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有個留學生問我:「現在在韓國打工,必須要辦理打工證嗎?」 的確,辦理打工證不僅比較麻煩,而且還要得到工作單位的配合才行。很多學校馬上要放寒假了,有不少留學生會留在韓國打工賺錢。到底需不需要辦打工證呢?按法律規定來說,留學生打工必須要辦打工證。但在現實中,大部分留學生並沒辦理打工證,且照樣沒有遇到過什麼事情。但我建議還是辦,因為誰也不知道會「中獎」。
留學生張同貴今年暑假期間找了一份飯店服務員的工作。老闆李于禁說好每個月給張同貴200萬韓元的工資。張同貴認為老闆很講義氣,就賣命的給他工作了一個月。但是到了開工資的日子,李于禁只給他100萬韓元。李于禁說,張同貴工作雖然很賣力,但不怎麼利索,所以並沒有對飯店帶來什麼幫助。張同貴一怒之下去勞動部維權,成功拿回了剩下的100萬韓元。但過一段時間,他被叫到出入境罰款了100萬韓元。
張同貴好不容易去勞動部拿了100萬,怎麼又被出入境搶走了呢?這是因為兩個部門的職責不同。勞動部是按照勞動法律爭取勞動者權利的機構,而法務部是根據出入國管理法管理外國人的機構。張同貴作為飯店工作的服務員,當然享受勞動者的權利,因此有權拿到拖欠的工資。但他同時也作為留學生,也要承擔非法就業的責任,所以被出入境罰款也是理所當然的。
就像張同貴的案件那樣,留學生只要穩穩妥妥的拿到工資,就不會有太多的問題。但是遇到像李于禁之類的惡毒老闆,遭到拖欠工資之類的法律糾紛時,必然選擇法律手段維權。可是沒有打工證的留學生屬於非法就業者,維護權利的同時也要承擔法律上的義務。勞動部也是給留學生維權時,發現留學生並沒有打工證,就必須要通知出入境才行。
所以沒有打工證的留學生,如果不遇到法律問題沒什麼大礙。但是一旦遇到了法律問題,想要得到應得的權利,只能選擇「同歸於盡」。因為法律不可能只給你權利,不讓你承擔義務。沒有遇到問題的時候,沒有打工證的留學生可能會覺得這篇是一個笑話,但當你遇到法律問題需要得到法律的幫助時,你需要償還「欠法律」的義務。因此留學生在放假期間打工,我的建議是:一定要辦理打工證。
金律點評:
藉助本文說一下與本文主題無關的事情。如果你是留學生,希望在今年的寒假留在韓國打工,我內心的誠懇建議是:不要工作了。尤其是那些不想吃苦,卻想賺一小時超過最低基本工資的留學生,更不能找工作。現在世界經濟如此不景氣,世界上沒有如此美麗的工作。如果你單純的追逐利益,做一些不該做的工作,不要說這個放假不能回國,以後想留在韓國繼續上學也沒有太大的可能。如果想了解為什麼,請繼續關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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