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截止到2015年時我國的政府外匯儲備在全球各國當中排在了第一位,由此可見外匯在我國還是佔據著相當大的比例的。
不過對於外匯的相關業務都是要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與準則來實施的,有很多人為了一己之私而遊走於法律的邊緣,其中還包括銀行未盡其相關審核職責,這些行為都是違規的。2018年12月6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就公布了今年第六批的外匯違規案例,該批所公布的違規案件數量共計達到15起,而在這15起外匯違規案例當中個人外匯違規的佔到了七起,剩下的有4家銀行以及4家企業有外匯違規行為。
個人外匯違規案件如下:
個人外匯違規案件在這次的公布名單中共計七起,其中個人非法買賣的案件佔了四起,涉案人員為香港周某,廣東楊某,江蘇徐某和遼寧馮某,這四人違規行為多為在各地賭場通過地下錢莊進行非法購買美元,買賣港幣。剩下三人為分拆逃匯案,為上海的周某與沈某以及吉林隋某,此三人為實現其非法向境外轉移資產的目的,利用境內多人購匯額度,將其個人資金分拆後匯往境外帳戶,以達目的。這七個的行為構成違規,對其七人均作相應金額罰款,納進徵信系統管理,並將其列入「關注名單」。
銀行外匯違規案件如下:
銀行外匯違規案件共計四起,分別是平安銀行廈門分行,光大銀行海口分行,東亞銀行廣州分行以及民生銀行大連分行。其中平安銀行廈門分行與光大銀行海口分行的違規行為皆為對於企業虛擬合同與提單辦理轉口貿易付匯業務,分別對平安銀行廈門分行處以280萬元罰款與光大銀行海口分行80萬元罰款。東亞銀行廣州分行因其在對方提供的資料多處存在不同時,仍舊作審核通過處理,該行為構成違規,對其銀行處以50萬元罰款,民生銀行大連分行則由於在辦理保外貸籤約和履約付匯業務時,並未做到審核要求,處以307.3萬元罰款。
企業外匯違規案件如下:
違規的四家企業分別為稷山縣康盛達蜜餞食品有限公司,寧波明輝礦業有限公司,寧波詩頂進出口有限公司以及江蘇五洋集團有限公司,這四家公司均被列為逃匯案件處理。多為貨物出口未收匯,使用無效憑證,編造虛假貿易背景,偽造提單,構造進口合同。對於這四家公司均作罰款處理並將其處罰信息列時央行徵信系統。
在上文中我們說到個人外匯違規案件時,除了罰款與列入央行徵信系統之外,我們還提到了列入「關注名單」這四個字。國家外匯管理局在通報中表明,對於企業外匯的違規行為所作出的處罰將會被列進央行的徵信系統 ,而個人外匯違規行為則作相應「關注名單」管理措施,與此同時將其有關違規處罰列進央行徵信系統當中。
對於這個「關注名單」管理措施,大家應該從這個名字當中就能夠猜到了,凡是進了這個「關注名單」那就相當於是成為了重要監督對象,就像是我們上學時老師眼中的搞「破壞」分子一樣,做什麼事情都會被拎出來作單獨的調查。而對於這個「關注名單」,國家外匯管理局也作出了相應的解釋,對於被納入到「關注名單」的對象而言,在列入名單的當年以及之後的連續兩年之內都稱之為關注期限,而在此關注期限之內的「關注名單」外人在銀行中辦理相關結售匯業務時,不僅要提供其有效的身份證件還要對其交易額作出證明,並提供一系列相關材料。而對於「關注名單」人員銀行會對其提供的相關證明資料作嚴格的審查核對,確保其交易真實性。
所以說大家要關注啦,要是進入了央行的「關注名單」以及列進徵信系統,不論是個人還是企業都會帶來不必要的麻煩,讓審核過程變得更加複雜化。看到這裡還不趕緊將這些違規行為在心中牢牢的畫上太叉叉,關進小黑屋裡,也不要有「鑽空子」的不正當想法哦,要時刻牢記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千萬別讓自己一不留神兒就進了央行的「關注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