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多申明一點:這篇文章相當血腥恐怖,心理素質不好的千萬不要看,別留下什麼心理陰影。
18歲以下未成年人,不要看,切記!!!
林過雲可以說是香港最有名的歹徒。這個極端變態的傢伙,在雨夜殘殺了4名美女。更可怕的是,他還將女性敏感部位切下,泡在防腐液中作為戰利品。聽我說一說。
1982年8月12日,香港旺角一家照片衝洗公司,出了大事。
當天,尖沙咀一家照相館的職員張某,送來了一批等待衝洗的照片。
張某向這家店的老闆解釋:我們公司的放大機出故障了,已經到廠家報修。沒辦法,我們老闆讓我請你們幫忙,把這些照片放大衝印好。多謝多謝。
都是同行,互相幫個忙也沒什麼,旺角的老闆當場就同意了。
和尖沙咀那家店不同,旺角照片衝洗公司的技術比較落後。
尖沙咀的店,是從英國購買的機器,洗照片完全實現了自動化,不需要人工幹涉。
而旺角公司的設備雖也可以自動完成衝洗,卻經常會出錯,必須由1個職員進行最後的品質把關。
有意思的是,旺角的公司要面子,從沒有公開這種事。別人包括尖沙咀那家店都認為,旺角店也是不需要人工幹預的,也不會有人去看照片。
12日當天,是由職員陳某負責,一一校對洗好的照片。
看了幾十張以後,陳某突然吃了一驚。
尖沙咀送來的照片中,有一張赫然是女性陰部的放大照片。
根據香港法律,私下拍攝這種照片,當然不違法。
但有人來放大,恐怕就不是自己放在家裡欣賞的。如果是色情業拿照片來掛在店裡做宣傳,那麼幫助衝洗照片的旺角這家店也會倒黴。
陳某警惕的將尖沙咀所有照片挑選出來,仔細觀察。
頓時,陳某被嚇得幾乎尿出來。
這些照片,均是對1具年輕美貌女性屍體的解剖過程。可以看到,這個女孩從一個被交代遮住雙眼的屍體,變為了無數的器官。
照片極為血腥,但拍攝手法卻頗為高明。
拍攝者重點拍照死者的女性敏感部位,陰部和乳房,完全按照歐美色情雜誌的風格。
驚呆的陳某立即拿著照片,衝到老闆的辦公室。
陳某:老闆,你看,你看。
老闆一看,嚇得雙手發抖:這是誰送來的?
陳某:就是尖沙咀那家店。
老闆:撲街。你沒看報紙嗎?這半年有好幾個女孩失蹤!阿陳,你做得好,我會給你加薪。你現在打電話報警。
香港警方迅速趕到。
當時,香港頻發女性失蹤案。82年2月到8月半年時間,已經有4名年輕女性失蹤。
第1名失蹤的女性叫做陳鳳蘭,27歲,是尖沙咀一家夜總會的舞女,已婚,長得很漂亮。
2月3日凌晨4點,在夜總會喝了很多酒的陳鳳蘭下班。因醉酒和下雨,陳決定打車回家,一去不回。
第二天陳的家人就報了案,警方經過調查,發現陳鳳蘭18歲就下海做舞女,社會關係複雜。
警方懷疑可能是黑社會將陳鳳蘭報復性的賣到東南亞,或者是高利貸因債務關係將她綁架。
最終,警方定為失蹤案。
沒想到,這竟然不是失蹤事件。
2月11日,經過幾天的暴雨,沙田城門河水暴漲。
在工人清理雜物的時候,突然發現了3個黑色塑膠袋。
清潔工人打開一看,發現竟然是1個女人的人頭和2支手臂。
工人受驚過度,當場休克。
這邊,法醫經過反覆分析,認為這就是失蹤的陳鳳蘭,她已經遇害。隨後,陳鳳蘭另外的碎屍也分別被發現,只是缺少臀部。警方推測,部分碎屍被衝到了海裡。
警方認為沙田城門河不是兇手拋屍的第一現場,屍塊應該是被雨水衝到河內的。
案件毫無線索,大雨破壞了一切證據,又沒有目擊者。
目前香港警方唯一知道的是,陳鳳蘭最後接觸的人是個計程車司機,但沒人知道車牌號,也不知道他的樣子。
萬般無奈下,警方懸賞二萬五千元,希望有人能夠提供線索。
期間警方接到幾個騙子的電話,卻無一人能夠提供真正的線索。
就在陳鳳蘭案件遲遲不能偵破的時候,又有新的失蹤案件發生。
3個月後,5月29日凌晨5點,31歲的收銀員陳雲潔下班。因天降大雨,陳雲潔被迫打車回家,也是一去不回,從此失蹤。
1個月後,6月17日凌晨4點,29歲的清潔工梁秀雲因大雨,下班打車回家,從此活不見人死不見屍。
半個月後,7月2日晚上11點,17的高中女畢業生梁惠心參加了謝師宴後,因雨下的很大,決定打車回家,由此杳無音訊。
警方認為,這4起案件都和計程車有關,很可能是1個司機做的殺人案。
除了陳鳳蘭以外,其餘3人應該也已經遇害。
警方認為歹徒作案手段兇殘,且肆無忌憚,頻率極高。
