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買賣需求大 破「五唯」能否剎住學術交易之風

2021-02-08 中國新聞網

  論文買賣需求大,賣方服務「一條龍」——

  破「五唯」能否剎住學術交易之風

  高校的師生都要面臨論文的考察。但你能想像,對於有些人來說,發一篇論文,可以像網購一樣輕鬆嗎?

  在論文買賣的流程中,買方只需要交錢,賣方代寫代發「一條龍」服務。如此「簡單」的操作背後,知識生產活動已經超越本應有的邊界。

  論文買賣市場需求旺盛,博士生為求職買SCI論文

  在高校運行的種種標準中,論文是「硬通貨」之一。事關職稱晉升、評優評先,有的還是入門任教的基本門檻。

  2010年年初,媒體刊發一則報導,披露武漢大學瀋陽研究團隊的調查發現:我國買賣論文2009年產值高達10億元人民幣。

  10年後,論文買賣情況如何?記者輾轉聯繫上了一位當事人。

  劉勁,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在南方一所職業學校任教。現在,他和朋友正攻讀海外一所高校的博士學位。因為疫情原因,大部分時間在上網課。

  關於讀博的目的,劉勁直截了當:衝出重圍,到一個三本或者是好的二本學校任教。在讀博的「四年規劃」裡,最關鍵的一環是「發SCI論文」。

  按照劉勁的說法,憑藉博士學位,再加上SCI論文的優勢,在一般本科院校求職不成問題,運氣好的話,還可以獲得一筆可觀的「安家費」。在他的盤算中,這筆投資是「划算的」。

  2020年年初,「經過長時間考察」後,劉勁和朋友決定買一篇SCI論文。兩人合寫,分別為第一作者和通訊作者。他們打算買的是「四區論文」(註:期刊按照影響因子高低依次排序,此為SCI中最低區域),「全程一個月代寫代發,前前後後一共花39000元就可以搞定。」

  在和朋友分別交了5000元,一共1萬元訂金的兩個月後,劉勁收到了一份期刊的用稿通知,「不過,正式出刊還要等半年。」

  但是,現實很快發生了變化。

  2020年,科技部印發了《關於破除科技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意見(試行)》,教育部印發了《關於破除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評價中「唯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意見》。兩部委對SCI論文相關指標的使用提出了要求,「評價重點是論文的創新水平和科學價值,不把SCI論文相關指標作為直接判斷依據」。

  劉勁發現,「算盤好像打錯了。」一些高校改變了論文評價標準,不再將SCI論文與教師招聘硬性掛鈎,「四區的SCI論文好像已經沒有優勢了。」原本打算再發一篇SCI的劉勁告訴朋友,「還是算了」。因為已經收到的第一篇論文的錄用通知,他們只得「硬著頭皮付尾款」。

  那高分區的論文能買嗎?一位高校教師透露,期刊影響因子越高的論文越貴,「一區的論文叫價高達10萬元以上。這種情況雖少,但並非沒有。」

  要價2000元代寫本科論文:「改到你滿意為止」

  除了評聘職稱、完成科研任務過程中存在買賣論文,這股「歪風」也開始在碩士和本科學段中蔓延。

  記者在一個擁有近500名學生的微信群裡詢問:「是否有人可以代寫本科論文?」

  不到一分鐘,一個名叫李彬,備註為新疆某大學碩士研究生的人,加上了記者微信。「如果是新聞傳播或者經濟學本科論文,我可以來。」

  在了解論文大致方向後,李彬表示:「我這個學期剛好有一個專題做的就是這個」。言下之意,他的課程論文可以「改一改」,賣給記者。

  為了打消記者的「顧慮」,李彬向記者展示自己的豐富經驗,他此前還接過經濟學本科論文代寫,因為他本科學經濟,研究生學的是新聞傳播。

  在費用方面,他補充說,如果加上開題的內容,要價2000元。不過,他一再強調「包修改」,「會根據導師提供的修改意見,改到你滿意為止」。

  此外,李彬還透露一些網店論文買賣的「套路」,勸記者小心「買論文上當」:「網上的代寫要便宜些,大概1300元左右。他們會找一篇論文,翻譯成小語種,再翻譯回中文,直接發給你。這樣的論文,雖然看上去是原創,但是語句不通順。如果讓他們修改,需要再加錢。」

  為了印證這種說法,他隨後給記者發來一張截圖,有「客戶」抱怨網店的論文代寫業務,「改一次,還要花一次錢。」

  記者問由他代寫論文,會不會有被查出來的風險?李彬痛快地回答:「你不說我不說,誰能知道?」不過他也提醒,「在交論文和答辯前,你要提前看一下論文,不然你答辯回答不上來,我可沒辦法。」

  網店論文售賣屢禁不絕:遇發稿高峰「需等待半年」

  臨近畢業,北京某高校博士生佑青正努力撰寫20萬字的博士論文。「寫論文」和「發論文」的要求,一直讓她和同學們感受到很大壓力。

  面對有人一年之內發好幾篇SSCI論文的情況,佑青覺得「有問題」。但是有同學似乎看透了此中玄機,對此輕描淡寫,「這很正常,出錢買知識版權而已」。

  這弄得佑青「很無語」,她告訴記者。「一些網店可以提供論文代寫服務,還可以保證質量」。

  此前有媒體報導稱,一名工作在上海的博士生在網上公開售賣SCI論文已10年,先後賣出了100多篇論文,發表於國內外學術期刊,牟利數百萬元,買家多為高校師生。

  記者調查發現,此類明目張胆的店家已被下架處理,但並非銷聲匿跡。順著佑青的提示,記者找到一家網店,搜索「期刊」,出現大量「期刊查重」等店面信息。記者隨機進入一家網店提出:「就讀研究生,評獎學金,需要買論文。」迅速得到回覆,「加微信聊,方便安排期刊專員,一對一推薦合適的期刊。」隨後,期刊專員粒粒加上記者微信,詢問要求後,迅速為記者選定了一家普通期刊,代寫代發,報價1600元。這一費用包括文章修改潤色費、公關費、版面費等全流程費用。

