驗車主要包括這麼幾個方面:
首先是進行環保檢驗,這主要是檢測車輛的尾氣排放是否符合標準。
第二進行安全技術檢驗,這一項分兩部分,一是外觀檢驗,二是上檢測線進行檢測。
第三部門就是確認車輛的唯一性。
以小型車為例,到檢測場以後,首先要到尾氣工位去檢測尾氣,檢測一下它的排放是否符合排放標準,檢測完尾氣之後要領取綠色環保合格標誌,就是平時說的「綠標」。尾氣檢測完以後進行安全技術檢驗,首先要查詢車輛的信息,第二要檢驗車輛的外觀,檢驗車輛的外觀主要由檢測場的工作人員完成,主要查驗的項目就是確認車輛,並且看一下車輛的「兩號」——發動機號、車架號跟行駛證是否完全一致,能否對上。第二要查驗一下車輛的外觀是否有改裝的行為,跟行駛證照片一要致。第三要查驗車輛的燈具是否齊全和完整,包括平常所說的大燈、小燈、轉向燈、霧燈、倒車燈、剎車燈是否齊全有效的,檢查完這些燈具還要查驗一下它的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包括滅火器、三角牌這些是否齊全。現在通常的滅火器上面有一個指針,它的指針如果指向綠色區域的時候,證明它是有效的,如果它要是沒有指向綠色區域,指向紅色或者黃色的區域,證明它的壓力已經不夠了,它是失效的滅火器。還有三角牌對車主來講也是相當重要的,從實際道路來看,很多車主在車上沒有配備有效的三角牌,在發生交通事故或車輛發生故障後,只是在車後擺一個桶或者擺一個箱子,這樣是不能有效的讓後面行駛的車輛發現前面的故障車,是相當危險的,因此,這也是車輛的外觀查驗的一些項目。外觀查驗以後就是上檢測線進行檢驗,上檢測線進行檢驗主要是檢測車輛的車速表和車輛的制動性能、車輛的燈光,包括車輛的測滑和車輛的底盤這些檢驗。如果說檢驗的時候,外觀檢驗或者上線檢驗存在不合格項目,車主或者驗車人可以任意選擇地點進行調修和整改,合格以後,到檢測場進行復檢。確定檢驗合格以後,要進入下一個環節,就是到檢測場總檢和交費這個環節。檢測場總檢要審核一些車輛相關手續,包括尾氣檢測單,還有上線檢測單,包括查驗記錄表、牌證申請表、行駛證、交強險的第三聯,這些手續都要經過一個審核,審核合格以後,檢測場會出具檢驗合格證明,這時候車主可以持檢驗合格證明,找到駐場民警進行確認車輛唯一性,就是查驗車輛是否存在未處理的事故,或者是交通違法行為,確認合格以後,民警會為車主核發檢驗合格標誌,並且籤注行駛證復證,就是打上檢驗有效期,這樣一輛車就算檢驗完畢了。
驗車應帶齊哪些手續?
一般情況下,車主首先要查清自己的車輛是不是存在沒有處理完畢的交通事故或者交通違法行為,如果有的話及時要處理。再有就是要帶好車輛行駛證的原件和交強險的第三聯,也就是公安交管部門留存聯,這一聯是驗車的時候必須要收存的一聯。還有就是車主上完保險後,第三聯不小心丟失了,那麼這種情況下,車主在驗車前,就應該先到保險公司,複印保險公司留存聯,並且加蓋保單專用章,即可替代保單的原件使用。
機動車檢驗時限是如何規定?
機動車輛檢驗的期限,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他相關的規定,是從機動車註冊登記開始計算,也就是從咱們上牌的時候開始計算,小型、微型非營運的載客汽車是6年以內,每2年檢驗一次,超過6年的,是每1年檢驗一次,超過15年的,是每半年檢驗一次。摩託車是4年以內每2年檢驗一次,超過4年每年檢驗一次。車輛使用性質是營運的載客汽車,它們是5年以內每年檢驗一次,超過5年的,每半年檢驗一次。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的非營運載客汽車是10年以內,每年檢驗一次,超過10年的,每半年檢驗一次。其它的機動車,是每年檢驗一次。
驗車時限如何計算?
