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新編機關公文實務全書》;作者 魏建周;人民日報出版社
二、公文的分類
公文從不同的角度,按不同的標準,可以劃分出不同的類型。
(一)按行文方向,可分為上行文、下行文、平行文
上行文是指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報送的公文,如請示、報告、意見。
下行文是指上級機關向所屬下級機關的行文,如決議、決定、命令(令)、公報、公告、通告、意見、通知、通報、批覆、紀要。
平行文是指同級機關或不相隸屬機關之間的行文,如議案、意見、函等。如人民日報社要與北京市政府商洽辦理事情,由於相互沒有隸屬關係,在這種情況下,既不能用上行文,更不能用下行文,只能用平行文,可發商洽函、請求函等。值得注意的是,意見根據其內容,既可作為上行文、下行文,也可作為平行文。
(二)按時限要求,可分為特急公文、加急公文、常規公文
公文內容有時限要求,需迅速傳遞辦理的,稱緊急公文。緊急文件可分為特急和加急兩種。緊急公文應隨到隨辦,時限要求越高,傳遞、辦理的速度也就要求越快。隨著社會的發展,對公文的時效要求越來越高,即使常規公文,也應隨到隨辦,以提高辦文效率。
(三)按機密程度,可分為絕密公文、機密公文、秘密公文、普通公文
絕密、機密、秘密公文又稱保密文件,是指內容涉及黨和國家的機密,需要控制知密範圍和知密對象、規定保密時限的公文。公文的密級越高,傳達、閱辦、保管的要求也越嚴。其中:
絕密公文是秘密等級最高的文件,它反映的通常是黨和國家的核心秘密。如果失密,將會對黨和國家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機密公文是秘密等級較高的文件,它反映的通常是黨和國家的重要秘密。如果失密,將會對黨和國家造成重大損失。
秘密公文是標有秘密等級公文中,密級最低的文件,它反映的通常是黨和國家的一般秘密,但其內容也不允許洩密。
需要注意的是,公文密級的劃分和保密時限的確定要十分慎重,應按照《保密法》的有關規定,力求準確、恰當,而不能隨心所欲,想定什麼就定什麼。本來不涉密的若定了密,文件一旦丟失,就會按失密來對待。反過來,該定密的卻不定密,或者該定機密的定成了秘密,一旦洩密,會對黨和國家的事業造成損失。
普通公文也稱非保密文件。但普通公文並非任何人都可以傳閱。因此,要防止隨意擴大公文發文範圍。即使有些需要通過傳播工具向社會公布周知的,也應注意內外有別,把握傳播的時機。
從廣義上講,除上述常用公文種類外,公文還應包括法律性、規章性、政策性公文的條例、規定、細則、辦法,事務性公文的計劃、總結、簡報、調查報告、述職報告、會議記錄、大事記、電話記錄等公文種類。需要注意的是,這些公文如要行文,通常要用法定公文文種予以公布、印發、轉發。如法規性、規章性公文,要由權力機關用公告文種公布或發布,或由行政機關用令的形式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