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警方查獲了一起特別的賣淫案。涉事的四名嫌疑人均為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其中兩名介紹賣淫的男子僅17歲,而兩名賣淫女均只有13歲。
據悉,2018年11月初,家住柳州市三江縣的兩名少年歐文、歐強在各自徵得自己女友的同意下,帶著13歲的女友小周、小黃在柳州市區從事賣淫活動,究其原因,竟然只為"賺錢結婚"。出發前,歐文通過小周的微信聯繫了老鴇並溝通了賣淫的具體事宜,很快就得到了第一筆"生意"。歐文和歐強隨即派女友去柳州市區的一家商務酒店與嫖客進行交易,就這樣,小周和小黃在自己男友的帶領下,紛紛走上了賣淫這條不歸路。
在賣淫全過程中,老鴇從"福利費"裡抽取一部分介紹費,其餘部分都轉給其四人。好景不長,一段時間後,有熱心群眾向公安機關舉報當地存在賣淫組織,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很快就抓捕了罪嫌疑人歐強等四人。
該案在數月後開庭審理,後經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歐強等夥同他人介紹女友從事賣淫活動,其行為已經構成了介紹賣淫罪。而四位嫌疑人犯罪時年紀均未滿18周歲,到庭後能夠如實交代犯罪事實。因此法院對被告人進行了法庭教育,四被告當庭宣讀悔過書,態度誠懇。綜合此前種種,法院決定依法作出從輕判決,被告人歐強、歐文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一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被告人表示認罪且不再上訴,法院判決即刻生效。
據警方之前的走訪調查顯示,歐強兩兄弟常年和爺爺奶奶住在一起,由於父母外地打工,在家裡很少和家人交流。長期缺乏家庭照顧和教育,讓歐強等極度缺乏法律常識,尚未接受義務教育就輟學打工,讓早早走上社會的兄弟二人更是產生了歪念頭,最終走上了這麼一條違法的不歸路。
在未成年犯罪中,大多數未成年人都對自己的做的事是否觸犯了法律而一無所知。一旦他們習慣了這種不勞而獲的賺錢方式,就很容易形成扭曲的人生觀和價值觀。本案看上去是如此的荒謬,令人三觀炸裂,四個年輕人只為賺錢結婚就選擇了組織賣淫,是多麼天真的舉動。然而在這背後,又何嘗不是留守兒童的悲哀?他們缺乏父母的關愛,身處農村,教育缺失。也許父母為了給他們創造更好的條件在外地務工,然而,在沒有愛、管教和教育陪伴下長大的留守兒童們,他們大多數人真實的內心卻是孤獨的,更有甚者,就如同這起案件中的幾個年輕人一般,失去了最基本的對法律的認知,走上犯罪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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