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擬對高鈣石粉飼料加工銷售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批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2020年9月23日-2020年9月28日(5個工作日)。
公示期間聯繫電話:0954-2688692 傳真:0954-2688690
通訊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廈7-718號 郵編:756000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係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高鈣石粉飼料加工銷售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一、項目名稱:高鈣石粉飼料加工銷售建設項目
二、建設地點:固原市原州區頭營鎮
三、建設單位:寧夏匯海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環境影響評價類別:報告表
五、環境影響評價機構:江蘇寶海環境服務有限公司
六、建設項目概況:新建1條石灰石粉生產線,建成後年產10萬噸高鈣石粉,為325目超細石灰石粉,作為飼料添加劑外售。
本工程總投資為136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17.1萬元,佔總投資的1.26%。
七、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施工期環境影響分析:
⑴廢氣
1.施工揚塵
施工單位應在施工現場周圍按照規定設置圍擋,對砂石、灰土等物料及不能及時清運的建築垃圾應當採取封閉、遮蓋等有效防塵措施進行堆放。裝卸產生揚塵的物質及平整場地等活動時,必須採取溼式作業等有效防塵措施。施工工地運輸車輛駛出工地前必須做除泥除塵處理,嚴禁車輪帶泥的車輛上路行駛,並要求施工車輛密閉運輸,嚴禁撒漏。
2.車輛尾氣
尾氣主要成份是氮氧化物和碳氫化合物,同時會產生少量一氧化碳,應對施工車輛定期檢修保養,使尾氣達標排放。
⑵噪聲
建築施工期的噪聲源主要為施工機械和運輸車輛產生的噪聲,施工單位必須做到以下幾點:選施工機械應符合環保標準、在正常使用下,易產生噪聲超限的加工機械,如攪拌機、電鋸、電刨等,採取封閉的原則控制噪聲的擴散、車輛噪聲採取保持技術狀態完好和適當減低速度的方法進行控制等,噪聲值應滿足《建築施工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523-2011)中的標準要求。
(3)廢水
施工期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汙水依託依託村現有排水系統。
⑷固體廢物
在場地平整和施工建設期間產生少量的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建築垃圾需設專用場地分類單獨堆放,不得將和生活垃圾混合處置,及時清運;使用篷布進行遮蓋,防治產生揚塵,加強施工場地管理,嚴禁廢物回收者進入場地,建設竣工後需要徹底清除施工場地殘留垃圾;少量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後,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處置。
運營期環境影響結論
⑴廢氣
本項目運營期廢氣包括進料粉塵、粉磨和篩分粉塵、原料堆放裝卸粉塵。
進料粉塵:項目原料堆場位於生產車間內,採用裝載機將物料裝入料倉,項目原料均進行精選,為粒徑≤0.3mm的石灰石顆粒,在進料過程中採取水噴淋措施;
粉磨和篩分粉塵:採用脈衝袋式除塵器1臺,處理效率為99%,處理後經1根15m高排氣筒排放;
原料堆放裝卸粉塵:本項目設全封閉原料倉庫1座,佔地面積2000m2,用於儲存原料石灰石。
⑵廢水
本項目生產過程不產生廢水,廢水主要為生活汙水。生活汙水經化糞池處理後,排入生活汙水管網,最終排入三營汙水處理廠處理。
(3)噪聲
項目運行後廠界噪聲值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
⑷固體廢物
本項目運營期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廢鐵屑、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和員工日常生活產生的生活垃圾。廢鐵屑由廢品回收站回收;脈衝袋式除塵器收集粉塵主要成分為石灰石粉末,作為動物飼料添加劑(鈣粉)外售;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後由當地環衛部門統一清運。
⑸土壤環境影響分析
本項目生產過程廢氣主要為粉塵,經脈衝袋式除塵器處理後可達標排放;廢水主要為生活汙水,經化糞池處理後,排入生活汙水管網,最終排入三營汙水處理廠處理。化糞池採取防滲措施,防滲係數為不大於1.0×10-7cm/s,對土壤環境影響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