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導自演"嬰兒被搶"案 她當天回家時沒哭
昨天,在深圳警方公布的破案錄像中,假報嬰兒被搶的女子袁某悔恨不已。
「深圳婦女懷中嬰兒當街被搶案」水落石出,原是嬰兒母親和情夫精心「導演」的一出鬧劇。昨日,深圳市公安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公布了案件真相:袁女士見兒子不像丈夫像情夫,就想送兒子給情夫撫養,為瞞住丈夫,袁女士和情夫「導演」一齣戲,報假案稱「懷中嬰兒當街被搶」。
報警
懷中嬰兒路邊被搶
袁女士報警稱「懷中三個月大的兒子在街邊被人搶走」,她的丈夫雷先生心如刀絞四處張貼「尋人啟事」,此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本報12月12日曾報導)。
昨日,新聞發言人、深圳市南山區公安分局政委金慶玉介紹了袁女士報假案的經過。金慶玉說,12月8日12時許,袁女士向沙河派出所報案稱,上午9時50分許,她抱著3個月大的兒子從桂苑小區家中外出,到附近的匯雅苑小區散步。11時許,她抱著孩子從匯雅苑小區西門離開,沿著沙河東路人行道往南的方向準備回家。當她抱著小孩行至沙河東路與石洲中路紅綠燈路口斑馬線處等紅綠燈時,一輛在石洲中路上由東向西方向行駛的黑色轎車停在旁邊,車上下來一名穿黑色夾克的男子突然從其手中將小孩搶走,之後快速回到車上,坐車往沙河東路由南向北方向逃走。她急忙乘坐計程車追趕,由於眼睛近視,沒有看清作案車輛的車牌,因此,在追到沙河東路時,作案車輛就脫離了視野,她一直追到香蜜湖路段時,嫌疑車輛已不知去向。
調查
多方搜尋發現疑點
「百日嬰兒光天化日之下當街被搶,這在特區成立以來,聞所未聞」,金慶玉說,接到報案後,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李鋒,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長錢偉相繼作出批示,要求儘快查明事實真相。南山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分局局長蘇振威,副局長李平指示南山刑警大隊聯合沙河派出所迅速成立專案組,全力偵破此案。
據介紹,專案組民警對袁女士進行多方詢問,並對周圍群眾進行調查走訪。金慶玉介紹,經過專案組偵查發現,袁女士所報的案件存在諸多疑點。
民警發現,袁女士對案件情節的敘述有許多不合理之處,通過對案發時段白石洲匯雅苑小區、桂苑小區及案發地點的監控錄像仔細甄別,警方並未發現袁女士所反映的案情。民警仍不放棄,對小區保安、清潔工及周邊群眾展開走訪,均反映12月8日中午未見過嬰兒被搶,隨即,警方繼續對各大計程車公司進行搜尋,均未能發現袁女士自稱追趕劫匪時乘坐過的計程車。經綜合分析案情,專案組對案件真實性產生了懷疑。
鎖定
小區錄像現男嬰下落
警方隨即調整偵查方向,將重點放在調查袁女士及和袁女士有關係的人身上。經調查發現,袁女士與40歲的龍崗男子孫先生關係密切。孫先生有一個姐姐家住福田區宏浩花園。12月12日上午,經警方進一步偵查,民警在宏浩花園的小區監控錄像中發現,12月8日中午11時21分,孫先生及其姐姐抱著一名嬰兒出現在電梯中。
經過警方反覆甄別,確認該嬰兒就是袁女士報警稱被搶的嬰兒。
12月12日下午2時多,民警在孫先生的母親家中——龍崗區坪地龍東村將報稱被搶的男嬰尋獲。與此同時,袁女士和孫先生也被警方帶回調查。
袁女士一開始拒不交代案件的真相,但在大量證據和事實面前,袁女士的僥倖心理被徹底擊破,如實交代了案件的真相,原來,袁女士見兒子不像丈夫像情夫,就想送兒子給情夫撫養,為瞞住丈夫,袁女士和情夫「導演」一齣戲,報假案稱「懷中嬰兒當街被搶」。
交代
和情夫策劃抱走男嬰
據袁女士、孫先生兩人交代,他們兩人於1993年開始戀愛,後來分手後各自結婚。孫先生婚後一直沒有小孩,於1995年領養一個女孩。袁女士婚後產下一個兒子,但因與丈夫感情不和,於2004年9月分居。分居後,袁女士瞞著丈夫雷先生帶著兒子找到情夫孫先生,並開始與孫先生在龍崗區坪山街道辦同居,而對丈夫雷先生謊稱暫居姐姐家。今年8月,袁女士又產下第二個兒子,9月,袁女士又帶著兩個兒子回到了丈夫雷先生身邊。當小兒子約2個月大時,袁女士發覺孩子長相與丈夫相去甚遠,而且越來越與情夫孫先生相似。因害怕丈夫雷先生有所察覺,袁女士決定將嬰兒送交孫先生撫養,兩人商量後得到孫先生的同意。
