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廳又叫KTV。ktv是Karaoke的縮寫。Karaok是個日英文的雜名,Kara 是日文「空」的意思。KTV可以從狹義方面理解為提供卡拉ok影音設備與視唱空間的場所。廣義理解為卡拉ok並提供酒水服務的主營業為夜間的娛樂場。ktv也可以說是一個小型的唱吧,可以跳舞,唱歌還能喝酒,對於小型聚會是第一選擇。
不知什麼時候,神州大地KTV如雨後春筍般出現,靚男俊女紛紛到KTV一展歌喉。小鎮KTV並不是一開始就有包房,而是先在夜市廣場上弄起一個大電視,連上VCD影碟機,連上大喇叭和話筒,讓人們唱卡拉OK,唱一首歌一塊錢,不提供酒水和香菸。開始時觀者如潮,遊人擠疙瘩,唱歌的人有表演的性質,更多的是那些青年人在花錢唱歌。
後來,KTV成了包房、包廂,裡面也有了酒水、瓜子、水果、香菸等東西,按小時收費,一小時50元,如果再叫一個陪唱的妹子,那個妹子也要算50元,也就是說,一個小時要消費100元。瓜子一小盤5元,啤酒一瓶8元,水果一盤30,香菸一包30。如果KTV夠大,裡面收費的項目還要多,賣的東西還要貴。剛開始的時候,KTV魚龍混雜,什麼人都有。音響開得夠大,震耳欲聾,燈光弄得五光十色,炫人眼睛,抽菸的喝酒的調情的跳舞的胡走亂串的胡咧咧的,就是沒有正經兒唱歌的。那些唱歌的唱得也是鬼哭狼嚎,讓人聽了不舒服。關鍵是到了後半夜加錢,還有一些不常看到的小表演,小嘗試等等,特別適合喜歡新鮮刺激的年輕人。
KTV只要保證客流量,就是穩賺不賠的買賣。只是客人日漸減少,卻是不爭的事實。突破邊界的KTV會被突擊檢查,停業整頓;老實本分的KTV不能保證客人數量;不更新設備和備用曲庫的,不更新項目的,很快會被淘汰。
有那客人到KTV,唱歌吼得嗓子都啞了,還消費了幾百塊錢,出來之後除了痛快,一無所有,外加嗓子疼。他肯定不會常去KTV了,消費水平制約了他的腳步。有那經常到KTV唱歌的,並不是鍾情於KTV的設備和吃喝,而是鍾情於裡面陪唱的妹子。就是陪唱的妹子身上也能生出很多生意來,KTV大老闆們早就挖空心思做這門生意了。不只是做生意,而且更要跑關係,要上面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