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8日訊,母嬰保健服務機構不應進行虛假宣傳,誤導顧客;對於提供住宿的機構及其服務場所,應實施24小時值班制;應在顯著位置設立投訴電話,24小時內受理投訴,並在5個工作日內採取有效措施處理顧客投訴;技能人員應通過專業培訓,取得相關資質……自今年9月1日起,全國4000多家月子護理機構將實施統一的國家標準。
近年來,隨著人們消費能力大幅提高,專業的母嬰保健服務、月子護理機構需求與日俱增,特別是我國二孩政策全面實施後,月子護理機構從無到有、由小變大,出現井噴式發展。月子護理機構從2000年的幾十家,發展到目前的4000家以上,母嬰保健行業發展形成了一定規模。
據業內粗略估算,目前整個行業有幾十萬從業人員,每年服務的客戶人群達幾百萬人次,並且還在以每年30%左右的速度遞增。與此同時,由於缺乏行業準入規則和監管措施,也浮現出諸多問題,比如行業素養欠缺、缺乏監管,從業人員只要交錢,不用參加培訓就能辦理月嫂上崗證等。
為此,經過兩年多的專家起草、反覆論證、徵求意見以及修改完善後,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正式批准發布了這一國家標準,並將自9月1日起施行。業內認為,隨著該國家標準的出臺,以往由於缺乏行業準入規則而出現的行業亂象將受到嚴格規範。
據此次標準起草部門、全國保健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劉玲介紹,《母嬰保健服務場所通用要求》適用於提供非醫療性母嬰保健服務。標準從經營管理、從業人員、環境及設施設備、服務內容、專業技術、文件和記錄、檢查與服務質量評價、不合格服務的處置和服務改進、爭議和投訴等方面,針對我國母嬰保健服務行業的特點在服務的安全、衛生、專業和舒適四個方面提出了要求。
全國保健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還發起推出了首個「全國保健服務行業誠信服務平臺」,為消費者提供專業、安全、衛生、便捷的養生保健信息服務,平臺引入責任保險,將推動保健服務健康規範發展。
來源: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