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2021年個稅專項附加扣除確認,你想知道的都在這裡

2020-12-22 延邊廣播電視臺

根據政策規定

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內容需於每年12月進行確認

12月4日,登錄個人所得稅APP發現

首頁上已經「C位」發布了熱點專題

01一鍵帶入

只要你往年曾經操作過個稅專項附加扣除,那麼接下來就會非常、非常方便。

點擊專題區橙色「進入」鍵,進入「填報專項附加扣除」頁面,在扣除年度處選擇「2021」,點擊「一鍵帶入」↓

頁面提示「將帶入2020年度信息,請確認是否繼續」↓

若無變動,那麼點擊「確認」就完成了!

對!就是這麼方便!

02修改信息

當然,假如,你的扣除信息有變動,那麼,你可以到相應的專項扣除裡進行修改。

操作也是非常簡單的。以「贍養老人」為例,小夥伴們操作一遍吧!

填報前,必須要準備的是「被贍人信息」,包含身份證信息、出生日期,且被贍養人需要年滿60周歲↓↓

在填完被贍養人信息後,若你並非獨生子女,就要進行一個選擇分攤方式的操作↓↓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共同贍養人並非必填選項,可以不填!

分攤方式有三種:

① 贍養人平均分攤② 贍養人約定分攤③ 被贍養人指定分攤

它們分別是什麼意思呢?

贍養人平均分攤:所有子女均分每月2000元的贍養老人扣除額度。

贍養人約定分攤:所有子女共同籤訂書面協議,每個人按一定的比例分攤每月2000元的扣除額度,每個人的額度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

被贍養人指定分攤:父母(或其他被贍養人)籤訂書面協議,指定子女的分攤額度,每個子女的額度同樣不能超過每月1000元。指定分攤優先於約定分攤。

所以,小夥伴們按照自家情況選擇好了。

需要注意的是,具體分攤方式和額度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學霸筆記篇

個稅6項專項附加扣除包明白 >>>

關於個稅6項專項附加扣除年年科普,但總有些小夥伴搞不清楚,上海稅務部門也特別把相關政策要點做了提煉。

來吧!先把手機橫過來,一圖了解↓↓

① 子女教育篇→

② 繼續教育篇 →

③ 大病醫療篇 →

④ 住房貸款利息篇 →

⑤ 住房租金篇 →

⑥ 贍養老人篇→

需要提醒的是:

根據國家政策規定,次年享受專項附加扣除的內容需於每年12月進行確認。

納稅人未及時確認的,扣繳義務人於次年1月起暫停扣除,待納稅人確認後再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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