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家人之名》劇情中,我們知道齊明月的父母想要離婚,原因很簡單,因為父親覺得自己就像是個犯人一樣被母親管著,齊明月在的時候還好,火力可以平攤,但齊明月離開之後,母親的火力全部在他一個人身上,這一看確實是齊明月的母親有點過分。
齊明月的媽媽金玉香懷疑他是不是外面有人了的時候,齊國慶特別坦誠地說:「我就是因為忍受不了你長期以來對我的壓迫,所以才要離婚,跟其他人一點關係都沒有,咱們都是文明人,既然你非要我說那麼清楚,那就當著女兒的面,讓她也評評理。」
在齊國慶看來,女兒齊明月應該和他是一樣的想法,都對金玉香有很大的意見和不滿。
可是,他錯了,女兒比他能看得清問題的所在,而不是只抱怨金玉香。
齊國慶跟金玉香說:「我跟你結婚這麼多年,你在家裡是說一不二,我不能持有任何反對意見,當然,月亮也不能,你就是我們父女倆的總指揮,你指哪兒,我們就得打哪兒。」
大概齊國慶是真的對金玉香意見太大了,在婚姻破裂之際,他開始維護自己的權益。
金玉香打斷他,想要解釋什麼的時候,他說:「金玉香你先別插嘴,我在家裡半輩子,都沒有話語權,都已經鬧到離婚了,你讓我把話說完。」
生活中,有很多男人都不滿意自己的妻子,覺得妻子對自己管得嚴,沒有自由。他們不覺得自己有問題,只認為這就是妻子的錯,齊國慶就是這樣的男人。
他一股腦能說出一堆金玉香的不是,比如,他說:「拖過的地不能踩,吃飯不能吧唧嘴,不洗澡不能往床上躺,只要是你認為健康的東西我都得吃,還得開開心心地吃,都五十多歲了,結婚都幾十年了,吵個架還跟我媽告狀,跟你媽告狀,然後兩個老太太輪番打電話敲打我,讓我不要惹你生氣。」
在齊國慶眼裡,金玉香對他的生活管的太嚴了,沒有一點私人空間,就像坐牢一樣。
暴風雨來臨前壓抑著埋藏許久的內心的怒火。
齊明月冷靜明確告訴齊國慶:「爸,離婚後,你一定會後悔。二十多年來,你下廚房的次數屈指可數 ,家務從來不做。
每天回家都有熱騰騰的飯菜,住整潔舒適的房子,穿乾淨的衣服 ;照顧兩邊的老人,還要操辦所有的人情往來,這些全都要靠我媽。
你說忙,沒時間。可我媽也有工作,我上學、報培訓班全都是她接送。
我小的時候特別喜歡爸爸,因為你不管我,你覺得我做什麼都是對的。我媽對我特別嚴格,我做什麼,她都不滿意。但是後來長大了,我明白了,你不管我,是怕麻煩。我媽變成這樣一個不跟別人商量的個性,不就是你縱容的嗎!」
一個家庭出現了問題,絕對不會是一個人的錯,齊明月媽媽的專制有一半的責任是爸爸的不管不問,明月站在媽媽的角度對父母說的這些話,真的太催淚了
如果不是他們要鬧離婚 ,齊明月可能永遠都不會說出這些話。齊明月的父親可能這一輩子也不會認識到自己的錯誤,把一切罪過歸於金玉香的強勢。
婚姻裡,太嫌麻煩的男人,往往是女人的苦難。這句話一點都沒錯。
如果不是齊國慶提出離婚,金玉香可能永遠都停留在,自以為是的幸福裡。沉浸在那個自我鑑定的美好生活中。你以為的好不一定是別人眼中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