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結識19歲女生因醉酒開房,承認自慰否認發生關係一審被判5年

2020-12-17 中企報記者直擊

開車送女生去長沙上學,吃飯喝酒,女生醉酒……7個月前,湖南男子肖某(化名)一審被以強姦罪判刑5年,但他否認趁人之危,堅稱在和女方交往,令他困惑的是,能證明兩人是情侶關係的微信聊天記錄卻莫名其妙被人卸載了。

日前,提起被羈押的弟弟,肖某姐姐說,弟弟就是特別單純、缺乏主見的直男,「對弟弟這樣的一個男人來說,判5年,5年的青春就這麼沒了?」她認為這對弟弟很不公平。如今,案件面臨二審,肖某的一審和二審辯護律師認為,長沙警方的相關鑑定結論可以證明肖某和女生之間沒有發生性關係。

30歲的肖某堅持認為自己和小婷是正常男女交往,並未趁小婷醉酒非禮>>>案發賓館男子結識19歲女生因醉酒開房被抓今年30歲的肖某在嶽陽經營一家二手車店,和妻子分居多年。沒想到意外結識在長沙上學的19歲女生小婷(化名)會給自己帶來無妄之災。肖某的姐姐告訴華商報記者,弟弟和小婷是在嶽陽一派出所辦理戶籍證明時認識的,兩人第一次見面就互生好感加了微信好友,之後像正常交往的男女朋友一樣一起看電影、吃飯和遊泳。

2019年6月9日,小婷給弟弟打電話說她要返回長沙學校。「她是自己退掉了父母給她訂的高鐵票,說讓我弟弟去車站接她送她到長沙。」肖某開車將小婷送到學校後,小婷邀請舍友一道和肖某吃飯。當晚9點,肖某約了朋友和小婷到長沙市開福區某酒吧喝了洋酒。因為小婷醉酒,他曾帶小婷到醫院醒酒,然後送小婷回學校。

但校方工作人員說擔心醉酒的小婷沒人照顧出事,最終肖某讓朋友幫忙訂了酒店,才將小婷帶到客房。2019年6月10日清晨五六點,小婷的父母從外地趕到長沙尋女,通過女兒舍友最終找到酒店。因為女兒手機關機,又發現女兒和肖某在酒店開房,認為女兒醉酒受辱,遂以女兒被強暴為由憤而報警。肖某被帶到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區分局清水塘派出所接受調查,他稱自己沒有碰過小婷,只是自己有自慰行為,兩人是談「戀愛」,而且手機裡有兩人所有微信聊天記錄,兩人之前曾經聊天聊到凌晨2點多。

但2019年7月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區分局的鑑定意見認為,對男女雙方的血液和擦拭物等檢材進行鑑定,女方當時所穿內褲斑跡檢出人精液成分,分離所得DNA與肖某血樣20個基因座基因型相同,其似然率為1.99×1028。在送檢的肖某的指甲棉籤擦拭物中檢出的DNA與其自己血樣20個基因座基因型相同,其似然率為1.99×1028。

送檢女方下體棉籤擦拭物未獲得男性生物成分DNA,送檢的肖某下體棉籤擦拭物檢出混合基因型無法比對。案發次日小婷的證言稱,6月10日下午她醒來時發現自己躺在醫院打點滴,醫務人員從她體內提取了分泌物樣品,後來母親告訴她提取的樣本和肖某的DNA吻合,證實他和她發生了性關係,之後母親帶她到公安機關配合調查。

>>>法院審理男子否認趁對方醉酒非禮,一審被判5年兩人共處一室,在客房裡究竟發生了什麼事,為肖某帶來牢獄之災?肖某的辯護律師表示,在會見肖某時,肖某否認趁對方醉酒失去意識實施非禮。肖某的辯護律師介紹,當晚肖某把小婷背到賓館,小婷醉酒嘔吐,衣褲被吐得很髒。肖某把小婷放到床上拿毛巾幫她擦拭。肖某承認當時有自慰,還隨手拿毛巾給自己也擦了擦,但是當時確實沒有發生關係。他幫她穿好褲子,把毛巾放回到衛生間,因為床上也是溼的,怕她掉下來,他就搬沙發睡在旁邊,照顧她。

