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打著長江西路升級版「黃金四牌樓」的福樂門國際廣場,開業不到一年的時間,就已經人庭冷落,商戶們欠下了巨額費用,商場提前解約,雙方矛盾重重,並多次發生正面衝突。近日,這場已經糾纏了一年多的糾紛, 經井崗鎮司法所調解,最終以商戶賠償商場27萬元落下了帷幕。
運營不善:「黃金四牌樓」關門
福樂門國際廣場位於西二環與長江西路交口的黃金地段,這個打著長江西路升級版「黃金四牌樓」的購物廣場共有4萬平方米商業中心,所有商業門面是由福樂門商業運營公司統一打包整體對外出租,收取租金,並負責對市場進行日常管理。2013年初,17戶商戶通過與安徽福樂門商業運營公司籤訂協議租賃福樂門商業鋪面,租賃期限一般都是三到五年時間。然而,開業以來,商場裡冷冷清清,商戶們經營狀況很不理想,不少店面紛紛關門歇業。為此,也加劇了商戶與福樂門商業運營公司的矛盾,雙方曾經發生過數次衝突。
商戶敗訴:判賠商場155萬
2014年5月份,福樂門商業運營公司提前解約,這也讓雙方的矛盾達到了極點。商戶代表多次請求政府出面解決,並聯合起來將福樂門運營公司告到蜀山區法院。福樂門商業運營公司認為,之所以提前解除合約,並對店鋪斷水斷電,是因為這些店鋪欠下了巨額費用,包括房租、商業管理費、物業管理費和水電費等。而商戶們則認為,福樂門國際廣場招租時在宣傳手冊上承諾引進影院和火鍋店等商家,卻遲遲沒有兌現,而且後來的商鋪入駐率低,使得商場內的人流量非常少,造成他們的生意一直虧損。
2014年11月蜀山區法院以雙方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案判決商戶敗訴,並賠償對方約155萬元。一審敗訴後,17家商戶情緒更加激動,不服區法院判決,更有商戶做出跳樓的極端行為。
司法調解:最終改賠27萬元
據介紹,福樂門經濟糾紛案涉及人數多,群體性事件一觸即發。事發後,井崗鎮司法所聘請律師組織糾紛雙方多次進行協商。由於商戶人數眾多,眾口難調,無法形成統一意見,調解人員分片包幹與商戶進行座談,引導糾紛雙方選擇最佳途徑解決問題。在明晰了相關法律關係和權衡利弊後,福樂門和商戶們都同意通過人民調解協商解決問題。通過長達幾個月的艱苦努力,最終促使商場與商戶代表達成協議,17戶商戶本來需賠償對方155萬,最終只需27萬就達成協議。
據合肥市上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閆立振介紹,如今,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消費水平不斷提升,越來越多的商業廣場浮出水面。無論是何種營運模式,如果招商不力,管理不當,商業廣場的運營陷入困境,就會引來諸多的問題和糾紛。而商戶們在投資時,也不能偏信商場的承諾,需仔細考察後謹慎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