  粒粒催促記者趕快確定,「現在發刊高峰期,很多2021年畢業生要發刊,現在都來提前準備了,滿稿很快。如果要上那種可在知網上查到的期刊,需要等半年左右。」

  佑青的疑問是:「如果學術道德不足以約束這些行為,為何不把論文買賣判定為違法行為,至少在智慧財產權領域可以探討。」

  2018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科研誠信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對從事學術論文買賣、代寫代投以及偽造、虛構、篡改研究數據等違法違規活動的中介服務機構,市場監督管理、公安等部門應主動開展調查,嚴肅懲處。

  法律監管缺位、學校不願公開處理,遏制論文買賣難

  很多人都有發表論文的需求,但期刊本身是稀缺資源,發核心期刊、發SCI收錄期刊的要求,又進一步加劇了這種情況。

  武漢大學教授張琳坦言,我國現有的相關法律法規還難以有效懲治買賣論文行為,對論文的需求方、代寫方、第三方中介機構沒有產生足夠威懾。她建議,「對論文買賣行為和涉及的相關主體,制定明確的法律法規加以規制」。

  「有剛需就會有市場。」張琳說,論文買賣十分隱蔽,查處難度大,學校一般很難實施有效管理。即使查到了,出於對學校聲譽的保護,也大多不願意公開處理,甚至可能有意遮蔽。

  事實上,每位科研人員的研究方向都相對明確、固定,想在論文買賣市場上找到與自己研究方向完全一致的論文是很難的。張琳舉例說,自己一直從事科技評價與科技政策研究,假如她某天突然在SCI期刊發表了一篇企業管理的論文,「必定非常可疑」。

  記者調查發現,部分教師花錢買論文,發表和日常研究相關性不大的論文,並不鮮見。在論文買賣鏈條上,這是一個容易發現的破綻。

  「在未來,我國建立起負責任的同行評議制度與良好的科研文化氛圍下,一般科研人員應該不敢冒這個風險。」張琳口中的「同行評議制度」,指的是評審專家需要針對論文實質內容和價值作出高質量評判,進行事前把關。「創新性強、高質量的論文,在相對低端的論文買賣市場是很難找到的,因此會大大減少論文買賣的需求。」

  此外,針對本科和研究生層面參與論文買賣的問題,張琳認為,需要導師落實全程指導和監管責任,加強各層級學位論文的審核審查,「校內校外盲審不能為保畢業率而流於形式」。

  在破「五唯」的背景下,我國亟待建立具有實操性的多維綜合評價體系,張琳補充道,「當新的評價體系逐步完善後,學界對論文發表的單純性依賴自然會降低」。

  建立學術成果終身問責制,治理學術交易

  近些年,在高校盛行以論文考核方式的背景下,當買版面發展成買論文,與論文有關的違規行為愈演愈烈。

  清華大學副教授王傳毅認為:「論文買賣是一種學術交易,與論著的不正當署名一樣,是人情、權力、資本以不合規的方式換取智慧財產權的活動,從性質上來說是學術造假。」

  「根治學術交易,要充分認識到『三個不可能』。」王傳毅提醒,同行評議不可能完全解決問題,論文署上自己未成年孩子名字,也能發在經過嚴格同行評議的SCI期刊上。完全摒棄論文標準也不可能,其他形式的學術成果一旦納入評價,也同樣會被「交易」,還可能出現「因噎廢食」的情況,畢竟論文是經過學術共同體評價後的知識增值,存在其合理性。加強網絡監管,也不可能杜絕第三方中介的出現,只要獲益超過成本,學術交易就會以更加隱蔽的形式出現。

  王傳毅認為:「解決問題的關鍵在於建立學術成果終身問責制,使企圖學術造假、學術尋租、學術交易者不敢幹、不易幹、不願幹。在成果發表前的評閱階段,增加學術倫理審查環節,評閱人可隨機聯繫任一作者,要求提供與其貢獻相匹配的材料。」

  事實上,當前國際學界倡導開放數據、開放同行評議、建立國家級公開透明的科技成果交流平臺。「一旦需要發表論文,就必須把論文相關數據、過程、成果,上傳到一個公共平臺向所有人開放,接受借鑑、質詢和監督。」張琳認為,「使科研數據信息、評審信息和成果信息最大程度開放和透明,將大大增加論文買賣等學術不端行為被發現的可能性,有助於促進科研誠信建設。」

  「論文刊出後,並不應該一勞永逸。」王傳毅建議,當論文成果用於後續學術評價活動,如招聘、評獎、面試及項目申報等,同樣增設學術倫理審查環節,按需採用面試、電話或郵件方式,隨機對作者學術成果貢獻的真實性進行核驗。他表示,「一旦發現做假行為,或經舉報查實,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終身追責。」

  (本報記者 陳鵬,本文部分受訪者採用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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