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新網】(記者 朱亮韜)此前曾引起廣泛關注的上海「中晉系」非法集資案件有了一審宣判結果。
9月19日,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單位國太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被告人徐勤等10人集資詐騙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以集資詐騙罪分別判處國太集團罰金3億元,判處徐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判處陳佳菁等9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五年不等。
法院審理查明,2011年10月起,被告人徐勤先後設立中晉財務公司、中晉基金公司及被告單位國太集團,並由國太集團統一安排下屬各公司的財務、運營、人事等。為謀取非法利益,徐勤等10名被告人明知國太集團及其下屬單位無盈利能力,仍假借私募股權基金等名義,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進行各種虛假宣傳,承諾還本和支付高額利息,共同實施集資詐騙行為。截至2016年4月5日案發時,非法集資累計400億餘元,案發時未兌付本金共計48億餘元,涉及1.2萬餘名集資參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