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國際 www.cctv.com 2007年05月18日 10:44 來源:科技日報
漫畫:博客播客將有管理規範 中新社發 謝正軍 攝
博客正從精英走向大眾。
最近一份調查顯示,2006年中國博客用戶突破6000萬,2007年中國博客用戶將接近1億。毋庸置疑,網際網路已經發展到個人化時代,並從商業化進入社會化階段。然而,隨著網絡科技的發展,其所帶來的法律問題也日漸顯現,博客是否具有著作權及對其如何進行有效保護便是其中之一。
博客屢侵權,癥結在何方
對於博客著作權侵權問題,筆者採訪了北京逢時律師事務所在智慧財產權領域頗有建樹的知名律師鄭璋軍。
鄭律師認為:「博客屢屢被侵權,原因較多。但最關鍵的癥結在於中國整個智慧財產權保護不完善這個大環境。」
「首先,政府在最初的法律導向上不夠明朗,對侵權的打擊力度不夠!因為總是先有侵權這一問題,才會有相關的法律出臺來解決問題。而在最初,政府這方面的法律對智慧財產權、著作權的保護力度還是不夠的,以至於形成了一種慣性。今天,著作權的保護問題越來越引起人們的重視,以至於政府要對其加大力度,打破曾經的慣性,但這時的難度就大了。」
「再有,人們對著作權的觀念還是不夠清晰。很多人可能根本沒意識到自己的行為已經侵權。尤其是在當今網絡信息傳播中。」
「另外,對於博客作者而言,他們從作品中獲利其實並不大,甚至沒有物質上的利益。當他們被侵權後,解決途徑就是上法院起訴,但這樣的成本太高。因為維權的難度不僅很大,而且其費用相當高,通常打回來的數額很少,這樣的情況下絕大多數人只好忍氣吞聲。」
鄭律師認為,由於以上原因,導致目前博客屢被侵權。他表示,最有效的方法是依靠公共權力,政府要加大對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形成一種正確的法律導向,促進人們形成正確的維權意識。
立法?不立法?這是一個問題
目前在法律界對於博客立法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意見,一種就是趕緊立法,馬上立法,因為現在糾紛案件太多了:另外一種就是沒有必要。對於博客立法,鄭璋軍律師談了自己的看法。
「其實前幾年,在博客之前,很多網站就為用戶提供『免費空間』這一形式。但博客與其不同就在於博客作者們可以使用網站提供的許多網站程序,因此使用起來更自由。而作為網際網路中信息傳播最主要的形式之一就是網絡論壇,即BBS。但BBS它是有審查機制的。法律明確規定一個論壇的申辦是要經過審查的,而且論壇中有版主負責管理、刪除某些信息等。而博客目前還沒有這種審查機制。所以,我認為博客應該立法。或者就將其納入BBS的管理範疇。」
博客著作權:在探索中前進
2006年5月10日,國務院公布了《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並已於2006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
對此,鄭律師說:「這體現了我國法律在著作權保護方面的一個變化。最初的《著作權法》規定對於網絡中傳播的信息,未經許可,也可以轉載。但2001年的時候又出了個《說法解釋》,將這一條刪掉了。秦濤的博客著作權案其實是對我國法律進一步完善的一個促進。」
「其實,在博客之前,就已經有很多網絡著作權侵權的案件,博客的出現只是一種形式的變化。但博客與BBS等還是有區別的。它對著作權的歸屬問題更加敏感。」
鄭律師說道,對於博客著作權存在兩種聲音,一種認為,作為網絡服務商免費提供的寫作與發表平臺,作者是不擁有著作權的,作者在網站免費註冊並寫作與發表文章視為無償提供,網絡服務商有權處分作者的文章。而另一方認為,網絡服務商表面上雖是免費提供寫作與發表平臺,但因博客所特有的人氣而帶來的包括廣告點擊收入在內的經濟利益卻是巨大的,所以實質上不是提供免費服務,作者在網站上寫作與發表並不能視為放棄著作權。博客作為一種新興的作品的寫作與發表方式是符合著作權保護法的保護條件,故博客具有著作權是毫無爭議的。2006年5月10日,國務院公布《信息網絡傳播權保護條例》明確規定了對諸如博客等網絡傳播作品給予法律保護正是對該問題的正確回應。這是我國法律的一個進步。
「但是該條例還是有不足的。」鄭璋軍律師補充道,「主要缺陷還是該《條例》可操作性較為缺乏。一些條文模糊不清以至刻意迴避,實際是給法庭的審判造成很多不便,也為今後網絡侵權事件的繼續發生埋下了伏筆。這對於經營者清晰認識侵權風險,及對權利人確定合理的權利申訴範圍,都具有不可確定性。」就此,鄭律師舉例說:「比如說,網站要轉載傳統媒體的信息,是否收費以及以何標準收費,並未有明確規定。它在利益協調上還是缺乏一定可操作性的。」
除此之外,筆者查詢有關資料發現,條例第六條第七款規定:「向公眾提供在信息網絡上已經發表的關於政治、經濟問題的時事性文章」可以不經著作權人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這裡面,「政治、經濟問題」和「時事性文章」的概念顯然非常籠統,不免會變生出多種不同的解釋。
再比如電子圖書館問題,是否「直接或者間接獲得經濟利益」是最重要的一個評判標準,而實際對於間接獲利卻是很難辨別和取證的。
此外,在門戶網站的首頁登載某個侵權作品和在個人主頁或博客上登載同一個作品,其侵權程度是不同的。因此,傳統的賠償額度計算方法顯然無法直接適用於網絡環境下的侵權。(陳紅)
名詞解釋
「博客」(Blog或We鄄blog)一詞源於「WebLog(網絡日誌)」的縮寫,是指網上寫作的一種特定形式和格式,由按時間倒序排列的文檔組成的欄目,兩側通常還可以有補充材料,頻繁更新,一般大量使用連結。它可以充分利用超文本連結、網絡互動、動態更新的特點,在你「不停息的網上航行」中,精選並連結全球網際網路中最有價值的信息、知識與資源;也可以將你個人工作過程、生活故事、思想歷程、閃現的靈感等及時記錄和發布,發揮您個人無限的表達力;更可以以文會友,結識和匯聚朋友,進行深度交流溝通。
責編:趙旋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