殺死陳鳳蘭以後,歹徒等了3個月才作案,隨後頻率越來越高,到了半個月就作案的瘋狂地步。
如果不能儘快抓住歹徒,恐怕他還會繼續這樣胡亂殺人。
香港是民主地區,媒體是自由的,不會受什麼行政命令就不報導了。
一時間,各大傳媒充斥著女性頻繁失蹤的新聞,給予香港警方極大的壓力。
就在警方焦頭爛額的時候,突然接到旺角照相館老闆的報警。
重要線索出現,警方頓時喜出望外。
警方將克疑解剖屍體的照片,交給法醫鑑定。
法醫反覆分析,做出做出結論:這極有可能是兇殺案。根據照片判斷,女屍的關節還沒有僵硬,死亡時間不超過3個小時。如果是醫學院的屍體解剖課程,屍體的死亡時間絕對不可能這麼短。如果是大陸或者東南亞的照片,但女屍開始是穿著衣服的。這明顯是香港女學生的服飾,絕不可能是大陸或者別的地方。另外,根據體態判斷,死者非常年輕,不超過20歲,年齡同最後失蹤的女學生梁惠心符合。
警方終於有了線索,驚喜之餘自然不敢打草驚蛇,導致功虧一簣。他們暗中對照相館進行布控,守株待兔。
心驚動魄的蹲守了幾天,終於,8月18日,嫌疑人出現了。
一個20多歲的男青年來取照片,走出店就被警方捉住。
期間,聰明的香港警方留了個心眼。
香港是民主法制地區,強調證據和程序,不能亂來。
於是,警方特別將一些其他的照片,混在這些解剖照片內。
這個男青年拿到照片以後,果然將不屬於他的照片都挑出來。
可以確認,這傢伙就是照片的真正主人。
男青年被捉住以後,有些驚慌。他說自己叫做林過雲,照片也確實是他送來洗的。
警方:照片是誰拍的?是不是你?
林過云:怎麼可能是我呢?我就是幫人跑腿的,拍照片的是《東方日報》的記者「四眼佬」。
警方:四眼佬真名叫什麼?
林過云:我不知道。
警方:不知道?他的照片從哪裡拍的?
林過云:我也不知道。我就是跑腿小弟。
這邊,為了揭穿林過雲的胡話,警方也在行動。通過旺角照相館,警方找到了尖沙咀照相館送照片的店員張某。張某承認,他認識林過雲。
張某:大家都是攝影協會的,喜歡拍照片。林過雲性格內向,平時很少說話,拍的照片還不錯。我們聊過幾次,就這樣認識了,也談不上什麼交情。
警方:你為他洗了幾次這種照片?
張某:連這1次,一共2次。大概是6月,林過雲突然送來一些照片,拍的都是屍體和解剖。我吃驚的問他,怎麼拍到的這些的?林過雲說是他平時兼職在停屍房做攝影師,為警方拍照,賺點小錢,自己就暗中留了一份。他說其他地方不敢去洗,希望我能幫他這個忙。我看林過雲平時就木訥呆滯,在停屍房工作倒也符合他的性格,就相信了。我怕別的同事洗照片時受驚,就親自幫他洗。
警方:照片是什麼內容?
張某:很嚇人的,除了女性隱私部位的特寫,就是開膛破肚的解剖。太血腥,我根本不敢多看。
顯然,張某的話和林過雲對不上。
這邊,警方將張某的供述告知林過雲,又將《東方日報》聲明並無所謂「四眼佬」的結論也告訴他。
警方說,如果林過雲需要,可以將《東方日報》所有記者的照片給他,讓他辨認誰是「四眼佬」。
至此,林過雲已經無從狡辯,開始沉默。
警方又對林過雲背景進行調查,驚訝的發現他有前科。
林過雲原名林友強,1955年出生,此時27歲。
他在香港出生,兒童時期一度去汶萊隨父親居住。回到香港後,李國雲在深水埗利瑪竇中學就讀,初中的學習成績很好。後因為家庭出現劇變,林過雲放棄求學。
高中畢業後,林過雲先是在他父親觀塘康寧道的摩託車店打工,後來又在親戚的空調店打工,負責幫人安裝空調。
早在1973年,也就是林過雲僅僅18歲時,他曾經因侵犯女性被捕。
有一名少女報警,說被人非禮。警察趕到紅磡鶴園街1個公廁外,將正在逃離的林過雲抓住。
少女介紹,她上完廁所出來後,突然被林過雲攔住。林過雲持刀脅迫她再次進入公廁,用手反覆摸她的下體。少女震驚萬分,以為林過雲要強姦她。
奇怪的是,林過雲摸完以後就逃走,少女急忙報警。
抓住林過雲以後,警方發現他的思維似乎有些異常。
林過雲自稱只是做研究,一旦研究成功了會對世界有利,還說這是天父給他的其實,不知所云。
同時,持刀脅迫在香港是重罪,但林過雲僅僅為了摸幾下,似乎也不符合邏輯。
警方懷疑林過雲有精神問題,送交精神科進行鑑定。
精神科醫生認為:林過雲確實精神不正常,不應該坐牢,需要送到青山精神病院治療。
在精神病院治療3個多月後,林過雲才被釋放。
