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本是我國婚嫁的一種禮儀,代表著對新婚夫妻的美好祝願。但是隨著時代的發展,彩禮在有些地方已經變味了。現代的彩禮水漲船高,小到金銀首飾,大到房子車子,有的地區二三十萬的彩禮更是讓年輕人壓力山大,廣大年輕人因為彩禮問題結婚困難,因彩禮致貧、因退還彩禮對薄公堂的事件時有發生。
不過,一個好消息來了,《民法典》2021年將實行,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指出,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幹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彩禮,尤其是習俗變異的天價彩禮,不僅是幹涉婚姻自由,也是借婚姻索取財物。
有人會問了,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是不是意味著房子車子不用買了?彩禮也可以不出了?
中華民族是禮儀之邦,彩禮更多的表示的是對女方的重視,任何一個家長都不希望自己的寶貝女兒嫁過去之後吃苦。與其每天想著不花錢娶媳婦,不如想想如何奮鬥,如何讓自己變得強大。短時間內,完全不出彩禮可能是行不通的。婚嫁彩禮作為禮節和禮儀,可保留但不可過度,簡約適當的婚俗禮儀和適度的彩禮還是可行的。
那麼,《民法典》禁止天價彩禮,能讓更多的單身漢脫單、走向婚姻的殿堂嗎?
彩禮並不是脫單的唯一因素。如果出的起彩禮錢就能脫單,為什麼一線城市還有不少單身漢?為什麼彩禮少的地區也有不少單身?說個簡單的道理:本來一個大齡剩男可以砸鍋賣鐵湊點彩禮找個老婆,現在好了,你給彩禮,人家也不敢要,因為法律「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拼彩禮沒希望了,只能拼身高,智商,學歷,工作,顏值了,再不濟,就只能拼運氣了。
婚姻法修改後,房子是男方婚前的,離婚後歸男方,這就造成了如離婚後女方兩手空空,於是不少女方要求高彩禮作為自己的保障。對她們而言,要彩禮是為防止離婚後女方人財兩空,給的彩禮大部分家庭都以女兒名存在銀行,卡給女兒,這就是男方要離婚的代價。
人生漫長,對兒女最大的期盼就是平安順遂,何必為了一時的虛榮而讓年輕人過上負債纍纍的生活呢?
因此,筆者認為,比較合適的做法是在雙方可以接受的範圍內,把彩禮當做是一個新家庭的成長基金,而不是借婚姻之名斂財。
彩禮相關的規定只是《民法典》中一小部分內容。《民法典》與時俱進,還有以下的規定:
1.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買的房子,如果產權登記在子女一人名下的,視作對子女一方的贈與,這個房子屬於一方的婚前財產。如果雙方離婚,男方婚前的房子歸男方,如果女方有幫忙還貸款,可就還貸的部分給予補償。
2.遛狗不栓繩子是違法的,如果狗傷人了,狗主人要承擔侵權責任。
3.新增了離婚冷靜期,申請離婚的,如果有一方在30天內不願意離婚,可以撤銷離婚申請。
《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涵蓋了物業管理、遺產繼承、婚姻家庭等方方面面的內容,知法才能懂法,自己的權利才能更好地得到維護。等明年《民法典》正式實施以後,之前的婚姻法、物權法、合同法、繼承法等法律退出歷史舞臺,一切以《民法典》為準,一本只需要28元,點擊下方即可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