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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銘暄: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榮譽一級教授,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名譽會長,國際刑法學協會名譽副主席暨中國分會名譽主席。1953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研究生班,隨後留校任教。1954年至1979年,全程參與新中國第一部刑法典創製。2015年4月,榮獲國際社會防衛學會頒發的「切薩雷·貝卡裡亞」大獎。2016年11月,獲日本早稻田大學授予的名譽博士學位。2019年9月,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國家榮譽稱號。
少年立志研究刑法
1928年5月,高銘暄出生於浙江省玉環縣一個叫「鮮迭」的小漁村裡。
「我的祖父沒讀過書,但很敬重讀書人。一般漁民人家,早早把孩子送到漁船上,我的祖父卻把兩個兒子送進學堂讀書。」高銘暄回憶說。
高銘暄的父親就讀的是一所新型學校——浙江法政專門學校。畢業後,他遠赴上海,在上海特區法院工作。高銘暄出生後,留在家鄉跟著祖母生活。
1941年,高銘暄小學畢業,以優異的成績考上溫州甌海中學(後改名為溫州四中)讀書,1944年春季考入省立溫州中學高中部。
高中二年級分科時,高銘暄選擇學理科。為什麼學理科呢?「我當時覺得學理科以後考大學要順利些,而且文科也是要考數學的。我選理科不是不愛文科,中學時我就拿定主意,將來念大學要學文科,而且明確要學法律。」他說。
1947年夏,高銘暄從溫州中學畢業,到杭州與父親團聚,同時準備考大學。
當時的高校沒有統一招生制度,每所學校都是自主招生。高銘暄在杭州報考了浙江大學,在上海報考了復旦大學。因為國立武漢大學在杭州有招生點,高銘暄回到杭州後又報考了武漢大學。
由於成績優秀,3所大學都錄取了高銘暄。經過考慮,他決定到浙江大學讀書。
當時,浙江大學有文學院、理學院、工學院等,唯獨沒有法學院。為了發展法學教育,抗日戰爭勝利後,時任浙江大學校長的竺可楨將武漢大學法律系主任李浩培教授請來,擔任新組建的浙江大學法學院院長。
「我在浙江大學只上了前頭兩年的課,第一個學期的課程就有刑法總則,是李浩培先生教的,院長親自上課。」高銘暄回憶說。
也就是這一學期刑法課,將高銘暄引上刑法學研究之路。
李浩培先生早年留學英國,是國內著名的國際法專家。在高銘暄的印象中,李浩培先生講的刑法學對象明確、體系完整、內容生動、邏輯嚴密,並且與實際生活非常貼近,聽起來毫無枯燥之感。
「聽了李先生的課後,我就暗地下了決心,好好學習刑法這門課。」高銘暄說。他後來才知道,他能聽李浩培先生的刑法課實際上是巧遇。
工作以後,他曾與李浩培先生一起編纂刑法學詞典。在一次見面閒談中,兩人談到刑法教學問題,高銘暄說「我的刑法就是您教的」。李浩培先生感到驚異,經過仔細回憶才想起來,說:「那次是因為該上刑法課的時候刑法學教授還沒有聘到,所以就自己上了。」
「後來我在刑法這方面有所成就,李浩培就對別人講『高銘暄的刑法是我教的』,這對我來說是一種激勵。」高銘暄說。
除了李浩培先生,父親對高銘暄走上研究刑法道路的影響也很大。「父親審理的案件大多是刑事案件,家裡的書籍多是刑法方面的,我讀書時自然而然受到了薰陶。」高銘暄說。
上世紀80年代,高銘暄(左三)與他指導的4名博士生在研討刑法問題。
1949年夏天,浙江大學法學院被撤銷,法學院的學生既可以轉系,也可以參加地方工作。「我喜歡讀法律,不想轉別的系,也不想馬上參加工作。」高銘暄說。於是,在恩師李浩培的介紹下,通過當時北京大學法律系主任費青轉入北京大學。1949年9月16日,高銘暄告別父母北上,到北京大學法律系繼續讀書。到北京後,恰逢10月1日開國大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高銘暄作為北京大學法律系學生參加了在天安門廣場舉行的慶典,現場聽到毛澤東主席洪亮的聲音。「我們站在人民大會堂東北角那個方位。」高銘暄感慨地說,「參加開國大典是我一生的榮幸,新中國成立了……從那時候起自己就是新中國的公民了」。在北京大學法律系,高銘暄開闊了眼界。當時的北京大學法律系有一大批享譽中外的法學家,如搞憲法的錢端升、張志讓,搞國際法的王鐵崖,搞刑法的蔡樞衡等。1951年7月,高銘暄從北京大學畢業時,正值新成立的中國人民大學要招收10名研究生。北京大學法律系領導在徵求他的分配志願時,他非常高興,提出願意去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學習,讀刑法學研究生。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教研室當研究生期間,高銘暄先後接受了貝斯特洛娃等4位前蘇聯專家的刑法學專業教育,對刑法學有了更全面、更系統、更深入的了解,研究的興趣也越來越濃。1953年暑假過後,高銘暄正式脫離學生身份,畢業留在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刑法教研室任教。參與刑法草案創製