又在社會上打工幾年後,林過雲覺得其他行業賺錢太少,也不自由。1978年,他考取了計程車牌照,將名字從林友強改為林過雲,成為計程車司機。
1980年開始,因生意不好做,林過雲開始專門開夜車,1981年加入香港攝影會。
可見,林過雲不但有涉嫌性侵的前科,也是一個計程車司機,這符合警方之前對兇手的判斷。
林過雲具有重大嫌疑,法院很快開具了搜查令。
警方趕到林過雲的家,貴州街安慶大廈2樓F室,進行大規模搜查。
這一搜查,將警察們嚇得屁滾尿流。
這是1個3房2廳,面積不大,主要是林過雲和弟弟、妹妹、父親等人居住。
其中,林過雲和大弟弟兩人同居一室。
林過雲是夜班司機,平時晚上七八點上工,第二天七八點回家。這種作息時間,正好和弟弟、父親相反。
平時兄弟、父子接觸不多,有時候一二周才能見到一次。
弟弟認為,林過雲性格怪異,平時故意避開家人。雖工作原因很少見面,但林過雲完全可以在家吃一兩頓飯。
奇怪的是,林過雲一日三餐都在外吃。偶爾妹妹煮了飯,林過雲卻碰都不碰,只是偶爾喝點湯。
即便是喝湯,林過雲也是端到自己屋內閉門甚至上鎖。
弟弟供述,林過雲做事仔細,所有個人物品都放在箱子內上鎖。
林過雲性格內向陰沉,曾經在家裡做過幾件壞事,又被逮捕過,算是聲名狼藉。雖是一母同胞,弟弟妹妹都不太願搭理這個哥哥,家人關係淡漠。
在林過雲弟弟的指點下,警方撬開了林過雲的箱子和柜子。
這一下,就將警察們嚇個半死。
在柜子中,赫然擺放著3個大玻璃瓶,裡面浸泡著數個女性的陰部和乳房組織。
直到此時,警察認為林過雲不過是強姦殺人,沒想到竟然有這麼變態的事情。
香港治安一直還算不錯,幾十年沒有類似的案件。
在場的香港警察,絕大部分沒有這種經歷,有幾個人直接嘔吐起來。
除了可怕的人體組織標本以外,還搜出了上千張的女性隱私部位和解剖照片,看來都是林過雲本人拍攝的。
另外,還有高達40多盒錄像帶,部分是色情錄像帶。
弟弟供述,平時林過雲在家休息期間,不是看電視就是看錄像,很少出門。
警方對錄像帶進行檢查,發現其中3盒有些奇怪。盒子上由林過雲親筆書寫「嚴肅的秘密」、「雨夜行動」、「第四次行動」。
對著3盒錄像帶,警方持高度懷疑,立即查看內容。
誰知道,錄像帶的內容又是讓人震驚無比的。
放映期間,絕大部分警察因受不了退場,只有幾個法醫堅持看完。
這是解剖4具女屍的錄像帶。
「嚴肅的秘密」拍攝的是2月失蹤的陳鳳蘭和5月失蹤的陳雲潔,「雨夜行動」遇害者為6月失蹤的梁秀雲,「第四次行動」為7月剛剛失蹤的女學生梁惠心。
期間,一些法醫也差點崩潰。
在錄像中,法醫們清楚的看到林過雲,曾經將梁秀雲的腸子塞入嘴裡。
這種行為匪夷所思,1個法醫當場嘔吐起來。
罪證確鑿,想賴也是不行了。
警方立即對林過雲進行審訊。
當時的香港,雖然在60年代以後就沒有執行過死刑,也並沒有廢除死刑。
警方大概是告知林過雲,如果老實認罪,配合警方,最多就是終身監禁。如果林過雲頑抗不交代,現有證據也足夠定罪。
林過雲的所謂雨夜屠夫殺人食人事件,把香港老百姓驚呆了。民間一致認為:林過雲的罪行過於惡劣,駭人聽聞!輿論沸騰,紛紛要求香港重新開啟死刑,殺掉林過雲。
在這種情況下,林過雲權衡利弊,不敢抵抗,交代了所有的作案經過。
同時,警方對林過雲的弟弟和父親也有所懷疑,將2人列入嫌疑犯。警方的懷疑不是沒道理。
林過雲家面積狹小,居住著七八口人,林過雲還和弟弟共居一室,睡上下鋪。
那麼,林過雲解剖、碎屍、拍照、攝像都需要漫長的時間,且必然留下大量的血跡、殘渣等證據。另外,受害者屍體也需要地方拜訪。
以林過雲家的狹窄程度,很難做到藏一具屍體不被別人發現。
正常來說,林過雲的父親和弟弟似乎不可能不知情。
對此,林過雲的父親和弟弟都堅決否認。
弟弟對林過雲的犯罪表示吃驚:我知道我哥哥不是什麼好人,但沒想到他會殺人。他這人膽子不大,有時候逛街看到古惑仔打架,他就能嚇得渾身發軟。你說他殺人、碎屍還食人,說真的,我不太相信。不過現在想起來,有幾天我是感覺到屋子裡有些腥味,後來又有一種化學品(防腐劑)的味道。林過雲先說是買的鹹魚放在箱子裡,爛掉了。後來說化學品是什麼樟腦丸,我也就沒當回事。
至於林過雲的父親,對兒子的行為倒並不驚訝:我早就知道他會出事的。林過雲心理有問題,從小就不正常。
警方:什麼?你為什麼這麼說?