從車輛註冊登記開始,也就是上牌的年和月開始計算。例如,一輛非營運小型客車在2005年10月上牌以後,它的行駛證有效期籤注到2007年10月份,這個等於是6年以內的,2年檢一次車。2007年10月份驗完車以後,籤注到2009年10月份,這是第2個檢驗周期,也就是4年了。2009年檢驗完籤注到2011年10月份,這樣6年的檢驗周期已經到了,6年以內每2年檢驗一次。2011年驗完車以後,以後就是1年檢驗1次車輛,籤注到2012年10月,從這個時候開始,就是1年檢驗1次車輛,等到它使用年限到達15年以後,就是每半年檢驗一次了。
可以提前驗車做年檢驗車?
按照原來的規定是必須在年檢有效期止的當月進行檢驗,但是目前交管部門為了避免車主集中進行驗車,規定可以提前3個月進行檢驗。這個提前3個月是算上檢驗期止的這個月,往前推3個月。舉例說明,如果3月份驗車,往前推3個月就是是3月、2月、1月,車主可以在1月初到3月底都可以進行驗車,避免只能在3月份當中驗車,造成等候時間比較長、驗車群眾比較多的情況。
年檢標丟了後如何補辦?
如果年檢標丟失了,或因為車輛的前風窗玻璃破損而導致年檢標破損等情況,年檢標是可以補辦的。需要到當地車管所,拿著車主的身份證件、車輛的行駛證,填寫《牌證申請表》,車管所審核手續以後,如合格,會為車主補辦一張檢驗合格標誌。
驗完車為什麼拿不到檢驗合格標誌?
一般來說有兩種情況會使車主驗完車之後拿不到檢驗合格標誌。第一種,車輛存在沒有處理完畢的交通事故,或者是交通違法行為。第二種,就是車輛的號牌號碼和車輛的行駛證以及交強險和檢驗合格證明上記載的不一致,這兩種情況,都是不能核發檢驗合格標誌的。
車輛安全技術檢驗和尾氣排放檢驗時限?
尾氣檢驗和車輛進行的安檢都是在檢測場同時進行的,尾氣檢驗主要為了檢測一下機動車尾氣排放汙染物是否達標,而安全技術檢驗一是需要確認車輛的唯一性,二是需要確認車輛的安全性能是否符合標準,具體到檢測時限上講,綠色環保標誌、檢驗合格標誌背後,以及行駛證副證上都有檢驗合格的有效期止,具體的檢驗時間可以按照檢驗有效期止進行檢驗。如果出現今年只需要驗尾氣,卻並不需要驗車的情況,直接到檢測場上檢測一下尾氣,領取一個綠色環保標誌就可以了。
北京可以隨意選擇驗車地點嗎?
目前北京市一共有43家檢測場可以檢驗年檢車輛,車主可以根據住所地址任意選擇檢測場進行檢驗。但需要說明的是,使館號牌的車輛,是要指定到北京北苑機動車檢測場進行檢驗,還有使用年限超過20年的非營運的乘用車,也就是平常所說的小型客車、微型客車,由於按照國家標準要求,它要檢測底盤輸出功率,目前本市的檢測場裡面只有北京京順檢測場可以做此項檢測。而其它車輛,車主可以根據自己的家庭住址,或者上班單位的遠近,自由選擇檢測場進行檢驗。
新車上牌前驗車和定期年檢的區別?
新車上牌之前的檢驗屬於註冊登記檢驗,上牌以後的這些檢驗,屬於在用車的檢驗,兩者之間在於檢驗項目有所不同,查驗的項目不同。同時,檢驗地點也不同,像北京註冊查驗是按照屬地進行管理的,而進口車或使館號牌的車輛、外籍車輛,以及進口底盤改裝的車輛,是到指定檢測場進行檢驗,其它的國產車輛是到機動車所有人身份地址所屬的車管分所指定的新車檢測場進行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