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對於婚內出軌的一方,法律並沒有規定對於出軌一方在離婚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可以少分。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無過錯方在分割財產時,會得到一些照顧,但是,此處的照顧只是相對來說,因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還是遵循一般的平分原則,並不會達到說讓對方淨身出戶的地步。
經常有人會私信,對方婚內出軌,自己很氣憤,要如何搜集證據才能讓對方淨身出戶?在這裡,我要告訴大家,單純婚內出軌,想讓對方淨身出戶,在司法實踐中幾乎不可能。那麼,婚內出軌難道就沒有任何成本嗎?
實則不然,婚內出軌除了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會相應少分外,有些出軌行為是構成犯罪的,嚴重的可能還要被判刑坐牢!
一、婚內出軌並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或領取結婚證的,構成重婚罪,需要依法承擔刑事責任!
二、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構成破壞軍婚罪。
此外,法律對軍婚進行特殊保護,如果軍人的配偶想要起訴離婚,必須要徵得軍人的同意才可以,否則法院不受理離婚案件。但是,有證據證明軍人一方存在重婚、家暴、遺棄、虐待的等過錯行為的除外。
婚內出軌本行為歷來遭人唾棄,因為他可能毀掉一個家庭,所以夫妻雙方一旦結婚,就應該信守諾言、相互忠誠,否則你可能會依法承擔刑事責任。希望每個人都能對自己的婚姻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