林過雲父親:我是個高級技工,林過雲的媽媽是我的原配。結婚以後,家庭困難,我就離開家去汶萊的油田工作,那邊收入比較高。我和林過雲他媽生了3個孩子,1個夭折了,另外2個就是林過雲和他弟弟。在汶萊工作了好幾年,夫妻兩地分居。我當時是壯年,忍不住生理需要,就又找了1個女人。香港是70年代才廢除華人納妾的,之前並不違法。我和這個女人同居,又生了幾個孩子。林過雲長大了以後,對這個汶萊女人非常仇恨。一次我聽他自言自語,說是這個蕩婦搶走了他的爸爸。為此,我打過林過雲幾次。多年後,這個女人生病去世了,我和林過雲他媽媽婚姻又名存實亡,就又找了1個女人。林過雲同樣仇視這個後母。
警方:這和林過雲犯罪有什麼關係?
林過雲父親:我還沒說正題呢、這樣林過雲就有好幾個弟妹。上小學的時候,他的後母就發現林過雲似乎不太正常,對女人私密部位特別感興趣。她曾經多次看到,林過雲在夜晚偷偷跑到2個妹妹的房間,掀起熟睡的妹妹的短褲偷窺。林過雲後母開始這麼說,我沒當回事。林過雲畢竟還小,不懂事,可能是青春發育期對女人好奇。況且他的2個妹妹也是兒童,偷窺一下也不能說明什麼。我罵了他一次,抽了他幾個耳光,讓他以後不要幹這種事。
警方:他以後就沒幹了?
林過雲父親:當然不是了。林過雲被我打了以後,倒是不敢夜晚偷看了。好景不長。上了中學後,他的後母告訴我,林過雲經常趴著浴室偷看2個妹妹甚至她洗澡。我開始不信,後來有一次我親自看見了。當時我非常氣憤,將林過雲暴打了一頓,把他的頭往牆上撞了十多次,他當場昏了過去。
警方:他後來改了嗎?
林過雲父親:當然沒有。他是不敢騷擾後母和妹妹了,但這種心理沒改變。有一次他妹妹的貓跑到林過雲的房間,被箱子壓住了。妹妹和弟弟把林過雲的箱子翻過來,發現箱子低下押著無數歐美女人的色情海報,全部都是赤裸裸拍攝陰部的。當時林過雲才17歲,我覺得少年好色也不能好到這種地步,開始覺得他有病,帶他去看過心理醫生。結果18歲,林過雲就持刀劫持了1個女孩,被關入精神病院3個月。當時我就知道,狗改不了吃屎,他遲早還是做這種事的。
警方:他這次作案,你知道不知道!
林過雲父親:天地良心,我真的完全不知道。我們家的負擔重,我要供房子還要養2個老婆和一堆孩子,平時6點上工,晚上10點到家,哪裡還能顧得上別的。不過你麼你這麼一說,我倒是想起來一件怪事。有一次我打掃家裡客廳,發現沙發底下有一個印記,擦了半天才擦掉。當時沒有多想,以為又是幾個孩子搞得什麼東西。現在想起來,這印記很像是人仰臥後留下來的。現在想想,我們家房子太小,林過雲不可能把屍體藏在自己房間,也只有客廳沙發底下可以藏人。
這邊對於林過雲的審問,也很順利。
林過雲坦然交代了作案經過。
和父親弟弟說的差不多,林過雲從小過的很不好。他的母親和父親感情早已破裂,好色的父親先後在外面找了2個女人同居,生了一堆弟弟妹妹。不喜歡林過雲的母親,父親也連帶也不喜歡林過雲。父親從小對他態度很差,好就罵、不好就打。
至少童年時期,林過雲如過街老鼠一樣。
長大一點以後,父親帶著2個老婆搬回香港居住。於是,家庭生活更亂,幾個同父異母的兄妹都擠在一起,還有年齡比父親小十多歲的後母。
林過雲開始仇恨後母,認為這2個女人靠著淫蕩勾引了父親,導致了他童年的不幸。話雖如此,林過雲卻沒膽量報復後母,甚至在後母面前唯唯諾諾、非常老實。
進入青春發育期以後,林過雲開始感覺自己和普通男孩不太相同。
他有一種變態的性心理,對女性的隱秘部位特別感興趣。
這種並不是普通男人的好色,而演變為一種變態的嗜好。林過雲對女人的相貌、身材甚至單純的裸體並沒有太多興趣。後來案件表明,林過雲拍照和錄像時多將女屍的臉部至少是眼睛遮蓋住,也很少拍攝面部。
為此,他曾經夜晚混入妹妹的房間,掀開2個妹妹的內褲去偷窺,為此被父親抽了耳光。
更大了以後,林過雲開始對成熟女人感興趣,多次偷窺過後母洗浴。
為此,他被父親痛揍一頓,當場被打暈過去。
痛打改變不了林過雲的心理,他的變態嗜好也來越厲害,購買了大量的色情雜誌,又終於演變為持刀劫持少女,被警察逮捕。
林過雲感興趣的並不是女人。
他犯案時已經27歲,卻沒有談過女友,甚至沒有嫖妓過。
