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房子的類型不同,其產權期也不一樣,作為購房類型的一種,公寓的產權只有40年。
為此很多想購買公寓房的購房者們會好奇,買了公寓40年產權到期時應該怎麼辦?到期後這房子還歸我嗎?
這些問題估計許多打算買公寓的朋友都不明白,所以接下來就來和大家一起聊聊公寓產權的那些事兒,解答你心中的疑惑。
公寓40年產權到期到底是什麼意思?
所謂的公寓40年產權到期,其實是指該公寓的土地使用權到期,並不是指房屋所有權到期,只要房子不塌,房子就一直屬於產權人。
土地使用權是國家轉讓給有關組織,機構和個人的土地使用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
土地使用權在轉讓時根據開發類型分成不同的使用年限。例如,住宅用地為70年,工業、科教文衛體、綜合類用地為50年,商業建築用地為40年。
而房屋所有權則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私人對其合法收入、房屋、日用品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期限是永久的。
公寓40年產權僅針對土地,當土地使用權到期時,只要房子還能住,可申請續期。
由房屋業主聯合提出,通過支付土地出讓金就能夠續期,這個價格應低於類似的土地出讓金的價格,通常來說是每平方米16.5元。
具體的土地出讓費取決於公寓房面積的大小(假設公寓面積為50平米,那麼40年產權到期之後,差不多隻要交個六七百元就能夠續期了)。
由此能夠看出,公寓房40年產權到期後,需要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並不是很多。至於再次申請的期限,通常不超過30年。
如果國家有其他規劃,例如需要拆除,則將根據國家規划進行商業補償,補償價格應根據當時的樓面毛地指導價格,以1:3的比例進行補償。
有關公寓產權的相關內容就為大家介紹到這裡了,希望對打算買公寓的朋友能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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