當時的背景是:新中國成立後,隨之而來的各種社會問題逐漸增多,法制不完善問題日益凸顯。1954年9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5個組織法通過後,刑法起草工作由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法律室負責。「一眼就可以看出,在一個國家中,刑法是具有重要地位的。9月憲法剛剛通過,10月就開始準備起草刑法。」高銘暄說。1954年10月,高銘暄接到通知,要求他暫時擱置中國人民大學的工作,去全國人大常委會參加刑法起草工作,那年他26歲。在刑法起草小組,刑法總則部分由所有人員一起制定,大家整天圍著大桌子,一字一句地斟酌寫條文。隨後起草分則部分,依據前期擬定的章節和框架,將任務分解到各個小組。各個小組自行組織討論和撰寫,成稿之後再拿到全體會議上討論。忙忙碌碌的幾個月時間倏忽而過。刑法起草小組如期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草案)》第一稿的初步擬定任務。緊接著是無數次的會議討論,一輪又一輪的修改,到1957年6月,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法律室拿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草案)》第22稿。這個稿子經中共中央法律委員會、中央書記處審查修改,又經過第一屆全國人大法案委員會審議,還在第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發給全體代表徵求意見。第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曾作出決議,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人大代表和其他方面所提的意見,將第22稿進行修改後,作為刑法草案公布試行。1962年3月22日,毛澤東同志在一次會議上指出:「不僅刑法需要,民法也需要,現在是無法無天。沒有法律不行,刑法、民法一定要搞。不僅要制定法律,還要編案例。」同年5月,刑法草案修訂工作全面啟動,高銘暄再次放下中國人民大學的工作,回到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法律室上班。
又經過一年多的反覆修改,到1963年10月9日,他們拿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草案)》第33稿。
令人惋惜的是,因「文革」等原因,刑法草案第33稿被束之高閣。
2016年11月,日本早稻田大學授予高銘暄教授(右)名譽博士學位之後,高銘暄教授和早稻田大學西原春夫教授共同主持學術會議。
見證首部刑法典頒布
1969年下半年,高銘暄和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大部分師生先是參加京郊一家煉油廠的建設,接著被下放到江西餘江的「五七」幹校參加勞動。
但無論處於怎樣的逆境,高銘暄都沒有改變研究刑法的信念。
1971年,高銘暄等中青年教師被調回北京,到北京醫學院工作。他被分配到醫學院院部機關的教務組,負責醫護班教學的管理事宜,後來調去負責宣傳工作。
1978年,中國人民大學復校。同年10月,高銘暄回到闊別多年的中國人民大學。
回到學校後第一件事,高銘暄就直奔法律系保密資料室,查找當年存放的參加立法時留存的資料。
在參加刑法起草時,高銘暄深深感到擔負的歷史重任,自覺詳細記錄刑法起草過程中每次會議的情況,釐清每個條文、每個字句改動的前因後果,保留中國刑法發展的歷史印記。每次會議結束,他都利用業餘時間,認真把會議記錄整理好,記滿了好幾個本子。
立法過程需要大量參考資料,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律室曾經向社會各界進行資料徵集,然後發給參與立法的人員。所有資料高銘暄都認真保存,按照先後順序裝訂成冊,疊起來有1米多高。臨下放時,他將這些資料交到法律系保密資料室保存。
但工作人員告訴他,這批資料被燒掉了。
「聽到這一消息,我的心涼了半截,怔怔地發呆。」在高銘暄看來,新中國早期很多重要的刑法立法資料就這樣湮滅了。
歷史的車輪滾滾向前。
1978年10月,中央批准由中央政法小組召開法制建設座談會,確定由陶希晉負責組織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等單位以及各個法律院校的專家學者,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草案)》第33稿進行修訂。
刑法草案修訂小組隨即成立,在小組成員中,唯有高銘暄和高西江(後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是刑法草案自1954年起到1979年間起草過程的親歷者。
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內,刑法草案修訂小組就拿出討論稿,然後進一步徵求意見,帶著徵求意見,再次進行有針對性的修改。
在對刑法草案進行修改時,高銘暄的多個建議和意見被採納,例如關於抗訴的提法。