當時劫持少女後,他也只是摸了幾下,並沒有事實強姦或者猥褻。後來案件中,他完全有機會將受害女女性將強姦,但林過雲並沒有這麼做。
其他計程車司機曾經組團去泰國嫖妓,也喊他一起去,林過雲宛然拒絕。
說白了,林過雲就是1個變態。
至於為什麼殺人,林過雲認為是偶然事件觸發的。
1982年2月3日凌晨4時,醉酒的27歲舞女陳鳳蘭上了林過雲的計程車。
上車以後,陳鳳蘭說自己住在觀塘,就昏昏睡去。
林過雲開車將她拉到觀塘以後,陳鳳蘭酒醉不醒。
林過雲好不容易把她弄醒,陳鳳蘭卻又說自己住在油麻地,隨後開始嘔吐,將車後座搞得一片狼藉。
林過雲無奈,只能又將陳鳳蘭拉回油麻地。
之後無論林過雲怎麼推,陳鳳蘭就是不醒。
通過袒胸露乳的服裝和濃妝豔抹的相貌,林過雲知道這是一個舞女,面貌和後母還有些相似。
林過雲是最厭惡這種淫蕩女人的,他的家庭就是被這種女人破壞的,對陳鳳蘭就有天生的惡感。
前後折騰了快2個小時,林過雲一分錢沒有拿到,車上全是嘔吐物,還有一個昏睡不醒的舞女。
自然,林過雲可以將陳鳳蘭送到警察局或者丟在路邊,他卻沒有這麼做。
狂怒激發了林過雲心中變態心理:將這個淫蕩垃圾的女人殺了。
林過雲開始想用刀殺人,卻怕在車上留下血跡。
林過雲只是晚班司機,白天車子還要交給別人,留下的大量血跡無法解釋。
於是,林過雲找來1根電線,將陳鳳蘭活活勒死。
林過雲回憶:由於醉酒,陳鳳蘭根本沒有抵抗,只是死前手腳抽動了幾下。
第一次殺人,林過雲倒沒有感到太緊張。
他後來供述:主要是因為仇恨,太討厭這個女人。仇恨了,自然就不怕了。
殺死陳鳳蘭以後,林過雲開始想要將屍體丟在路邊。
搬運屍體時,看到穿著暴露的陳鳳蘭,林過雲的變態心理又被激發。
他覺得,這不就是1個絕好的攝影模特嗎?
趁著天還沒亮,林過雲將車子開到家門口,把屍體扛到家裡,塞在了大沙發下面。
隨後父親和弟妹先後起床,草草洗漱就出門上班、上學。
等家人走光以後,林過雲將陳鳳蘭的屍體搬運回自己的房間。
他將屍體身上的衣服脫光,然後擺出外國色情雜誌的動作,開始拍照。
林過雲拍攝的主要是陳鳳蘭的隱秘部位,對陳鳳蘭漂亮的臉蛋、不錯的身材毫無興趣。
照片裡面,基本都是女性局部的照片,幾乎沒有全身或者半身照片。
當時陳鳳蘭已經死了好幾個小時,屍體關節開始僵硬,林過雲就用膠帶固定肢體。
第一次殺人是不怕,拍攝期間的林過雲卻比較害怕。可以看到,他拍攝的很多照片是模糊的,說明林過雲手在發抖。
因為沒有經驗,燈光靠的太近,將陳鳳蘭屍體腿部一些皮膚燒壞。
拍攝完了照片後,林過雲又開始錄像。
時間很快到了下午,家人就要回來了,林過雲開始考慮怎麼處理屍體。
從陳鳳蘭的小包中,林過雲找到了數百港幣。他用其中的500元,購買了1把電鋸,趕在家人回來之前將陳鳳蘭的屍體切成7塊,分別包好。
之後,他清理了血跡和屍體殘渣,又將軀幹上的2個乳房割下,泡在米酒中防腐。由於手法不熟練,其中1個乳房被割壞。
晚上上班後,林過雲藉助夜色將屍塊搬運到計程車上,丟在火炭一處山坡草叢。
第一次拋屍讓林過雲非常緊張,丟了就走。
當時天降大雨,沒有人看到他拋屍。
隨後幾天連綿的大雨,將部分屍塊衝入城門河,被警方發現。
這次殺人碎屍以後,林過雲還是很驚恐的,長達3個月沒有敢於作案。
林過雲回憶:殺死陳鳳蘭,讓我有一種如釋重負的快感,似乎將多年積存的變態心理都發洩了,就如同吸毒一樣。
於是,林過雲開始欲罷而不能。
殺死陳鳳蘭後沒有多久,林過雲開始變得焦躁,心中變態情緒又逐步累積起來。
他決定再次獵殺,發洩發洩。
和上次不同,這次林過雲做好了準備工作。
他在車上藏了尖刀,還準備了手銬、電線、繩索等物品,甚至還特別購買了解破的專業書籍進行研究。
林過雲後來介紹:購買解剖書,是因為之前拍照擺的姿勢不好。我就想乾脆把人解剖了,把組織割下來,單獨拍照。
準備完成以後,這個變態就四處尋找獵物。
1982年5月29日凌晨5時20分,在大雨中,31歲的陳雲潔上了林過雲的計程車。
陳雲潔是2個孩子的母親,因家庭拮据,出來在油麻地金喜來康樂中心當收銀員。
林過雲覺得陳雲潔穿著性感,誤以為她也是舞女,動了殺心。
