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兩年前
被高墜蘋果砸傷的廣東東莞女嬰嗎
事發後,她被送往深圳兒童醫院治療
而近日
高空拋物事件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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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連續發生兩起高空拋物事件。 南山區華潤城潤府一期一名約5個月大的嬰兒被高空落下的蘋果砸傷頭部,龍崗區龍珠花園幼兒園內女童險些被墜落的不鏽鋼保溫杯砸中。目前警方已分別對兩起事件開展調查。
五月大嬰兒被蘋果砸中
事後緊急送醫
11月26日17時15分許,在深圳南山區華潤城潤府一期內,一名奶奶抱著4個月20天大的嬰兒經過5棟時,懷中嬰兒頭部被高空落下的「半個蘋果」砸傷。
視頻來源:南方都市報
物業服務中心在通報中稱,經檢測,嬰兒頭部左側表面紅腫、綜合表現正常。因年齡太小、不能進行CT檢查,後其轉院至深圳市兒童醫院觀察。事發後物業服務中心報警,警方到達後對事發樓棟進行全面排查、收集住戶信息、採集所需證據,暫未有業戶主動承認。
潤府一期小區內事發樓棟。
南山警方介紹,26日17時29分許警方接到華潤城潤府一期物業工作人員報警。該小區5棟發生一起高空拋物事件,一名約5月大嬰兒頭部被砸傷,警方到場後對事發樓棟進行全面排查,目前事件仍在調查中。
保溫杯高空墜落
險些砸中跑操小孩
11月27日早上8點左右,深圳龍崗龍珠花園龍珠幼兒園操場內,一個保溫瓶突然從天而降,險些砸中小孩。雖是虛驚一場,但也讓人直冒冷汗。
從視頻中看出,當時幼兒園師生正在操場做早操。小朋友抱著籃球繞圈跑步。突然,黑色長條形物體出現在畫面中,在砸落地面後彈射數米遠。經幼兒園老師查看,砸落物品為一個印有「飛」字的黑色保溫杯。一名正在跑步的女孩距離該保溫杯僅差幾釐米的距離。
據物管工作人員介紹,事情發生在龍珠花園2棟C、D戶型樓下。目前視頻及物品證據已保存。警方正在對該樓宇住戶進行全面排查。
據了解,該小區幼兒園設在2棟樓下,但露天操場上未有遮擋設施。龍崗警方表示,警方到場後對事發樓棟進行排查,並建議幼兒園加裝防高空拋物網和高層錄像。目前事件仍在調查中。
高空拋物屢禁不止
近年來,高空墜落的物品砸傷小孩的事情時有發生,由此釀成不少悲劇。
● 2018年 東莞
3個月大女嬰被蘋果砸中
2018年3月9日,在莞深交界處的東莞塘廈鎮觀瀾碧桂園小區,3個月大的女嬰被樓上掉落的蘋果砸中後致重傷。事後,東莞市公安局查明蘋果系樓上小女孩不慎從其家裡陽臺落下,事發時女孩11周歲,一人在家。事發後,被砸傷的女嬰先後七次住院治療,經歷了多次手術才脫離險情,共計住院153天。
2020年3月31日,東莞市第三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肇事女孩監護人賠償185萬餘元。該院認為,該案案發原因已經公安機關查明,小星對此存在過錯,依據民法總則及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因小星事發時年僅11周歲,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侵權責任由其監護人承擔。
● 2019年 深圳
五歲男童被墜落窗戶砸中離世
2019年6月13日上午9時許,福田區京基御景華城3棟20樓一住戶的玻璃窗墜落,砸中正經過樓下的一名五歲男童。搶救、治療逾70小時後,6月16日5點12分,男童經搶救無效去世。
● 2020年 深圳
1歲男童被小區墜落樹枝砸中去世
6月27日下午5點30分左右,一位媽媽正帶著14個月大的兒子在海映山莊小區樓下納涼,突然有一棵樹的樹枝掉落,正砸在孩子頭部。孩子被砸傷後便緊急送醫。醫院診斷孩子為重型顱腦損傷。經一個月的救治,孩子最終於7月28日去世。
最高法:
故意高空拋物,可以故意殺人罪論處
2019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依法妥善審理高空拋物、墜物案件的意見》,其中提到對故意高空拋物,根據具體情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論處,特定情形要從重處罰 ;對高空墜物構成犯罪的,也要依法定罪處罰。
今年6月,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草案規定,從高空拋擲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致人傷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高空拋物、墜物現象被稱為「懸在城市上空的痛」。高空拋物具有危害性,尤其是樓房往下拋物危害性更大。在較高的樓層上拋下一個不大的物體,如果砸到行人都會造成很大的傷害,有時候甚至會危及生命。
在此我們呼籲
拒絕高空拋物
防範高空墜物
從我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