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這個問題可以從這兩個方面來說:
1、臨牌違章會被攝像機拍攝,但是系統無法識別錄入。
電子眼都是自動識別違章自動拍照取證的,當違章行為被識別後攝像頭拍照,後臺程序會對照片進行處理,識別車牌照,然後把違章信息合併在照片上,根據相關法規規定只有各種信息具備的情況下照片才可以作為處罰依據。而目前了解到的情況還沒有電子眼可以識別臨時牌照,因為程序識別車牌的原理是程序根據編程人員事先建立的各種車牌的數字模型去一一對比,而臨時牌照懸掛位置不固定,容易被遮擋,因此識別準確度太低,這樣會造成很多無效照片。
2、雖說電子眼不能識別但是臨牌也不是違章的「免罪金牌」
很多司機仗著沒車牌而橫衝直撞各種違章(先來一個大大的鄙視),殊不知違章不被記錄不代表你就可以逍遙法外了,朋友在交警隊負責違章照片審核,大致工作就是這麼個情況:電子眼記錄的照片一張張審查,不符合處罰依據的照片會被刪除。比如你掛著臨牌闖紅燈,程序無法識別車牌照,因此照片上沒有車牌照信息,按規定這不能作為處罰依據,但是照片上你的車你的臨時牌照都是清清楚楚的,你的違章人家清楚得很,只是沒那個功夫跟你耗,假如你有嚴重違章或者造成事故了那找到你是分分鐘的事情。
因為臨時牌照背面清楚地記錄了你的發動機號、車架號等信息,根據你的臨時牌照輕輕鬆鬆查到你的車輛信息。現在很多掛臨牌的車違停一樣貼罰單,等你上牌時就可以看到你的違章信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