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一地,視野所及,總要關注有關書法的種種,比如碑石、橫匾,對聯和室內懸掛的書法作品。這種關注,繫於自己的職業和心之所致。
臺灣匆匆一行,看到有幾處書法落款格式,與大陸迥然。
大陸的書法落款,都是在落款最後加蓋姓名及齋號印。此次在臺灣,看到幾處落款,比如「某某(姓名)題書」,在姓名後面蓋了印章,而未寫完的「題書」二字接在印章之後。印章夾在上下書法之間。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規模盛大的中臺禪寺僧人釋惟覺的對聯落款。落款的格式是「己丑釋惟覺——印章『釋惟覺』——題書」。這種格式,在大陸肯定屬於不倫不類的錯誤格式。
可在臺灣卻是常見的姓名與印章的落款格式。
蔣介石,名中正,字介之,以蔣中正名字題書的《臺灣國父紀念館》的橫匾,印章的位置倒是和大陸一致,印章在落款最後面。
《國父紀念館》橫匾,左邊是「中華民國六十一年」的年份時間,右側是「蔣中正敬題」然後加蓋印章。這種落款與印章的樣式,是不是蔣介石從1949年以前的大陸帶過去的落款樣式呢?蔣介石自清末1887年出生到1949年,在大陸生活了62年,大半輩子時間在大陸,我揣摩他的這種落款格式,應該是在大陸形成的習慣。
其他臺灣人的落款格式,將印章放在兩處書法之間,是臺灣的一種格式,還是這些書寫者不知道約定俗稱的格式,而想當然地在姓名的後面加蓋印章而犯的一種錯誤?我揣度,因為他們長期和大陸隔離,因此與大陸的落款模式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