車子開到漆鹹道近海底隧道處,雨越來越大,近距離也看不清人。
林過雲覺得機會到了,就把車停在僻靜處,拿出尖刀,謊稱搶劫。
大驚失色的陳雲潔手無寸鐵,周邊又沒有一個人。她實在沒辦法抵抗,就屈服下來。
林過雲讓陳雲潔帶上手銬,陳只能同意。
隨後,林過雲裝著對陳雲潔搜身,突然從背後用電線勒住她的脖子。
陳潔雲這才知道林過雲竟然是要殺人,拼命抵抗。
可惜,體力懸殊,陳潔雲雙手又被手銬限制住,幾分鐘後就不幸慘死。
這是第二次殺人,林過雲毫不慌張。趕在家人起床之前,林過雲再次將屍體搬上樓,藏在客廳的沙發下。
等到家人都離開以後,林過雲開始了解剖的過程。
下面這段摘自《香港十大奇案之首 雨夜屠夫詳細版》一文,非常血腥,心理素質不好的就別看了,別留下心理陰影。
這篇文章這麼寫:林過雲搬出了陳雲潔的屍體,把她的上衣和內衣褲脫光,把外邊的長裙拉高至胸部,拍攝陰戶的特寫,然後是乳房。拍完了照,他較好活動攝影機的位置,開始為第一次「解剖」,並進行錄影。可能陳雲潔的屍體骨節已開始發硬,難以擺布,林過雲一邊用力將屍體屈曲,一邊向著屍體說:「唔該借歪(啥意思?)。」他割下了陳雲潔的一對乳房、腎臟、直腸和卵巢,當動手割陰戶連子宮的部扮時,突然有人敲房門。這時有人敲房門,實在非同小可,他先關了錄影機,然後大聲喝問:「誰?」對方一開腔回答,林過雲心頭始稍寬,原來是幼弟和幼妹來找與他同房的弟弟。他讓兩人等等,稍事收拾一下,差不多十分鐘,才把房門開了一條縫,探頭外出著弟妹離去。因為房中只他一人,並叫他倆不要隨便來敲門。弟妹知他性情古怪,也不敢多問就離去。
林過雲舒了口氣,繼續將陰戶連子宮的部份小心翼翼的用解剖刀割下,將乳房擺到放陳鳳蘭那乳房的膠盒內,腎臟、直腸和卵巢就放進一個棕色玻璃瓶中,用白酒浸著,陰戶連子宮就放進另一白色膠盒,也用白酒浸好作防腐作用。
大家看看,可怕不可怕?
我都被嚇住了。。你們還堅持得住嗎?
隨後林過雲故技重施,將屍體用麻袋裝好,趁夜色抬出去放進計程車。
期間,曾經有大樓管理員看見他搬運麻袋,卻絕沒想到會是屍體。管理員以為麻袋裡只是普通雜物,也就沒在意。
回到房間後,林過雲聞到有股膿腫的血腥味,怕被弟弟發現。
他從廚房拿來清洗劑,將整個地板擦了一遍。
弟弟下班回來,發現地板煥然一新,就問林過云:好好的,你擦什麼地?
林過雲敷衍:地板太髒了,你又不管,我就自己擦擦唄。
當晚林過雲駕駛計程車,將屍體丟在銅鑼灣大坑道山坡草叢。
直到林過雲被捕時,屍體也沒有被人發現。
林過雲將陳鳳蘭及陳雲潔肢解屍體情況拍照錄像帶,命名為「嚴肅的秘密」。
殺害陳鳳蘭以後,變態的林過雲更感到非常刺激,欲罷而不能。
陳鳳蘭失蹤後,陳家迅速報警。
可惜,警方仍然毫無線索,案件遲遲不能偵破。
1個月後的6月17日凌晨4時,林過雲又用同樣的手段,殺死了29歲的梁秀雲。
梁秀雲是某夜總會的清潔工,在金漢酒樓門前的巴士站上了林過雲的車。
林過雲見她從夜總會出來,誤以為她是舞女,決定對她下手。
整個過程同之前沒有區別,梁秀雲也被帶上手銬後勒死,屍體被切割成兩截,陰部和乳房被割走。
這次林過雲使用了攝影機的自拍功能,從而錄下了整個解剖過程,後來成為他的主要罪證。
期間,林過雲曾經挑出腸子,放在口中品嘗,但又覺得噁心,很快吐出來。
有香港媒體說林過雲吃了人肉,林堅決否定,說自己只是好奇的嘗試了一下,隨後就嘔吐了,根本沒有吃人肉。。
林將屍體帶返家中拍照與錄影肢解,錄像帶名為「雨夜行動」。
殺死梁秀雲以後,林過雲更是如同吸毒一樣,越來越上癮。
之後半個月,他為了躲避風聲暫時沒有作案,不過一直在尋找目標。
1982年7月2日晚上11點,年僅17歲的高中女生梁惠心上了林過雲的計程車。
梁惠心剛剛參加完謝師宴,因下起了大雨,又等不來巴士,只能打車回家。
本來,林過雲都是選擇30歲左右的成熟舞女,或者是他認為的舞女殺害。
林過雲認為她們本來就是垃圾,就應該被殺死。
但這次,林過雲明確知道梁惠心是個學生,卻突發奇想選擇她作為獵物。
警方認為,這是林過雲缺少和年輕女性接觸的經驗,對她們很好奇。
計程車行駛到公主道天橋往海底燧道處,林過雲拿出尖刀說要搶劫。
