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大連13歲少年殺人案應當如何處理?路遇老人摔倒該不該扶?我國是否會設立見危不救罪?11月11日晚7點,著名法學家、清華大學法學院教授張明楷在人文清華講壇發表了名為《母親與女友同時落水該救誰?——無處不在的刑法學》的主題演講,不僅以刑法學原理解千古難題,並針對上述熱點問題進行了精彩解析。
假如女友韓梅梅與母親同時落水,李雷有能力救人,但只能救一個人,倘若李雷救了韓梅梅後母親不幸遇難,構成犯罪嗎?張明楷教授按照三階層理論體系,從「不作為犯」角度進行了深入淺出的分析。首先,從構成條件符合性看,李雷對母親負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如果事發時他有履行這一義務的可能性,他本可以迴避母親遇難的結果卻沒有迴避,就符合「不作為犯」構成條件。其次從違法性看,不能因為李雷救了女友就認為其行為不違法,因為李雷對女友只有道德義務,不足以與對母親的法律義務構成「阻卻違法的義務衝突」,當然可以認為李雷不作為的違法程度降低。第三從有責性看,李雷具備所有的責任要素,尤其是具有期待可能性。當然,雖然李雷因深愛女友而優先救女友依然構成犯罪,但考慮到「期待可能性」的減少可從寬處罰。不過,如果事態確實危急,李雷根本沒有思考的時間就救助了身邊最容易救助的人,而這個人是其女友,則不可能追究其刑事責任。
針對很多人因為害怕被訛詐而不敢扶起路邊摔倒的陌生老人,張明楷教授表示,雖然此時在法律上沒有救的義務,但是從道義上仍然要扶,如果遇到訛詐也不必怕,堅決不讓他得逞;一旦對方去法院起訴,他就至少構成虛假訴訟罪,甚至可能觸犯詐騙罪。圍繞這一問題,張明楷教授還做了前瞻性的探討,表示中國未來有可能設立「見危不救罪」,目前德國、法國等許多國家都規定有這個罪。
在談到有責性時,針對近期熱議的大連13歲少年殺人案,張明楷教授表示雖然這個少年的殺人行為是違法的,但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相關規定,該少年未滿14周歲,未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因此司法機關不追究其刑事責任,但是可以由政府對其進行收容教養,而不是放任不管。他認為我國刑法目前規定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不負刑事責任是合適的,因為未成年人還沒有形成一種價值觀,他的價值觀在違法和合法之間不停地漂移,需要以保護為主;在歐洲84%以上的國家也是規定未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不用負刑事責任。
張明楷教授最後表示法律是最傑出的智慧,所以我們一定要信仰法律遵守法律。
「人文清華」講壇是清華大學發起的大型思想傳播活動,推動建設更創新、更國際、更人文的清華新百年。講壇定期邀請優秀人文學者,在標誌性建築新清華學堂發表公眾演講,闡述其經典學說、獨特思考和重大發現。
講壇於 2016 年 1 月 10 日在新清華學堂正式開啟以來,已舉辦 24場演講,此前文學家格非、國學家陳來、社會學家李強、倫理學家萬俊人、歷史學家彭林、思想史家汪暉、國際關係專家閻學通、國家高端智庫國情專家胡鞍鋼、心理學家彭凱平、經濟學家李稻葵、法學家崔建遠、教育家謝維和、中國工業設計之父柳冠中、影視評論家尹鴻、公共管理專家薛瀾、科學史家吳國盛、文字學家黃德寬、經濟學家白重恩、藝術家常沙娜、管理學家陳國青、環境工程學家及中國工程院院士錢易、工藝美術史家尚剛等知名清華人文學者,和74 屆雨果獎「最佳短中篇」小說獲獎作家清華校友郝景芳都曾來到講壇分享灼見,與聽眾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