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道路上的汽車變得越來越多了,隨著汽車的變多,不僅在路上開車變得越來越擁堵,就連我們停車也變得越來越困難。我們都知道現在城市內部的車位資源變得異常的奇缺,因為車子變得越來越多了,但是空間有限,很多人出門吃個飯看個電影啥的都要開車去,這就導致在一些商場門口根本找不到停車位,尖峰時段地下停車場也不夠用。就更不要說旅遊場所以及車站門口這些地方了。
很多車主不願意開車出門就是因為找車位實在是太麻煩了,有的時候辦事一個小時找車位兩個小時,實在是讓人受不了。很多車主因為一時半會找不到合適的車位,會將車停在不該停的地方,很容易就會被判定為違規停車而受到處罰,其實大多數車主都是不願意違規停車的,但是奈何有的時候車位實在是太難找了。
有些人經常會將車停在某個地方放一會兒,急著去辦個事兒就回來。但是很多時候回來的時候就發現自己的車上已經多了一張罰單,實在是讓人很懊惱。有些地方會明確寫上,禁止長時間停車。但是很多車主都不了解這個長時間停車到底是多長時間,多久才算長時間停車呢?通常讓人很迷,交警:最後再說一遍!
很多車主以為長時間最起碼得到半個小時才算長時間吧,但是過了十幾分鐘回來自己的車上已經貼了罰單了,所以這個長時間 究竟有沒有一個定數呢?其實這個長時間即使是在交通法規裡也沒有明確的時間限制,那麼判斷一輛車是否停車超時的唯一依據就是交警自己的判斷了。很多人說這種事在人為的判斷會不會有些不公平,但其實大多數交警也是有一定的標準的。
首先一個標準就是交警會看停放車輛是否熄火了。一般的車主臨時停車都是有一點急事兒但是不會耗費很長時間才會這麼做的,那麼他們臨時停車的時候就不會急著熄火,畢竟時間很短,沒有必要熄火然後重啟,特別是在一些交通擁堵的時候,臨時停下該車就更無需熄火了,那麼交警看到你的車沒有熄火,一般都知道是迫不得已臨時停車,也就不需要貼罰單了。
此外就是看車內有沒有人。車內如果有人的話,證明這輛車就是臨時停在路邊等個人什麼的,一般交警也就不會太計較,但是如果是車內沒人,還將車停在路邊,並且有時候還會導致交通擁堵,這個時候通常交警就不會手下留情了,該扣的分還是會扣,該罰的款還是得罰。特別是有人的時候,我們還可以和交警解釋解釋,沒人的時候交警開罰單我們也只能默默認領了。
小編建議大家出門在外開車停車都要留個心眼,萬一要臨時停車也應該快去快回,或者讓車上留一個人,碰到交警也好有個解釋,最好不要造成其他汽車的不方便,多為人考慮,少製造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