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玩12月11日訊,「微信安全中心」微信公眾號今日發布公告,將對網頁內容中,閱讀原文需被迫下載、打開第三方 App 的行為進行控制。此類行為脅迫用戶,嚴重影響了微信用戶的使用體驗。並且微信表示,用戶在手機瀏覽器中閱讀文章時,會出現彈窗提示跳轉至微信進一步瀏覽。微信表示該行為並不是微信所為,「是相關第三方平臺通過技術手段限制了頁面瀏覽渠道,以此進行導流。」
為了更好地保障微信用戶體驗,進一步提升微信綠色、健康的網絡生態環境,微信重申《微信外部連結內容管理規範》、《微信開放平臺運營規範》、 《微信開放平臺開發者服務協議》中的相關規定:
《微信外部連結內容管理規範》
3.誘導或誤導下載/跳轉類內容
3.1 外鏈內容所明示或暗示的金錢獎勵、實物獎品、虛擬獎品(包括但不限於紅包、優惠券、代金券、積分、話費、流量、信息)等利益內容,用戶無法在微信內獲得,而需要下載或跳轉到外部APP,或需要用戶離開微信、下載特定內容或完成特定操作,才能獲得的;
3.2 外鏈內容標題、頁面文案、按鈕說明、文字提示等與實際實現的效果不符,造成用戶誤解或誤導用戶點擊,導致用戶下載或者跳轉到外部APP的,例如點擊新聞標題後、點擊「展開全文」後、點擊「繼續收聽」後、點擊「領取紅包」後直接跳轉到外部APP內或下載頁等;
19.惡意違規及對抗行為
19.3 限制頁面瀏覽渠道:無正當理由,通過技術手段限制頁面瀏覽渠道,導致微信展示效果和其他瀏覽器展示效果實質性不一致。比如,無正當理由將頁面設置為僅允許在微信內展示,或在微信不能完整展示等;
❖《微信開放平臺運營規範》
八、 商標與商業外觀
8.4 非騰訊官方帳號,禁止在帳號名稱、輸出內容中出現與騰訊已有智慧財產權內容相同(如『騰訊』、『微信』、『Tencent'、『WeChat』 、『QQ』等)、相近似(例如,騰迅、tencet、wecha等)的字樣,或者容易與目前已有騰訊產品設計主題、外觀等相混淆的內容。
❖《微信開放平臺開發者服務協議》
2.6應用運營
2.6.4 你不得從事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行為,也不得為以下行為提供便利(包括但不限於為你的用戶的行為提供便利等):
(3)未經騰訊書面許可,你在應用中不得使用包括但不限於「騰訊」、 「QQ」、「微信」、「WeChat」或其他騰訊商標標識或其任何變體、縮寫、改寫等;
往後如果外部連結違反上述規定,根據用戶投訴,核實證據後,我們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騰訊微信軟體許可及服務協議》、《微信外部連結內容管理規範》、《微信開放平臺運營規範》、《微信開放平臺開發者服務協議》,視違規情節嚴重程度,對相關外鏈進行包括但不限於以下處理:
對此類違規連結,從2020年12月21日凌晨開始,我們不再提供微信內直接打開的服務,用戶可以通過「複製連結在瀏覽器中打開」的形式進行訪問。
微信充分理解各方運營需求,外鏈服務提供方可以在12月20日前,按照以下兩點檢查外鏈是否存在相關問題並進行整改,希望大家能在不破壞用戶體驗的基礎上合理合規運營:
1.禁止使用疑似官方UI誘導外跳;
2.禁止提供未完整功能誘導或強制外跳。
微信團隊也歡迎用戶通過客戶端對違規連結進行投訴,一經核實,微信團隊將立即按照規範進行處理。讓我們共同維護良好的用戶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