據金慶玉介紹,12月8日上午9時30分,袁女士抱著3個月大的小兒子從家中外出,在購買了一些嬰兒用品之後,於上午10時30分從匯雅苑小區正門進入,又從北門離開,此時,袁女士的情夫孫先生開著私家車在北門門口等候,接上袁女士母子二人後,隨即朝姐姐家——福田區香梅路宏浩花園出發,到達目的地後,袁女士獨自回到家中。袁女士回家後由於害怕丈夫質問,便謊稱小孩被搶並向沙河派出所報案。嬰兒則在孫先生姐姐家寄養3天,之後,孩子又被轉移到孫先生母親家中。
處理
將對兩人拘留罰款
據南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政委馮文堅表示,袁女士和其情夫孫先生串通欲將孩子帶走,事前做過精心策劃。此外,孫先生領到孩子後,沒有積極主動交出孩子。袁女士、孫先生的行為已經觸犯法律,警方已經對兩人作出行政拘留、罰款決定,但由於袁女士正在哺乳期,警方暫未對袁女士做拘留。
目前,被警方尋獲的男嬰健康狀況良好,警方特別委託專人在醫院護理,將及時交由袁女士、雷先生夫婦撫養。至於孩子究竟是袁女士和誰生的,仍需進一步做DNA檢測才能確定。
「孩子很像我,要做DNA鑑定」
丈夫表示,夫妻曾分居兩年,即使孩子不是親生的也要
本報訊「我那麼信任她,她卻不尊重我!我完全想不通!」這是昨日下午深圳警方對外公布「嬰兒當街被搶」系袁女士自導自演的鬧劇,而且嬰兒可能系袁女士和情夫所生之後,雷先生對記者說的第一句話。
「她也太狠心了,竟然能夠這樣對待孩子和家人!」雷先生稱,自己最初確實懷疑過整個事情的真實性,12月8日中午12時左右,正在珠海出差的他突然接到家裡電話,稱小兒子被搶,隨即趕往家中後,他卻發現太太毫髮無傷,「兒子被搶了她不應該沒激烈反應啊?」但這個疑慮很快被自己打消。
大學畢業的雷先生和高中文化的袁女士系湖南同鄉,1998年春節回家時經人介紹相識,2000年結婚並且很快有了一個兒子。
2003年前後,夫妻之間曾一度感情破裂,2004年袁女士搬到坪山居住,夫妻開始分居。雷先生稱,分居期間,儘管妻子住在深圳龍崗區東部的坪山,自己住南山區,但公司給自己配有專車,兩人也偶爾見面相會。今年8月底,袁女士生下小兒子出院後,才搬到南山家中同住。
「我不知道那個男人,也從來沒有往這方面想,很相信我太太的。」雷先生對記者說,直到前日晚上袁女士再次被派出所叫走一直沒回來,自己才開始猜測。此前從來沒覺得小兒子有異樣,也一直很喜歡小兒子,下班回家之後最大的樂趣就是逗兒子玩,「而且一直覺得兒子看起來很像自己,找回來之後一定要帶他去做DNA鑑定。」雷先生說。
雷先生稱,即使最終鑑定孩子不是他親生的,自己也希望留下孩子撫養長大,現在孩子找回來了,只希望一家人能夠平靜生活。「我這個家庭還是要維持,我們還要繼續生活。」
「我現在壓力很大,如果我垮了,這個家也就垮了!」雷先生說,父親和母親都已經60歲左右了,大兒子還在上小學,他是全家唯一的依靠和收入來源,只希望事情過去之後,不要給全家留下陰影。
「那天她很怪,我一直沒說」
公公婆婆難以置信,表示孩子找回來就好
昨日下午,雷先生的父親和母親也得知了警方的調查結論,60多歲的雷父和雷母最初都覺得難以置信。
「那天她確實很怪,這幾天她都在我一直都沒說。」雷母對記者回憶,之前每次袁女士抱小孩出去曬太陽都是在上午10點之後,而且都是雷母陪同,但是12月8日事發當天,袁女士提前到9點40分左右就離家,此時雷母還沒有洗完衣服所以就沒有一起,「沒想到孩子就沒了。」雷母說,「那天一個人回家的時候她也沒哭,就是有點著急的樣子。」
2004年袁女士搬到坪山之後,雷父也去勸說其回家卻未果,「有點懷疑,但從來沒想過小孫子不是我兒子的。」雷父說,「生下來的時候我們是歡歡喜喜的,現在找回來就好了,破了案就好,就怕影響不好。」(南方都市報)
(責任編輯:劉婭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