯、抵扣聯和記帳聯。發票聯,作為購買方核算採購成本和增值稅進項稅額的記帳憑證;抵扣聯,作為購買方報送主管稅務機關認證和留存備查的憑證;記帳聯,作為銷售方核算銷售收入和增值稅銷項稅額的記帳憑證。其他聯次用途,由納稅人自行確定。
發票的基本內容包括:發票的名稱、發票代碼和號碼、聯次及用途、客戶名稱、開戶銀行及帳號、商品名稱或經營項目、計量單位、數量、單價、大小寫金額、開票人、開票日期、開票單位(個人)名稱(章)等。
2目前我省國稅發票的種類
我省國稅系統現有發票種類有: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以及普通發票等四大類。普通發票目前包括:通用機打發票、通用手工發票、通用定額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企業冠名發票、浙江省郵政服務業專用發票、浙江省醫療服務發票等。
3增值稅發票的領購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規定:需要領購發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持稅務登記證件(五證合一後為加載統一代碼的營業執照)、經辦人身份證明、發票專用章印模、《納稅人領用發票票種核定表》等,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髮票領購手續。資料齊全並符合條件的,當場發放《發票領用薄》。
如果申請領購普通發票的,持《發票領用簿》到稅務機關辦理即可。
如果申請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或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持《發票領用簿》、憑稅控盤或金稅盤等,向稅務機關辦理即可。其中,申請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必須事先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住宿業小規模納稅人自開票除外)、最高開票限額審批、稅控盤或金稅盤發行等手續。
4發票開具
單位和個人在開具發票時,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逐欄、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對作廢的發票,應當在發票上加蓋「作廢」戳記,作廢發票全部聯次妥善保管。
單位和個人在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服務的同時,應該按規定主動向付款方開具發票,不能以任何理由或藉口拒絕開具發票,不能以任何理由或藉口開具收款收據及其他憑證。開具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拒收。
購買方如果要求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須向銷售方提供購買方名稱(不得為自然人)、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帳號等信息,但不需要提供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開戶許可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登記表等相關證件或其他證明材料。
個人消費者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不需要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地址電話、開戶行及帳號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關證件或其他證明材料。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5發票保管
單位和個人向稅務機關領購發票,應該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存放和保管發票,並需建立嚴格保管制度妥善保管好發票,不得擅自損毀。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五年。保存期滿,報經稅務機關查驗後銷毀。
如果在發票保管過程中發生發票丟失、被盜情況的,應當於發現丟失當日書面報告稅務機關,並登報聲明作廢,同時依法接受稅務機關處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和代開發票(經稅務機關批准代開發票除外),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稅務機關批准,不得跨規定的使用區域攜帶、郵寄、運輸空白髮票。
6發票取得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依法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消費者購買商品或接受服務,在付款的同時,應主動索取發票。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有權拒收或向稅務機關舉報。在要求銷售方開具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或者自行填開發票入帳。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介紹他人轉讓發票;對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假發票的,不得受讓、開具、存放、攜帶、郵寄和運輸;不得以其他憑證代替發票使用。
7申請印製冠名普通發票的手續
如果您已依法辦理稅務登記,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財務和發票管理制度健全,發票使用量較大或統一發票式樣不能滿足經營活動需要的,可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申請,印製印有您單位名稱的發票。申請印製冠名發票需提供資料:《印有本單位名稱發票印製表》、經辦人身份證明、發票專用章印模、自行設計的發票樣式等。
8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特殊規定
如果您取得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應通過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領購、開具紙質增值稅發票及其相應的數據電文。
增值稅專用發票實行最高開票限額行政許可管理,即單份專用發票開具的金額合計數不得超過上限額度,最高開票限額由一般納稅人申請,主管稅務機關依法審批許可。
一般納稅人取得的用於抵扣的進項增值稅專用發票,應在開具之日起180天內到國稅機關或網上進行掃描認證(納稅信用等級為A、B類,可登錄浙江省增值稅發票查詢平臺自行勾選認證),並在認證通過的次月申報期內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如果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未在規定期限內認證、申報抵扣或申請稽核比對的,且不符合逾期認證、抵扣條件的,不得作為合法的增值稅扣稅憑證。
9稅務機關代開發票的程序
(一)申請代開增值稅普通發票
按規定依法不需要辦理稅務登記的單位和個人、或臨時取得超出領購發票使用範圍或者超過領用發票開具限額的業務收入,或被國稅機關依法收繳發票或者停止發售發票,或從外省(自治區、直轄市)來我省臨時從事經營活動且業務量小,請攜帶相關證明資料,到主管國稅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只要提供資料齊全,可以及時辦理。證明資料包括:(1)提交《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2)自然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身份證件及複印件。其他納稅人申請代開發票,提交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經辦人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二)申請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已辦理稅務登記的小規模納稅人以及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的其他可以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需要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可向主管國稅機關申請代開。提交資料包括:(1)提交《代開增值稅發票繳納稅款申報單》;(2)提交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或稅務登記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經辦人身份證件及複印件。
10發票真偽查詢渠道
稅務機關提供以下渠道鑑定發票真偽:(1)可以撥打全省12366納稅服務諮詢電話;(2)可以登錄浙江省國家稅務局發票查驗系統(http://www.zjtax.gov.cn/fpcx/)或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進行電子發票信息一致性查詢;(3)可以攜帶發票原件到主管稅務機關進行真偽鑑定。
11違反發票管理法規的處罰
單位和個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的,按法定程序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2發票舉報的途徑
單位和個人遇到經營者拒絕開具發票,開具不符合規定的發票,藉口尚未領取發票而不開發票,或以其他單據或白條代替發票等發票違法行為,可以向稅務機關舉報。舉報途徑:可以到稅務機關上門舉報;可以登錄溫州國稅網站或寫信舉報;可以電話舉報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