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總說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談起孩子的教育
父母常常忍不住著急上火
但如果管教方式不當
甚至使用暴力打罵孩子
不僅不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還可能帶來慘痛的後果……
深圳龍崗一母親因懷疑12歲的女兒偷拿自己28元錢,遂用塑料按摩板擊打管教女兒,最終導致女兒因失血性休剋死亡。
11月18日,龍崗法院官方微信公布該案審理情況,被告人阿芳(化名)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他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法院依法對其進行判決。
12歲的生命戛然而止,這樣的悲劇,讓人感到十分痛心……
據悉,該案被害人小潔(12歲,化名)是被告人阿芳(化名)的女兒。2019年10月,小潔隨阿芳來到深圳,母女二人一起借住在親戚家中。阿芳在餐館當服務員,小潔則暫時輟學。
2020年2月的一天晚上9點左右,阿芳懷疑女兒小潔偷了自己28元。阿芳便從鞋柜上拿了一根塑料按摩板,讓小潔趴在臥室的床上,用按摩板多次擊打小潔大小腿後側、手掌心等部位。
之後,小潔躺在地板墊子上休息。
當晚11時許,親戚發現小潔異樣,將小潔送到醫院救治。但令人惋惜的是,小潔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鑑定,死者小潔符合鈍器作用雙側上、下肢致大面積的皮下出血、軟組織挫傷引起失血性休剋死亡。
據阿芳陳述,其有兩個小孩,小潔是老大。案發前,阿芳經常對小潔進行說教,「偶爾會打一下(小孩)」。
案件審理期間,被害人父親及被告人父親向法院出具了諒解書,對被告人予以諒解。而在開庭期間,被告人阿芳也深感悔恨痛哭流涕,稱自己每天都活在痛苦與後悔之中,無法原諒自己的行為,家屬全程亦痛哭不止。
最終,龍崗法院審理認定——
被告人阿芳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他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其歸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當庭認罪,依法可從輕處罰。最後,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阿芳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
由於暴力打罵孩子的粗暴管教方式,致使一名花季少女離世,悲痛之餘,法官也提醒各位家長,對孩子的教育切不可逾越理性。在日常管教中,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緒,避免出現過激行為或言語,以免對孩子的身心造成無法彌補的創傷。
怎樣的教育方法和理念
更科學、更合理
這是需要家長慢慢學習和摸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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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人民日報 、羊城晚報、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法院
編輯:桂法瑄
來源:廣西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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