和另外3個女受害者不同,年幼的梁惠心嚇得大哭起來。
當時大雨滂沱,四面無人,在只有持刀歹徒的計程車內,可憐的梁惠心叫天不應叫地不靈。
直到此時,天真的梁惠心竟然還沒有意識到自己有生命危險,而是哭求林過雲不要強姦她。
梁惠心說自己還沒有談過男友,不想將來無法嫁人。
林過雲表示,只要梁惠心配合,自己就不會做這種事。
無奈之下,梁惠心只得戴上了手銬。
事實上,在梁惠心活著的時候,林過雲確實信守了諾言,沒有強姦梁惠心。
和以往立即殺人不同,這次林過雲顯然對這個少女很有興趣。他一邊開車,一邊和梁惠心聊天,前後聊了2個多小時,涉及各種話題。
見長達2個小時內,林過雲並沒有傷害她,梁惠心也漸漸放鬆下來。
根據林過雲回憶,這是他成年以後和別人聊天最長的一次,一度就像朋友一樣。
林過雲還打開了梁惠心的包,看到了同學送給她的很多畢業禮物。
林過雲有興趣的一一詢問,梁惠心也一一回答。
期間,林過雲曾經將計程車停在龍翔道一油站附近,有幾輛加完油的車子從他們傍邊駛過。
當時梁惠心完全有機會呼救,這樣多少有一線生機。
可惜沒有社會經驗的梁惠心,已經被嚇傻了。從頭到尾,她沒有自救的行為,只是一味哀求林過雲放了她,自己的母親還在等她回家。
對於梁惠心的要求,林過雲不置可否。
當然,作為一個連殺3人的歹徒,林過雲不可能放走梁惠心,不然就等於是投案自首。
警方只需要根據梁惠心對歹徒相貌的描述,排查一下香港計程車司機,就可以輕鬆抓住林過雲。
而梁惠心根本不知道林過雲曾經殺過人,以為他只是普通的搶匪。
兩人聊到凌晨3點左右,梁惠心支持不住,在後車座昏昏睡去。林過雲也小睡了一會,在凌晨5點左右甦醒。
這2個多小時內,梁惠心完全有機會脫逃,她仍然沒有自救。
林過雲醒來以後,發生了激烈思想鬥爭。如果放走了梁惠心,林過雲很可能會被執行死刑。
可是,梁惠心天真幼稚,同其他的所謂舞女不同,殺死她似乎沒有道理。
到了最後,林過雲橫下心,終於用電線勒住梁惠心的脖子。梁惠心驚醒,這才明白原來林過雲是要她的性命。
只是反抗和呼救都已經遲了,這個花季少女被林過雲活活殺死。
殺死了梁惠心以後,林過雲同樣解剖、拍照和碎屍,錄像帶被命名為「第四次行動」。
期間,林過雲還實施了奸屍,這是以往3次殺人中沒有過的。
林過雲解釋為對這種事很好奇,因為從來沒做過,希望嘗試一下。
碎屍被用同樣的方法,丟棄在銅鑼灣大坑道山坡草叢。
林過雲的供述就是這樣。
根據林過雲的指認,警方先後找到了多具屍體,由此罪證確鑿。
林過雲案件,涉案死者只有4人,卻是香港有史以來最惡劣的大案。
林過雲的言行太過於怪異,主審法官一度懷疑他有精神病。
經過香港5名精神病專家反覆鑑定,其中3人認為林過雲沒有精神問題,只是有極為嚴重的變態心理。
根據林過雲的錄像帶分析,林明顯對於解剖有著濃厚的興趣。
曾經看過錄像帶的法醫回憶:我們法醫解剖,一刀刀是有步驟的。看錄像帶,林過雲肯定沒學過,第一具屍體的刀法完全是不對的。但是,他的學習能力很強,第二具第三具解剖就有很大的進步。顯然,他研究過解剖技術。但他的解剖基本都是針對性器官,這就是變態了,和普通的法醫有根本的不同。
自然,變態心理是不能減輕罪責的。
1983年3月3日,香港最高法院開審。
有意思的是,為了避免女性陪審團成員的性別偏見,7個陪審團成員全是男士。
4月8日,陪審團一致通過,林過雲四項謀殺罪名成立,被判處死刑:絞刑。
60年代以後,香港就沒有執行過死刑,最終林過雲被在8月被改判為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目前,林過雲已經服刑長達35年之久,在獄中表現良好,卻仍然不允許假釋。
幾年前,傳說林過雲已經被假釋,竟然引起了香港社會的恐慌。
監獄方面認為,林過雲對於自己的罪行並沒有什麼悔意,一旦放入社會恐怕還會害人。
由於林過雲的殺人全部都是在雨夜,他也有個大名鼎鼎的外號「雨夜屠夫」。
林過雲自稱,一到雨夜他就有一種無法克制的犯罪衝動。
實際上,林過雲的雨夜犯罪,引起了香港人巨大的恐慌。
在林過雲被捕後多年,很多香港女孩仍然不敢在雨夜乘坐計程車。
死者介紹
(1)第一名死者陳鳳蘭
