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項對照認真審核
認真審核資料並做好記錄
為進一步規範民辦幼兒園辦園行為,提升高新區民辦普惠性幼兒園覆蓋面,惠及轄區群眾,7月23日,高新區社會事業局出臺了《關於印發鄭州高新區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及管理辦法的通知(試行)》,根據文件精神,高新區社會事業局教學管理科在各幼兒園自查的基礎上,對提出申辦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申請的幼兒園提交的材料進行了綜合審核。
為確保審核的準確性,9月19日,教學管理科聯合人事科、財務科、教育督導室對提出申請的民辦幼兒園所提交的證照類、從事資質類、勞動保障類、收費類等相關材料進行了綜合審核。
證照方面,重點審查幼兒園的辦學許可證、民辦非企業法人登記證、食品經營許可證、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等。從業資質、勞動保障方面,重點對幼兒園教師的教師資格證、保育員證、保健醫證等持證上崗情況以及單位與職工籤訂《勞動合同》情況進行了審核。收費方面,重點對幼兒園的保教費、餐費(代收費)、工資發放、社會保險繳納等情況進行了審核。
按照工作安排,下一步,高新區社會事業局將與幼兒園籤訂協議、掛牌,規範民辦普惠性幼兒園的高效運行,社會事業局也會按照國家、省、市的有關政策,加大對民辦普惠性幼兒園的支持力度,幫助民辦普惠性幼兒園良性發展,服務高新區教育,服務自創區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