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江蘇省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陳波等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陳滔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二審刑事裁定書。
該裁定書披露了「幣圈第一大資金盤」PlusToken案始末,以及所涉虛擬貨幣總額。
2018年初,被告陳波設立PlusToken平臺開展傳銷活動,後成立了市場推廣團隊盛世聯盟社區。2019年1月,為逃避法律打擊,陳波等將平臺客服組、撥幣組搬至柬埔寨西哈努克城,並繼續以PlusToken平臺進行傳銷活動。經司法鑑定,2018年4月6日至2019年6月27日,該平臺共記錄註冊會員帳號269萬餘個(經去除身份證重複的帳號),最大層級為3293層。
PlusToken在2019年6月被曝出平臺提現困難。根據當時已知的虛擬貨幣錢包地址,其所涉資產價值超過百億人民幣。
經司法鑑定,截至2019年6月27日,PlusToken平臺共收取會員繳納的比特幣314萬個,比特現金(BCH)11萬餘個,達世幣(DASH)9.6萬個,狗狗幣(DOGE)110億個,萊特幣(LTC)184萬餘個,以太坊(ETH)917萬個,柚子幣(EOS)5136萬餘個,瑞波幣(XRP)9.2億個。
據披露,2019年6月28日後,仍有非法數字貨幣轉入平臺的錢包地址,共計比特幣6349餘個,比特現金1864餘個,達世幣1671餘個,狗狗幣3556萬餘個,萊特幣23294餘個,以太坊82897餘個,柚子幣110萬餘個,瑞波幣876萬餘個。
以目前的市價計算,PlusToken累計收取僅比特幣的價值就超過3460億人民幣。
案發後,公安機關從被告人陳波等7位被告處扣押部分該平臺數字貨幣,其中比特幣約19.4萬餘枚、以太坊83萬餘個、萊特幣142萬餘個、柚子幣2760萬元個、達世幣7萬餘個、瑞波幣4.8億餘個、狗狗幣60.5億餘個、比特現金7.9萬餘個、泰達幣21萬餘個。以目前的市價計算,公安機關從被告處扣押數字貨幣約合人民幣250億。
據此前披露,PlusToken平臺打著提供數字貨幣增值服務的幌子,承諾高額返利。參與人員通過上線推薦並繳納價值500美元以上的數字貨幣作為「門檻費」後即可獲得會員資格,會員按繳納的數字貨幣價值獲得平臺自創的「Plus」幣,並按照加入順序形成上下線和層級關係。平臺根據發展下線數量和投入資金數量,將成員分為會員、大戶、大咖、大神、創世五個等級,並按等級高低發放相應數量的「Plus」幣作為獎勵和返利。據檢察日報報導,其中大部分數字貨幣被用於發放會員「拉人頭」獎勵,還有部分被變現用於陳某、丁某、彭某等人日常開銷和個人揮霍。
2020年9月22日,江蘇省鹽城經開區檢察院對Plustoken公訴案一審宣判,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處陳某、丁某、彭某等16名被告人二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涉案贓物、贓款及孳息、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原公訴機關鹽城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法院此次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裁判文書顯示,扣押的數字貨幣依法處理,所得資金及收益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