次日一大早,小婷的父母就找到酒店來,小婷的爸爸亮出警務人員身份,把肖某叫出來,情緒激動地動手打了肖某的頭部,肖某就提出來要他們報警處理。小婷的父親在長沙市開福區民警到來之前把房間裡外前前後後看了幾遍,衛生間都翻了好多遍,開福區出警民警並沒有提取衛生間的毛巾。現場拍了照片也沒有作為提交作為證據。肖某當時整個人都懵了,因為女生父親的特殊身份,他感覺自己說不清楚,並受到誘導說在女方身上檢測出他的DNA。肖某的辯護律師介紹,從立案到報捕,再到移交檢察院起訴,肖某感覺自己有口難辯。一審開庭開了兩次,但一直沒判決,拖到2020年1月,長沙市開福區法院以強姦罪判處肖某有期徒刑5年。

>>>律師觀點定罪內褲的真實性、合法性、無法保證肖某的辯護律師認為,案件很多證據有問題。首先,小婷父母打電話報案時並不知道兩人是否發生了關係。2019年6月10日,小婷母親跟女兒說鑑定出肖某的精液,但鑑定樣本是在6月11日才送過去的,6月23日才出的結論,不知道小婷的母親如何提前獲知結論的,存在主觀臆測之嫌。其次,肖某手機裡微信被人卸載,能證明兩人在交往的關鍵證據喪失。案發次日上午,肖某被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民警帶到清水塘派出所訊問。肖某再三解釋,兩人在交往,手機微信聊天記錄有兩人交往的經歷,兩人相互愛慕,之前曾經有一天晚上聊到凌晨2點鐘。當時民警就要了肖某的手機密碼,並寫在手機背後,民警也查看了微信聊天記錄。「案發兩個多月後,我從派出所民警手裡取回了手機,但發現微信已經卸載了,找了專業人員也無法恢復。」肖某的辯護律師表示:「肖某一進派出所手機就被收走了,警方當時還查看手機很長時間,但最後能證明兩人是『情侶』關係的微信卻被人卸載了,而且當時警方扣押肖某的手機也沒有合法手續。」更令人感覺蹊蹺的是,「案發當天就把他控制起來,但到第二天又把人放了,後來又把他關進去。

肖某的辯護律師表示,肖某身高1.8米,經營一個二手車店,人長得還可以,肖某稱女孩對他有好感才加了微信。「兩人聊天甚至聊到凌晨2點。」但令人不解的是,能證明兩人之間關係的手機微信居然被卸載了。肖某的辯護律師指出,定罪證據內褲是小婷父親提供的,沒有其他證據相印證,據以定罪的內褲的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無法保證,應作為非法證據排除。「作為警務人員,他提供的內褲連照片也沒有,而且也沒有讓女兒籤字,更沒有經過肖某本人辨認。」肖某的辯護律師表示,小婷的父親作為利害關係人如何保證依法提取證據並交給辦案機關,又如何保證內褲提取前沒有被汙染,該案的關鍵證據女方內褲提取程序嚴重違法。

>>>審查論證委託法醫學書證結論:沒發生關係肖某的辯護律師告訴華商報記者,「我問過很多的法醫意見,長沙警方的鑑定結論也不能證明兩人發生關係。」肖某的辯護律師所在的湖南三浦律師事務所委託北京某中心作了法醫學書證審查論證,結論是兩人性器官沒有接觸,沒有體內射精。華商報記者注意到,這份法醫學書證審查認為,在大多數性犯罪案件中,在混合斑中檢測出嫌疑男性遺傳標記即可為案件提供證據,但有些案件需要對混合斑中女性成分作出個人識別,例如床單上的混合斑痕,若能夠同時檢測出與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相同性別的遺傳標記,則可以確定案發現場,如果從犯罪嫌疑人下體拭子或者衝洗液中查出被害人的基因型,則是證明嫌疑人是涉案人的有力證據。本案女方案發時所穿內褲斑跡人精液PSA檢驗結果為陽性,但DNA檢驗僅檢出肖某的基因座,說明不是兩個人的混合斑;在女方下體棉籤擦拭物中未獲得肖某的生物成分DNA,在肖某指甲棉籤擦拭物、其下體棉籤擦拭物也未獲得女方的生物成分DNA,證明兩人的性器官沒有接觸,且沒有體內射精。案發之初尚未進行有關物證檢驗,所謂「下體內提取的樣本和肖某的DNA成分吻合,證實發生了性關係」是不真實的,由此可能誤導偵查方向、案件定性。肖某的辯護律師介紹,小婷父母比較生氣的是案發當晚,女兒的手機關機,他們非常擔心女兒遭遇不測。「但據我了解,手機是小婷自己關掉的,並不是肖某關機的。

