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嬰幼兒觸覺訓練
①作用:1.幫助嬰幼兒安全生存:觸覺可幫助嬰幼兒改善環境中的不利因素,如尿布溼了、天氣太熱或太冷、衣服的面料或樣式不舒服、牛奶溫度不適宜等,嬰幼兒會以啼哭的方式引起他人的注意,以使這些不利因素得到改善,從而保護自己的生命。運用觸覺系統,如吸吮反射、吞咽反射,還可以幫助尚未添加輔食的嬰幼兒獲得生命所需的充足營養。觸覺發育遲緩的 嬰幼兒,其大腦的分辨能力比較弱,走路容易跌跌撞撞,自我保護的能力也比較弱。
2.促進嬰幼兒大腦發育:通過對嬰幼兒皮膚的撫觸刺激,可同時刺激到嬰幼兒的神經系統,特別是大腦的神經系統,進而趨於整合和成熟。例如,嬰幼兒在爬行的過程中,可以獲得豐富的觸覺刺激和經驗,同時嬰幼兒的大腦還會將所接受的刺激加以整理、比較,進而促進腦部發育。
3.促進嬰幼兒認知發展
嬰幼兒通過觸摸、咬、嘗等探索活動可以得到許多經驗,有助於嬰幼兒物我間的分辨、空間概念等認知能力的發展。如嬰幼兒的口嘗、抓握、塞放、敲打、擺弄等行為,即是他感知、認知周圍環境事物的表現。
4.促進提升嬰幼兒情緒情感和社會性發展
通過觸覺,嬰幼兒可以辨識母親和他人,並且建立起非常緊密的依戀關係。如果父母經常給嬰幼兒輕柔的安撫,就能讓嬰幼兒產生安全感,不僅情緒比較穩定,注意力也比較容易集中。
②特點:
0~2個月的嬰兒以反射動作為主,這些反應主要是為了覓食或自我保護。
3~5個月的嬰兒會將反射動作加以整合,利用嘴與手去探索,並感受到各種觸覺的不同,開始懂得做簡單的辨別。
6~9個月的嬰兒,觸覺發展已經遍及全身,會用身體各個部位去感受刺激、探索環境。
10~ 12個月的嬰兒,觸覺定位越來越清晰,喜歡伸手拿玩具,觸摸不同形狀、不同質感的東西,並慢慢記住它們之間的不同。
13~ 18個月的嬰幼兒,認知能力已經不再滿足於簡單的觸摸,他開始把觸覺和視覺、聽覺等其他感知覺聯繫在一起使用。
19~24個月的嬰幼兒,通過不斷觸摸,從簡單理解一個東西 是什麼發展到這個東西有什麼用處。例如,他知道積木可以用來搭起高高的房子,餓的時候餅乾可以放到嘴裡吃等。
③嬰幼兒觸覺發育不良的表現:
觸覺發育不良的嬰幼兒不喜歡和別人玩觸碰遊戲,不喜歡洗澡和洗臉;對危險和疼痛反應遲鈍或過於激烈;偏食、挑食、不吃青菜;不喜歡視覺接觸,常常必須用手來表示其需要;害怕到陌生的環境;害羞、不安,喜歡孤獨,不愛和別人玩。
④嬰幼兒觸覺訓練的方法
越是年齡小的嬰幼兒,越需要接受多樣的觸覺刺激。嬰幼兒觸覺訓練的方法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父母的擁抱與撫觸
早吸吮、早接觸。嬰兒出生30分鐘內就應吸吮母親的乳頭,這是嬰兒通過他最敏感的唇部第一次對觸覺產生反應, 也有利於增進母子感情;無論何時只要嬰兒需要就要擁抱他;有技巧地對嬰幼兒全身進行愛撫和觸摸。撫觸的整個過程應充滿親子間愛的情感交流,是一個親子互動的過程。通過照料者關愛的手讓大量良好的、適度的刺激通過皮膚感受器傳達到嬰兒的大腦,起到促進嬰兒腦發育,進而提高嬰兒智力水平的作用。
2.家庭生活中的觸覺訓練
成人應利用每次洗臉、洗澡的機會刺激嬰幼兒觸覺。
(1)對觸覺遲鈍的嬰幼兒,可用粗糙的毛巾擦乾身體或用軟毛刷刷嬰幼兒手心、手臂及腿部,以喚醒其觸覺;對觸覺靈敏的嬰幼兒,可用手或柔軟的手巾,輕緩地觸壓或按摩嬰幼兒手、腳或背部。
(2)洗完澡給嬰幼兒擦身體時,可用大毛巾被把嬰幼兒捲起來,或把嬰幼兒放在兩個棉墊之間,輕輕擠壓3~5下,讓嬰幼兒感覺身體的壓力。
(3)多讓嬰幼兒在地板.上爬行、打滾、翻跟頭。
