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見到廣州副市長謝曉丹答記者問,談到了掃黃的兩大難點:一個是網絡招嫖;另一個是「半套服務」。
他提到,「近些年網絡隱性涉黃活動日益突出,去年全市共查處網絡招嫖342起,同比上升26.2%。由於網上涉黃活動擺脫了時間和地域的局限,具有隱蔽性強、取證難等特點,而公安機關管控技術手段還比較落後,在網上電子證據提取、固定,網上作戰手段運用、法律認定等方面仍處於初步探索階段,導致網絡涉黃案件的偵破成本高,偵破難度大,打擊力度弱。」
這番話一看就出自基層非常敬業的領導幹部,他們敬業愛崗,熟悉下情,摸到了性服務業的要害。根據社會學對地下性產業的調查,在網際網路時代,由於諮詢技術匪夷所思的長足發展,性服務業已經從傳統的定點方式大規模轉向個體化的網絡招嫖。這種方式的性交易,不必通過傳統淫媒找到顧客,也不需要一個固定的場所接待顧客,變成了通過網絡手機中大量的交友軟體尋找顧客,私下交易。對於這種交易方式的捕捉打擊必定只能掛一漏萬,要百分之百掃清已經在技術上成為不可能。
我們可以具體設想一下,現在有多少交友網站,微信陌陌上有多少朋友圈,如果把它們一一清查一遍,需要多少警力?即使把出現招嫖字樣的信息一網打盡,還有沒有寫明是招嫖,只是作為交友互相聯繫上的兩個人,他們在見面之後才口頭商定交易價格,這樣的人怎麼能抓到,要想把他們一一抓捕歸案,需要多少警力?再退一萬步說,我們把所有這些打交友之名行性交易之實的人全都一一抓捕歸案了,可是審案時,他們倆一口咬定是交男女朋友,交易費用是男的給女的買禮物用的,倆人將來很可能會結婚,我們又怎麼能夠證明這錢就是嫖資,不是買禮物用的,而且這倆人將來根本就不可能結婚?就憑我這個「設想三部曲」,所有的網絡掃黃難道不是做無用功拿納稅人的錢打水漂玩兒嗎?這些警察的工作報酬難道不是來自納稅人的血汗錢嗎?怎麼可以這樣濫用呢?
由於新一輪對涉黃場所的打擊,可以預期性服務業從定點的集體活動向無法捕捉的個體活動這一轉型將會進一步加速。這是掃黃的一大難點,而且可以說是完全無解的。
謝市長提到的掃黃的第二大難點是「半套服務」。他說:「廣州的情況其實還是不錯的,以前一說去東莞玩大家就會聯想,但很少有人會說來廣州玩。廣州的情況還有點不一樣,比如在白雲區,有大量外來人口,因為有需求,所以滋生了一些廉價的性服務,有些還不是法律意義上的賣淫犯罪,比如打飛機。此外,省高院和公安機關對『半套』性服務行為的法律界定問題尚未明確,也對警方的行動造成了困擾。」
這個說法讓我想起此前不久的一個案例:有洗浴中心老闆因組織賣淫被判五年徒刑,上訴時,律師死扣法律條文,提出該洗浴中心只有打飛機服務,沒有性交服務,因此組織賣淫罪不成立。老闆上訴成功,無罪開釋,還因屬錯案獲得國家賠償。這個案件就是所謂「半套服務」的案例。
從性學角度看,陰莖陰道交和手交口交肛交都屬於完整的性行為,只是形式不同而已,只懲罰陰莖陰道交,不懲罰其他形式的性行為,是不合邏輯的;但是從另一角度分析,做這種細分也有一定道理,就像沒有插入的強姦只能算強姦未遂一樣,如果把只有口和手的接觸沒有生殖器接觸的行為都認定為強姦,那在罪行的認定上也會產生問題。
可以預期,由於各地掃黃力度的加大,性服務業為了規避懲罰將加速向網絡個體招嫖和半套服務方式轉變,而且從技術上說,完全肅清是根本無望實現的目標,所有的掃黃行動只能淪為表面文章,隔靴搔癢。性服務業的真正內容還會繼續存在,性服務業的癢處還是沒有搔到。
我的意見:與其做這些表面文章,隔靴搔癢,浪費納稅人的錢,不如去做點實實在在的工作,比如辦個婦女學校,讓那些想改行的性工作者學些其他的謀生技能;再比如給性工作者發發安全套(百分之百安全套工程,泰國防治愛滋病的成功經驗),為他們提供體檢服務,治療性病,以期減緩性病的傳播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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