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東家」少給了200元獎金,男子憤而辭職,後來越想越氣憤,竟在一個月內三次溜進「東家」飯店後院,上演現實版偷菜。作案時,男子還對現場動了手腳,企圖不留痕跡,但最終仍被民警識破,難逃法律制裁。
6月12日一大早,王女士專程到餘杭公安崇賢派出所送上一面錦旗,感謝民警破案為其挽回了損失。
4月29日上午,王女士來崇賢派出所報案,稱自3月底起,其經營的大食堂後院內發生多次盜竊,累計被盜2箱雞腿、一袋南瓜、5斤萵苣、10斤春筍、5斤四季豆、8斤茄子被盜,損失600餘元。
接到報案後,民警立即開展調查,查看視頻,發現在4月17日凌晨1點56分左右,一男子大搖大擺進入王女士飯店後院。大約過了1小時左右,畫面中男子大搖大擺地離開院子,手上也沒有拿任何東西。
在查看視頻過程中,王女士一眼就認出了視頻中的男子。王女士告訴民警,這名男子姓苟,老家在湖州德清,之前在其飯店幫忙,做了有四、五年了,挺勤快的一個小夥子。年初由於生意不好,苟某也經常不在店裡幹活,就少發了200元獎金,當時跟他講明了這個情況,苟某當時沒說什麼,後來聽說他有些不愉快,不久他就辭職不幹了,與人合夥去嘉興做起了水果生意。
經調查,民警發現苟某有重大作案嫌疑。5月8日,民警前往嘉興將苟某抓獲。
經查,苟某,30歲,被抓時,已經在嘉興做起了水果生意。面對民警的詢問,苟某後悔不已,並表示願意賠償王女士的損失。其交代,因為當時老伴娘少發他200元獎金,一直耿耿於懷。
第一次偷是3月底,苟某從嘉興回湖州老家,經過崇賢時,想起這件事心裡非常不舒服,就下了高速去老闆娘店裡搞些破壞,去了以後擔心被發現就沒有打砸,但又心有不甘,看著後院的菜,他想著偷點菜回去,不僅解了氣,還能省下一些老婆給的買菜錢當零花錢。於是他就用掃把將監控調轉方向後實施盜竊,等把菜拿到車上後又返回現場恢復監控,再離開現場,自認為人不知鬼不覺。
苟某告訴民警,由於第一次盜竊沒有被發現,膽子越來越大,每次從嘉興回湖州都會特意下高速偷些菜回去給老婆燒,通過同樣作案手法總共偷了三次。
目前,苟某因涉嫌盜竊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來源:都市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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