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約有78.6%的家庭都備有家庭小藥箱,其中30%至40%的藥品超過有效期3年以上,但80%以上的家庭沒有定期清理藥箱的習慣。」甘肅省藥監局二級巡視員胡愛萍說,甘肅將選定760家門店作為過期藥品定點回收藥店,推行有償回收過期藥品公益活動。(6月8日《中國新聞網》)
眼下,隨著人們對健康意識的不斷增強,「小藥箱」成了不少家庭的「必備」,像感冒藥、消炎藥等是「小藥箱」裡的「常備藥」。但由於這些「常備藥」都有服用期限,一旦過了「期限」,很多人往往採取「一扔了之」。可以說,家庭過期藥品處置「亂象」危害多多,隱患重重。
其實,早在很多年前,過期藥品就已被明確歸入《國際危險廢物名錄》。如果對過期藥品採取「一扔了之」,藥品中的有毒分解物溶解之後,就會汙染土地和水源,一些揮發性強的過期藥品還可能成為過敏源,勢必對環境造成汙染,嚴重的甚至會直接危害人體健康。而如果被不法之徒「上門收購」,就極有可能使這些過期藥品重新被「改頭換面」回流至藥品市場,勢必會對公眾的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巨大威脅。
此次,甘肅將選定760家門店作為過期藥品定點回收藥店,推行「有償回收」過期藥品公益活動,這無疑是處置家庭過期藥品的一個好辦法。可以說,這既幫助居民解決了過期藥品的「處置難」「處置亂」的問題,又避免了家庭過期藥品「亂扔亂丟」所帶來的各種危害。同時,還能挽回一定的經濟損失。筆者以為,家庭過期藥品「有償回收」是一種「多贏」之舉,值得點讚,值得提倡,更應該推廣。
當然,除了引導廣大居民積極參與到家庭過期藥品回收活動中,還應引導廣大居民養成良好的用藥習慣,樹立安全用藥意識,做到按需求購買藥品,避免重複購藥和超使用量購藥,減少藥品資源浪費,在全社會樹立正確的用藥觀念,從而避免家庭常用藥品出現「過期」現象。(葉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