「抗訴」源於前蘇聯刑事法中的「抗議」,但在中國,由檢察院對法院提出抗議,顯得很不妥。高銘暄提議改成「抗訴」。這個說法被採納後,一直沿用至今。
刑法草案修訂工作從1979年3月改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主持進行,法制委員會擬定出的刑法草案稿在1979年5月29日獲得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則通過,接著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委員會全體會議和第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上進行審議通過。
1979年7月1日,刑法草案提交五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決。
開會當天,高銘暄和大部分參加刑法草案修訂工作的人員在人民大會堂待命。
高銘暄清楚地記得:「我從人民大會堂的三樓往下看,看著會場在表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草案)》,代表一致鼓掌通過時,我下意識地看了看手錶,那是1979年7月1日下午4點05分。定稿後的刑法典,共有條文192條,其中總則89條,分則103條。」
「我們這個泱泱大國自此擁有屬於自己的刑法典了。」高銘暄說,刑事審判終於實現有法可依。
從1954年參加立法到1979年刑法典頒布,高銘暄從26歲的小夥子變成兩鬢零星添白的中年人,他已記不清到底和大家度過了多少個不眠之夜,提了多少意見和建議,搜集整理了多少資料,對每一個條文進行過多少次的草擬、修改和完善。
刑法典出臺後,由於社會形勢變化太快,加上刑法典本身的一些缺陷,需要全國人大常委會出臺相關的單行刑事法律,對刑法作出重要修改、補充和完善。
1981年至1995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通過25部單行刑法。「這些單行刑法的創製過程,我大部分都參加了。」高銘暄說。
與此同時,刑法典的修改工作提上立法機關的議事日程。
1993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委託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刑法教研室起草「刑法總則修改稿」,由高銘暄負責成立修改小組。
截至1994年9月,修改小組先後提出一份刑法總則大綱和4份刑法總則修改稿,提交給國家立法機關作為參考。1996年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在此基礎上起草了官方版刑法總則修改稿。
在高銘暄看來,此次修訂,有幾件大事值得回味,其中影響最大的是反革命罪的廢止。
高銘暄提出,反革命作為一個政治概念,直接納入法律條文,會在具體司法活動中產生各種不便,比如會成為某些國家惡意中傷我國的口實,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也會以此為理由庇身於其他國家躲避懲罰。
因此,高銘暄和持相同意見的學者多次向立法機關建議,把反革命罪改為危害國家安全罪。
儘管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對這個建議表示贊同,但要在刑法中徹底消除已然存在數十年的反革命罪,困難重重。
高銘暄等人的建議遭到個別學者的激烈反對。學術爭論迅速升級,引起中央的高度關注。
抱著「雖千萬人,吾往矣」的決心,1995年,高銘暄在《法制日報》上發表文章,白紙黑字寫下應當把反革命罪改為危害國家安全罪的意見,引起廣泛關注。
在學術界和司法界的推動下,1997年3月14日八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刑法典修訂草案中,反革命罪被改為危害國家安全罪。刑法典公布後,這寥寥幾個字的改動,引起海內外高度關注。
自1998年起,全國人大常委會先後通過1個單行刑法、10個刑法修正案、13個有關刑法的解釋。高銘暄參與了大部分單行刑事法律和刑事立法解釋的草創活動。
「我還參加了部分刑事司法解釋的起草、修訂和研討諮詢工作。」高銘暄說,此外,還一直關注和推動我國刑事司法改革,比如倡導在我國實施赦免。
現行憲法第六十七條第十八項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決定特赦的職權。
1999年,新中國成立50周年前夕,高銘暄與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有關負責人商議,認為這是一個啟用赦免難得的時機。他們徵求全國眾多專家學者的意見後,以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的名義,上書全國人大常委會等部門,建議在新中國成立60周年之際實行特赦。
2015年,在紀念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之際,高銘暄和他的團隊再次向有關部門提交一系列關於特赦的研究報告。