(4)多讓嬰幼兒在各種質地的空間內活動並接觸周圍的物品。嬰幼兒3~4個月之後,把嬰幼兒抱起來指認家中一些物體或各種玩具,然後扶著他的手去摸一摸,如電視機、電冰箱、玩具小熊、玩具小狗等,鼓勵嬰幼兒去抓握玩具、水果等物品。
(5)給嬰幼兒不同材質的抓握玩具,如布質、無毒塑料、軟木、絲瓜筋等軟硬不同的材質的玩具。
3.自然環境中的觸覺練習
(1)在大自然的環境中有許多不同的觸覺刺激,這是一般家庭環境所缺乏的, 如草地、沙地、植物等。應多找機會帶嬰幼兒外出,充分接觸大自然,這對嬰幼兒觸覺發展大有幫助。
(2)戶外活動時,可以鼓勵嬰幼兒玩泥、石子和水。
二. 嬰幼兒聽覺訓練
①嬰幼兒聽覺的發展
1. 胎兒在第5個月時就已有了聽覺能力,6個月時聽覺感受器就已基本發育成熟,出生以後就能適應人間的各種聲音(除噪聲以外)。
新生兒中耳裡還有羊水殘留,幾天後才能被完全吸收,此時新生兒並不能聽到微弱的聲音,但能聽到較大的聲響。新生兒喜歡聽母親的說話聲和輕鬆、優美的音樂聲,對強烈的噪聲表現出煩躁的情緒。
出生3個月時,嬰兒能夠感受不同方位發出的聲音,並且向聲源方向轉頭。
到了5~6個月時,嬰兒開始能辨別母親的聲音。跟嬰兒說話時,他可能會用眼睛注視說話者,或專注於聽說話者的聲音而停止其他動作,頭轉向聲源,表現出對熟悉聲音有感知的能力。到了7~8個月時,嬰兒能根據聲音的方向用視覺去尋找發聲的物體,聲音的分辨能力明顯提高。
1歲半左右,嬰幼兒能按聽到的語言做出反應,當問到「鼻子」「眼睛」「嘴巴」在哪兒時,會用手指出來。通過環境中的其他各種聲音,也可以觀察出聽覺反應,並開始了語言的學習。
②嬰幼兒聽覺訓練
1. 嬰幼兒聽覺訓練的重要性(1)有助於嬰幼兒語言學習和智力發展:學習語言的黃金時期是1~3歲。嬰幼兒出生後頭半年,主要是以聽言語為主,若此時不接觸聲音、不進行言語交流,或聽力出現問題,勢必會造成語言發育障礙,導致日後學習和人際交往的困難,影響智力發展。(2)有助於培養嬰幼兒音樂靈感 嬰幼兒天生對節奏就很敏感,對悅耳的音調或語調也同樣敏感,天生就能辨清音階。無論是哪種語言,嬰幼兒最初學說話的時候能比成人分辨出更多的語句,所以成人不可忽略嬰幼兒的聽覺培養。
2. 嬰幼兒聽覺訓練的原則(1)選擇適宜的聲音類型 新生兒喜歡柔和緩慢、淳厚的聲音,表現為安靜、微笑;對於尖銳的聲音則表現為煩躁、不安。科學研究發現,音樂由於速度、節拍、旋律的變化,能起到調節人體節律的作用,對嬰幼兒的智力、聽覺發育有益。新生兒對有節奏的聲音更為敏感,可能與胎兒期天天聽到母親有節律的心跳有關,它給予新生兒一種安全感。嬰幼兒的聽覺器官在外界聲音的作用下逐步敏感起來,其中語音則是一種不可缺少的聲音來源。嬰幼兒的聽覺天生就有語音偏愛,很快就會分辨出最親近的照料者的聲音,而他未來的語言發展也就是從反覆聽這熟悉的語音開始的。有研究表明,母親聲音的頻率是嬰幼兒最喜歡、也是最適合於嬰幼兒的。經常和嬰幼兒說說話、講講故事,讓嬰幼兒能感受到母親對他的愛,這對日後嬰幼兒與母親形成良好的依戀大有裨益。此外,母親話語中體現的喜悅或憤怒之情都能被嬰幼兒所識別,可以說,母親的感覺就是嬰幼兒的感覺,因此, 母親保持愉快的心情對嬰幼兒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嬰幼兒只要聽到母親的聲音,就會高興,感到安全和滿足。玩具的搖鈴聲和有節奏的樂曲也比較適合嬰幼兒,但不宜選擇過於超鬧的音樂。(2)控制聲音的強度 對嬰幼兒的聲音刺激強度要適宜,一般以20~50dB為宜。在放音樂給嬰幼兒聽時,音樂音量調到40~50dB,達到清晰的程度即可。如果突然出現60dB以上的聲音,嬰幼兒很容易受到驚嚇,會全身抖動、眨眼。皺眉頭、前臂急速彎曲、兩手握拳、哭鬧、喘氣甚至停止進食。聲音強度過大,則會導致嬰幼兒永久性聽力受損。(3)控制聲音刺激的時長 聲音對聽力的損傷主要分為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強聲音、短時間刺激,如音樂突然強音轉換、鞭炮聲等;另一個方面就是強度並不是很大,但是持續性的刺激,如日常噪音、噪聲對聽力的損傷會導致噪聲性耳聾。所以,對嬰幼兒的聽覺訓練時間不可過長。音樂刺激以每次不超過20分鐘為宜,嬰幼兒月齡越小,時間還應相應縮短。