」當時,小婷的父親去酒店出示了警官證,亮明了警務人員的身份,說膽子好大,連我的女兒都敢碰,當時情緒激動還打傷了肖某的頭部,但小婷的母親證言說是肖某自己撞牆造成的。肖某的辯護律師曾提交申請要求調取賓館的監控,但是警方一直都沒有調取,如果能調出來,就能證明是誰動手打人。後來據其調查,賓館的監控只保留一個月或者兩個月。「現有證據不能證明他倆發生了關係,假使推測兩人發生關係,也是女方自願的,兩人有感情基礎,但對方父母就覺得女兒被人欺負,所以就報警,他其實並不是違背女方的意願,其實他當晚就不敢做什麼,他說當時他就沒有那個意圖。」肖某的辯護律師遺憾地表示,最終長沙市開福區法院一審還是這樣判了。「證據不足,事實不清,肖某自己也認為自己有點冤。」

肖某的辯護律師認為,肖某比女方大10歲,女生當時19歲,而且肖某結了婚,肖某與妻子是有名無實的事實婚姻,但畢竟有老婆,還在外面這樣,當然肯定也要受到道德的譴責。但是不應該因此就罔顧事實和證據,降低證明標準而作出不客觀公正的判決。法醫學書證審查論證結論認為兩人未發生性關係>>>微信記錄對醉酒嘔吐女生不知所措求教朋友「她在打嗝,沒事吧,她又吐了……」華商報記者獲得的案發當晚肖某和朋友之間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肖某曾回復朋友說他在醫院,朋友說不洗胃的話會傷身體,要照顧好小婷。當時面對醉酒嘔吐的小婷,肖某不知所措,曾向朋友求教。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肖某曾向朋友表示,「我不想趁人之危,但是她褲子溼了,我又不敢動,我不想動……我把她的褲子洗洗,如果明天她問的話,你跟你妹子就說是她幫她脫的……看著令人心痛,她衣服都吐髒了,我該怎麼辦……」聊天記錄還顯示,2019年6月9日零點50分,肖某曾問朋友:「她手機一直在響,我不敢接,接還是不接?」朋友曾建議他不要接,說接別人電話不好。

估計,當時的情況下即便是肖某接聽了小婷父母的電話,他也不好說什麼吧。案發當晚,肖某與朋友的微信聊天記錄顯示,肖某對醉酒嘔吐的小婷不知所措,曾向朋友求教>>>遞交控告違法卸載微信是故意毀滅刑事證據「非法扣押手機是第一錯,違法卸載微信更是故意毀滅刑事證據,性質惡劣。法律對手機等涉案物品是有規定的,肯定是不能卸載的,我們已經投訴到湖南省公安廳。」肖某的律師表示,肖某的微信記錄裡面有肖某很多借貸等經濟往來記錄,所以其本人是不會刪掉的,而報案後派出所審訊時民警還看了他的手機很久,說明微信記錄那時還有,但肖某費盡周折拿回手機後,才發現微信被卸載了。肖某的姐姐向華商報記者證實,前不久,她已經向湖南省公安廳信訪部門遞交了控告信,而且湖南省公安廳已經受理,目前正在等待調查結果。肖某的辯護律師表示,案件二審不日將在長沙市中院開庭審理,非常期待能公平公正地審理。華商報記者了解到,小婷目前已被父母看管起來,不讓人跟她接觸,其父母很反感媒體採訪,甚至還「建議」被告人一家不要向媒體反映。

