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家才律師評RCEP 系列6:RCEP中的標準、技術法規和合格評定程序
答疑解惑
1.對於我國外貿企業來說,技術標準至關重要,您能講一下RCEP的標準、技術法規和合格評定程序嗎?
RCEP的標準、技術法規和合格評定程序涵蓋所有能夠影響成員國之間貿易的中央政府的技術標準、技術法規和評定是否合格的程序,比如澳大利亞政府1998年制定了《國家溫室大綱》,並因此要求許多電器必須符合最低能源性能標準,才可以在澳大利亞市場銷售。澳大利亞政府的這項要求,就屬於技術標準規定,是技術性貿易壁壘的一種。
2.RCEP規範標準、技術法規和合格評定程序的目的是什麼?您怎麼看待?
RCEP的標準、技術法規和合格評定程序的目的是通過加強《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的實施、促進各成員國的交流與合作,減少技術性壁壘,促進成員國之間經濟貿易的往來。這裡提到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協定》協議,簡稱TBT協議,是世界貿易組織管轄的一項多邊貿易協議。
3.RCEP提到「合理時間間隔」,您能具體解釋一下嗎?
出口企業改變生產技術、方法需要一定的時間,如果進口國貿然改變技術法規,並在短時間內生效,出口企業可能無法立刻改變生產技術、生產方法,使其生產的產品能夠滿足進口成員國的新技術標準。因此,RCEP要求進口成員國在技術法規公布之後,到生效之前,至少留出六個月以上的合理時間間隔。
4.RCEP規範標準、技術法規和合格評定程序對我國企業有什麼影響,您能說明一下嗎?
RCEP鼓勵成員國進行雙邊或多邊安排,要求成員國之間減少技術性貿易壁壘,加強信息交流與合作,從而減少技術標準法規帶來的貿易障礙。技術性貿易壁壘是國際貿易中很常見也很重要的貿易壁壘。比如在機動車行業,發達國家為了保護本國市場,往往制定嚴格的機動車油耗、排放標準和安全標準,減少機動車進口。減少技術性貿易壁壘,從出口的角度來說,我國企業的產品將更容易在其他成員國市場銷售,這促進了我國企業產品的出口。從進口的角度來說,這也意味著我國進一步放寬市場要求,進口產品數量也會大大增加,這使得我國企業面臨更激烈的市場競爭。為了提高我國企業競爭力,我國企業應提高企業生產技術,增強技術實力,促進產業升級、質量提升,積極參與所在行業的國際標準的制定、修改工作,爭取更大的話語權。
作者簡介 :
譚家才
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上海政法學院東協比較法研究中心主任
專業領域:譚家才律師專注於跨境訴訟與國際商事仲裁、跨境投資與貿易以及國際許可與估值、證券與公司融資、數據與網絡安全等業務領域。客戶涵蓋工業互聯製造、金融、能源、房地產基礎設施建設(含 PPP)以及酒店管理等行業。
電子郵箱:jiacai.tan@dentons.cn
張澤宇
北京大成(上海)律師事務所律師助理
教育經歷:畢業於華東政法大學與上海對外貿易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學士與經濟學學士學位,並在美國埃墨裡大學及美國伊利諾伊大學香檳分校取得法學博士(JD)和碩士學位(LLM),持有中國及美國紐約律師資格。
專業領域:爭議解決、證券與公司融資、跨境投資與貿易以及破產重整與清算等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