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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優美的招牌、標語、廣告牌等
猶如城市一道獨特的風景線
但出現在公共街頭的
改換諧音字、錯別字等現象
比比皆是、層出不窮
……
有的小寶看的尷尬癌都要犯了
有的小寶看了要笑出腹肌
小寶只想說「這可長點心吧」
畢竟我們的漢字已有六千年的歷史
也是世界上使用人數最多的文字
可絕不能讓我們的漢字丟了面子!
然而
有的為了廣告效益
有的是明顯的錯誤
小寶在線提問:
你們的語文都是體育老師教的嗎?
在漢字的使用上
我們變得越來越不嚴謹
各種奇葩錯別字的操作也是層出不窮
小寶看的真是有些分裂了……
不少寶粉表示:
街頭錯別字猶如城市的「雀斑」
破壞了我們寶雞整體的文明形象
這可使不得使不得
看出問題的「殺手」才最有眼光
小寶這不就火速趕來
給大家科普相關tips
就是現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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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規範用字:國家早有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38號)》第十一條規定:
個體工商戶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和文字:
(一)有損於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違反社會公序良俗,不尊重民族、宗教習俗的;
(三)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
(四)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
(五)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團組織名稱及其簡稱、部隊番號;
(六)「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字詞;
(七)漢語拼音、字母、外國文字、標點符號;
(八)不符合國家規範的語言文字;
(九)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和文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十三條規定:
公共服務行業以規範漢字為基本的服務用字。因公共服務需要,招牌、廣告、告示、標誌牌等使用外國文字並同時使用中文的,應當使用規範漢字。
在街頭巷尾
你看到過哪些錯別字?
這些錯別字又帶給你怎樣的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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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一起為文明城市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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