2015年8月29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關於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決定》,對4類人員實行特赦。同日,國家主席習近平籤署特赦令。
這是我國自1982憲法頒布實施以來第一次實行特赦。
2019年6月29日,在新中國成立70周年前夕,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作出特赦決定,國家主席習近平籤署發布特赦令,對9類服刑罪犯實行特赦。
在參與立法之餘,高銘暄潛心求索學問。
1981年7月,高銘暄將立法工作中的筆記加以整理,寫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孕育和誕生》一書,這是改革開放之後我國出版的第一部法學專著,詳實記述了新中國第一部刑法典從起草到頒行的25年艱辛歷程,出版後深受歡迎,1.5萬冊很快銷售一空,甚至還出現了手抄本。
不久,一批在全國刑法學界享有盛譽的學者雲集北京,他們受司法部委託,將編寫高等學校法學教材《刑法學》,高銘暄被推薦為此書的主編,由著名刑法學家馬克昌、高格擔任副主編。這本書出版後,頗受推崇,印數突破150萬冊,創同類法學教材發行量的最高紀錄。
1986年11月,高銘暄主編的《新中國刑法學研究綜述》付梓,成為我國法學領域第一部全面系統的學科文獻性著作,為法學各專業研究綜述的寫作和出版樹立了典範。
1994年10月,高銘暄主編的法學專著《刑法學原理》三卷本全部出版。這套傾注他10年心血的著作,集納了我國刑法總則理論領域的重要成果,以其高品位的學術水平和突出的實用價值榮獲國家圖書最高獎項——「第二屆國家圖書獎」。
2012年,也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孕育和誕生》一書出版31年後,高銘暄下定決心對這本書進行修訂,更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孕育誕生和發展完善》,一上市即告售罄。
在數十年生涯中,高銘暄的刑法學思想為中國刑法學科的構建和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對此,高銘暄謙虛地說:「我寫的書受人重視的有幾本。我覺得,出書要出精品,要能夠經得起歷史考驗,能夠流傳,就算是對社會有所貢獻。」
在國內,高銘暄致力推動我國法學事業特別是刑法學科的發展;在國外,高銘暄努力提升我國法學研究特別是刑法學研究在世界上的地位。
1999年9月,在匈牙利布達佩斯召開的國際刑法學協會第十六屆代表大會上,高銘暄當選為國際刑法學協會副主席,兼任協會中國分會主席。
2015年4月,高銘暄在聯合國召開的一個會議上榮獲國際社會防衛學會頒發的「切薩雷·貝卡裡亞」獎。這個獎素有「刑法學界小諾貝爾獎」之稱,頒發給一位中國刑法學者,具有歷史性突破意義。
教學工作是高銘暄的本職。
高銘暄對記者說:「從1953年到現在,我都在課堂上教書。我喜歡上課,這輩子就是吃教學這碗飯的。」
66年來,高銘暄一直堅持在教學第一線,教過本科生,培養過碩士生、博士生,還為進修生、電大生、法官、檢察官學員班講課。因此,說他桃李滿天下一點兒也不為過。
他經常遇到這樣的情況:在全國各地出差時,碰見一個人,那人說:「我是您的學生啊,我在某一年聽過您的課。」
1983年5月,經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高銘暄晉升為教授。
1984年1月,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高銘暄成為我國刑法學專業第一位博士研究生導師,結束了新中國自己不能培養刑法學博士的歷史。
截至目前,高銘暄已培養出刑法學博士64人,另有3人正在他的指導下攻讀博士學位。他指導的博士陳興良,現任北京大學著名教授;姜偉,現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2013年11月1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前院長肖揚(右)專程到北京師範大學刑科院,看望他的老師高銘暄教授(左)。
2001年,高銘暄被評為「全國師德先進個人」;2009年,被授予中國人民大學首批榮譽一級教授稱號;今年9月17日,被授予「人民教育家」國家榮譽稱號。
高銘暄對記者說:「此次成為法學界唯一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首先要歸功於黨,歸功於祖國,沒有黨和國家的培養教育,就不會有我今天的成就。」
高銘暄認為,自己獲得這份榮譽也要歸功於法學界,歸功於所在單位和同事們,沒有他們的關心和支持,自己也做不出這麼多事情。
「這份榮譽沉甸甸的,對我來講是鼓勵和鞭策,榮譽本身意味著責任,榮譽越高,責任越重。我91歲了,今後更要以身作則,繼續兢兢業業、踏踏實實做好教學和科研工作。」高銘暄說。
作為曾經研讀高銘暄、馬克昌的紅皮書《刑法學》的書友,此時此刻,你有何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