日前,華商報記者聯繫上負責辦理此案的長沙市公安局開福分局清水塘派出所一位領導,他承認所裡辦過此案,「我要調走了,具體要到所裡去問下情況。」當時調查案件過程中誰暫扣肖某的手機並卸載微信?這位負責人稱:「具體要問辦案民警,當時是辦案民警在負責。」其還否認認識小婷的父親,「我不認得他。」華商報記者隨後多次聯繫該所一位辦案民警,起先電話接通後,對方自稱是民警的家人,民警並不在家,讓記者撥打辦案民警的另一個電話,但電話一直處於關機狀態。隨後,對方提供了另一部手機號碼,但記者撥打發現已轉至秘書服務。截至記者發稿時,這位具體辦案民警也未回復記者發去的簡訊。

>>>家人操心男子母親瘦30斤,女方家人不諒解肖某的姐姐告訴華商報記者,1990年出生的弟弟是在長沙出的事,弟弟和弟媳2015年結婚後一直分居,「他們有一個兒子,一直跟著奶奶生活。他倆結婚至今幾乎都沒在家裡,夫妻感情不好,可能雙方共同都是為了這個孩子才在一起。」「我弟弟是一個單純的人,比較笨的,腦袋不會轉彎,小時候一直是我在保護他,他小時候非常老實,長大結婚以後我就不再管他,但他沒有主見,以前在學校上學吃飯,包括買衣服都是我幫他弄好,他什麼心都不操,但他並不是那種花心的男人,特別是有了侄子以後……」但現在弟弟犯事之後,讓家人操碎了心,母親為弟弟瘦了30多斤。肖某的姐姐說,弟弟的經濟狀況一般,每月收入不穩定,「有時一兩千,高的有一兩萬,賣二手車也要靠業績,他只是一個很小的合伙人,基本每月不到一萬元的樣子。」肖某的姐姐說:「今年我最後一次去找小婷的家人,希望能籤諒解書,但是小婷的家人表示不會原諒,還說我在做夢……事情鬧成這樣,我覺得這樣對我弟弟很不公平。

肖某的姐姐的介紹,「這個女生一直讓我弟叫她『小仙女』,這樣的暱稱都有,據弟弟的朋友說,2019年6月8號,她給我弟弟打電話約遊泳,他們倆還有我弟弟的朋友一塊兒去遊泳,在泳池裡她還抱我弟弟。」她認為小婷也有問題,「雙方都有錯,一個巴掌拍不響,當時也是他女兒打電話讓我弟弟去長沙,並不是我弟弟非要帶她去的,是她自己退了高鐵票,讓我弟弟開車送她到長沙的學校,而且在車上,她媽媽準備好的切好的西瓜,她還餵我弟弟吃,我弟弟的朋友說他倆秀恩愛,她還說要給我弟弟的朋友介紹女朋友……」肖某的姐姐表示,這些方面弟弟的朋友可以作證,但是一審法官並不相信這些,也不讓弟弟的朋友出庭作證,雖然當時律師讓弟弟的朋友寫了證詞,但是法院根本不收。

日前,華商報記者聯繫肖某的朋友彭先生,他證實,「我只見過她兩次,但他倆確實走得比較近。」另一位姓彭的先生和胡先生同樣向華商報記者證實,肖某去年6月9日開車去長沙,彭先生和一位朋友坐在後排,肖某開車,女孩坐副駕駛。「在車上她餵西瓜,就是打包切好的西瓜,拿塑料叉子叉著餵他,兩人還牽著手,當我們的面秀恩愛,能看出兩人是『情人』關係。據說是小婷退了票,然後一起坐車去長沙,到學校以後還去酒吧玩。」胡先生還表示,「車上兩人是『情侶』關係,所有情侶該做的事情都做了,顯得很親密,好像她也談到要介紹女同學給我認識。」

華商報記者 李華 編輯 陳有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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