3.嬰幼兒聽覺訓練的方法
(1)呼喚嬰幼兒名字 分別在嬰幼兒頭的兩側,親切地呼喚嬰幼兒的名字,使嬰幼兒聽到成人的聲音後出現注意的神情。家人都可以來呼喚嬰幼兒的名字,使他慢慢熟悉全家人的聲音。
(2)讓嬰幼兒聽柔和的聲音 將大豆或小石子裝入塑料瓶內,分別在嬰幼兒耳邊(距離10 cm左右)搖出柔和的聲音,讓嬰幼兒注意聲響。一-天進行幾次即可。
(3)給嬰幼兒聽鈴鼓聲 用鈴鼓在嬰幼兒耳邊輕輕搖動,當嬰幼兒聽到清脆而柔和的鈴鼓聲,會表現出驚喜、快樂的神情。
(4)伴隨嬰幼兒生活的背景生活 讓嬰幼兒聽舒緩、優美的音樂,每天2次左右,每次5`10分鐘。也可以讓嬰幼兒繼續聽胎教音樂,這樣他會感到親切和安逸。這些音樂不需刻意要求嬰幼兒去聽,只需要把他當作一個背景音樂,在嬰幼兒吃、玩、睡時,放一放即可,嬰幼兒的大腦會不知不覺的留下許許多多的美妙旋律。要讓嬰幼兒長期堅持聽美妙高雅的音樂。
(5)激發嬰幼兒尋找聲音 將一個嬰幼兒熟悉的發生玩具藏在他身上的衣服內,或者藏在旁邊枕頭下和被子裡,讓嬰幼兒聽到玩具的聲音,並去尋找它。
(6)用聲響玩具逗引嬰幼兒 當嬰幼兒會用手抓握物品時,可以多給他一些能發聲的玩具,如搖鈴、手鼓等,讓嬰幼兒自己搖動或對撞。
(7)多讓嬰幼兒傾聽自然的聲音 從嬰幼兒可以到戶外活動開始時,就要儘可能讓嬰幼兒傾聽大自然的各種聲音,如風聲、雨聲、流水聲、浪擊聲、鳥叫聲。蟬鳴聲等。這些自然界的原態聲音能使嬰幼兒耳聰目明、心曠神怡。
三. 嬰幼兒聽力測試與障礙早發現
1.嬰幼兒聽力測試方法
嬰幼兒聽力缺失的早期診斷和矯治對社交技能的正常發展是必不可少的。如果嬰幼兒對講話聲和一般家中的聲音無反應,家長應懷疑嬰幼兒有聽力缺失。
對出生至6個月的嬰兒,聽力測試的評估包括電生理和行為測試。電生理測試(包括腦幹聽力測試和耳聽覺發射試驗)能可靠地對出生1~2天的新生兒進行聽力篩查。當懷疑有感覺神經性聽力缺失時,行為測試可為安置合適的助聽裝置提供信息。行為測試技術的應用取決於嬰幼兒的年齡。
對6個月到2歲的嬰幼兒,應評估對語音、語調的定位反應。條件定位反應聽力測試,有時也稱視覺反應聽力測試,是利用固定在揚聲器上的閃光玩具隨著呈現的測試音調而閃爍來進行聽力測試的。經過簡短的條件反應期後,如果嬰幼兒能聽見,嬰幼兒會專注於音調,期待著閃光的玩具。用這種方法記錄的聽閾值稱為最小反應值,因為真正的聽閾值可能略低於引出這些行為反應所需的水平。
對1歲以上的嬰幼兒可進行語言感受閾值(SRT) 的測試,即讓嬰幼兒根據控制強度的聲音,指出身體各部分或識別常用的物品。
2.嬰幼兒早期聽力障礙
(1) 1~3個月的嬰兒:在嬰兒耳邊大聲拍手,嬰兒沒有任何反應;或者是嬰兒睡著時,不能被大聲驚醒。
(2)8~12個月的嬰兒:嬰兒聽到熟悉的聲音並沒有轉過頭去,或者聽到成人的說話聲沒有對應的牙牙學語。
(3)1歲半的嬰幼兒:嬰幼兒還不能說出一些很容易發音的字,如「媽」「爸」,或者成人讓嬰幼兒做那些教過的動作,嬰幼兒一直不會做。
(4)2歲的嬰幼兒:在沒有用眼睛看的情況下,嬰幼兒就不能按照成人說出的一些簡單命令去做動作。
如果發現以上情況,懷疑嬰幼兒聽力問題,一定要儘快去醫院或專門的聽力機構做一次專業的聽力檢查,確診嬰幼兒是否真的有聽力障礙,以便儘早採取幹預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