任職舞女。案發當日,陳鳳蘭於1982年2月3日凌晨4時收工後與朋友飲酒,酒後在尖沙咀地區搭乘被告駕駛的計程車。林過雲載酒醉未醒陳鳳蘭到目的地觀塘後,把她載回土瓜灣住所樓下,返回家中取電線後,在車上將酒醉未醒的陳鳳蘭勒死,並將屍體帶回家藏在客廳梳化底下。
第二天,待屋中的人外出後,林將屍體身上的衣服脫光,然後為屍體拍照。林從陳鳳蘭的錢包裡取出五百塊錢,到街上買了個電鋸,然後將陳鳳蘭支解成七塊,肢解屍體情況拍照錄影,性器官放入膠盒用米酒防腐,再用報紙包好肢體放入膠袋內,於該晚上班時將肢體分別棄於沙田好運中心對開城門河,富豪花園對開的火炭橋和火炭一處山坡草叢。
(2)第二名受害者陳雲潔
任職收銀員,31歲。於1982年5月29日凌晨5時20分下班,大雨中乘搭林過雲駕駛的計程車回家。林過雲在途中停車用刀指嚇,再用手銬銬住陳雲潔,最後用電線勒死受害者。
今次林過雲用外科手術刀進行肢解,並將死者的一雙乳房、整個陰部完整割出,進行防腐處理。屍體的其餘部分,則用報紙包好,再放入麻包袋內,將碎屍放在計程車車尾箱待入夜後肢體棄於銅鑼灣大坑道山坡草叢。林過雲其後將陳鳳蘭及陳雲潔肢解屍體情況拍照錄像帶命名為「嚴肅的秘密」。
(3)第三名受害者梁秀雲
梁秀雲任職清潔工,29歲。於1982年6月17日凌晨4時下班乘搭林過雲駕駛的計程車,不久遇害。林將屍體帶返家中拍照與錄影肢解,錄像帶名為「雨夜行動」。林過云為方便「工作」,將攝錄機放在碌架床上,採用自拍功能,拍下他的行動。由於無需操縱攝錄機,林過雲的肢解工作較上兩次更仔細,他甚至將死者的腹部剖開,挑出腸臟,放在口中品嘗。林過雲原有一嘗人肉的衝動,但最後由於感到嘔心而放棄。肢體棄於銅鑼灣大坑道山坡草叢。
(4)第四名受害者梁惠心
學生,17歲。她於1982年7月2日在尖沙咀參加謝師宴,晚上11時在酒店門外等候計程車時,上了林過雲所駕駛的計程車。林過雲說,梁惠心是與他相處最久的死者。
他殺死對方之前,逼她戴上手銬,與她在計程車內交談了很久,內容都是有關學校、前途、家庭、宗教、靈魂等等。但是,最後林過雲還是選擇用電線勒死她,然後將她的屍體帶回去奸屍,是唯一一個被林過雲奸屍的受害者,再進行肢解拍照錄影。錄像帶名為「第四次行動」,肢體棄於銅鑼灣大坑道山坡草叢。
1986年11月16日,林父在圓玄學院,為四名死者供奉靈位,林過雲拍下的錄像帶與照片現時已成為警方教材,部分受害者器官現時保留在灣仔法醫總部作為實物教材,這宗案件更促成本港成立「香港齒科法醫小組」。
這個案件至今還有很多疑點:
第一,林過雲究竟殺了多少人?
香港一個訪談節目中,採訪案件的香港記者表示:當時警方覺得林過雲作案手段非常老練,懷疑他不止做了4個案子,可能是當年其餘11名女性失蹤有關。只是苦於沒有證據,最後只認定林過雲殺害了4人。
第二,林過雲的父親和弟弟究竟有沒有涉案?
正常來說,在那麼小的環境做這種事,林過雲的父親和弟弟不知情,幾乎是敢想像的。
但法院並沒有證據,最終林過雲的父親和弟弟都被無罪釋放。
有意思的是,警方一度打親情牌,將林過雲的父親和弟弟抓捕,試圖迫使林過雲屈服。
沒想到,本來對父親和弟弟就頗為仇視的林過雲,對此舉頗為開心,拒絕合作。
為此,父親和弟弟被拘捕了一段時間。開庭之前,惱羞成怒的弟弟試圖廝打林過雲,還大喊:你要說實話啊!不要連累我們!
第三,林過雲冤魂纏身?
有意思的是,林過雲本人是個瘦弱的人,面目清秀,看起來文弱無用。
但在服刑期間,監獄裡面眾多黑社會分子都不願意招惹他,連獄警也不遠和他接觸。一個退役的獄警(香港叫做懲教處職員)介紹:我們總覺得林過雲身上有一種陰氣,讓人不寒而慄。我聽過一個說法。有一次懲教處人員帶他去空地上放風,讓他自由活動,一位懲教處主任,竟然透過閉路電視,見到有四個半透明狀人影,一直在林過雲的身邊飄來飄去,他走到那,人影就跟到那,一步都不離開。主任大吃一驚,認為這就是4個冤魂,似乎在等待機會報復。這個說法,當時監獄裡面每一個獄警和犯人都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