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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在字體設計中有一個叫「減法設計」的技巧似乎很受歡迎,在網上甚至還能搜到很多類似的教程:
當然,並不是說這個設計技巧本身有什麼問題,而是想提醒你:如果你設計的字是用於商業用途(特別是作為註冊商標使用的),卻盲目按這些教程來的話,就有可能會遇到一些問題,按官方的說法「易產生不良影響」。
禁止註冊不規範漢字商標法規
而這個「不良影響」,得從自1983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第十條說起:
當時並沒有明確不良影響的具體範圍,直到2016年12月修訂發布的《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中才明確規定:商標含有不規範漢字或系對成語的不規範使用,容易誤導公眾特別是未成年人認知的,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的「其他不良影響」,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在官方列舉的案例中有刻意將漢字簡化設計的,也有看似不起眼的筆畫缺失。正是這些不規範漢字(錯別字)的出現,對於正在學習中國語言文字的未成年人來說,非常容易對漢字本身的書寫造成錯誤認知與混淆。
來,舉個
在2016年,阿里巴巴集團曾申請註冊一個「福」字商標,據說是為了配合支付寶春節集五福活動所設計,於是將「五」和「福」兩個漢字組合在了一起。
在提交註冊後被判定屬於不規範漢字商標而被駁回,後來還申請了覆審,不過最終仍被判無效,不予註冊。
除了「自造字」的案例,還有因「篡改筆畫」被駁回的:
所以,千萬別再沉迷於「造錯別字」類型的設計,為了設計而設計,而把字改得不像字。
一旦被判定為「易使消費者對其書寫造成錯誤認知」的不規範漢字商標,就有可能因為註冊不下來,而白白耗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
作為設計師除了多關注相關法規外,在設計規範字體字形過程中,也應儘量避免破壞漢字整體的構架、刻意簡化或增加筆畫、多個字共用筆畫或亂造字等容易對未成年人造成誤導的現象。
「不規範」與「藝術」的界限
2018年2月,工商總局商標審查協作中心還特別針對「不規範漢字商標」的問題進行了審查標準的探討,也傳遞出一個信號:「以後的商標審查將會越來越嚴格、規範。」
與此同時,在大量的註冊商標中,圖形化的文字商標也是普遍存在的。相對而言,消費者比較不容易因藝術變形的字體而對文字的寫法產生誤解和混淆。
因此在對書法字體、藝術設計字體和圖形化文字商標等審查中,一般還需結合普通消費者是否容易造成錯誤認知等因素進行判斷。
例如捨得酒業註冊的「陶醉」商標,也曾引發爭議,但最終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該商標為書法文字作品,有別於標準印刷體,表現形式較為獨特,不易造成錯誤認知,故不屬於不規範漢字商標。」
如果在設計過程中因設計需要讓字體脫離了漢字本身的書寫方式,可嘗試將文字趨於圖形化表現,準確把握尺度,避免被認定為不規範漢字。這樣即使含有「類似」不規範字,但因為不會影響公眾對其書寫造成錯誤認知,從而提高通過審查的概率。
最後,想提個不成熟的小建議,如果你是一名品牌設計師,建議在你的必讀清單中加上《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畢竟,只有更清晰地認清「界限」,多留點心,才能少踩點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