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個單位65人被處分!「殺人犯紙面服刑7年」最新通報

2020-09-17 遼瀋晚報錦州時刻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導,在王韻虹「紙面服刑」7年案件的查辦中,紀檢監察機關立足職能職責、強化監督執紀,對其專利減刑、保外就醫、暫予監外執行等環節中有關人員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深挖徹查。截至今年8月21日,共對內蒙古自治區監獄管理局、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檢察機關、公安機關、人民醫院等26個單位的65名公職人員進行了黨紀政務處分。



王韻虹因犯故意殺人罪,於2005年12月12日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08年6月30日被減為無期徒刑,後又被減為有期徒刑15年,刑期至2026年3月10日。2011年4月,王韻虹因患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被批准保外就醫6個月。6個月期滿後,由內蒙古自治區監獄管理局批准,辦理6次保外就醫手續、1次暫予監外執行,致使其在獄外活動長達7年。


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調查,在王韻虹辦理暫予監外執行等過程中,內蒙古監獄管理局第一醫院原副院長王全仁等人,多次違背事實,隱瞞真相,違規出具《呈請罪犯保外就醫病情危重報告書》、《罪犯保外就醫病情鑑定意見書》等相關規範性文件,除第一次保外就醫外,其餘歷次保外就醫、暫監外執行均不符合法定條件。


根據調查結果,內蒙古監獄管理局原政委姜和平受到開除黨籍、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三級主任科員;內蒙古監獄管理局未成年人犯管教所原所長楊文智,內蒙古監獄管理局第一醫院原副院長王全仁,醫生李齊放、高春桃、張滿、陳華,呼和浩特第一監獄法制科原科長姚利平,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司法局迎新路司法所原所長武玉忠等8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其他違紀違法人員受到黨紀政務處分,失職失責人員被嚴肅問責。


在該案辦理中,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舉一反三,深挖徹查違法「減假暫」背後的腐敗根源,找準違紀違法的癥結所在,相繼又發現了罪犯鄒慶、莊永華、王寶寶、郝偉成等相關人員違規減刑、保外就醫、暫予監外執行的案件線索,與該案併案查辦。


新聞多看點:

殺人犯逍遙法外7年,結婚生子、到處旅遊


此前,據澎湃新聞報導,罪犯王韻虹因犯故意殺人罪於2005年12月12日被呼和浩特中院判處死緩,2006年4月14日投入呼和浩特第一監獄服刑。2008年6月30日,內蒙古自治區高院裁定對其減為無期徒刑。2011年3月11日,高院裁定對其減為有期徒刑15年。


據判決顯示,2011年4月1日至4月29日,王某因患冠心病-急性心肌梗塞、心功能Ⅱ-Ⅲ級,在監獄局醫院住院治療。因王某病情嚴重,需做心臟支架手術,2011年4月29日經自治區監獄管理局批准保外就醫(急保)6個月。


此後,王韻虹6次獲得保外就醫和1次暫予監外執行,活動在監獄外的時間長達7年。在此期間,王韻虹得以外出旅遊、工作、結婚生子。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澎湃新聞

原標題:《嚴查紙面服刑背後的違紀違法問題 內蒙古處理65名公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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