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天性心臟病是一種很常見的先天性發育畸形,很多孕婦在大排畸檢查後,醫生懷疑胎兒心臟有問題,會建議孕婦再做一次胎兒心臟彩超。
那麼,什麼是胎兒心臟超聲檢查呢?做了大排畸還有必要做心臟超聲檢查嗎?什麼情況下要做這項檢查呢?
什麼是胎兒心臟超聲檢查
胎兒心臟彩超是一項無創的檢查,主要是檢查胎兒心臟的形態學有沒有異常,以及心臟的功能是否正常。
嚴重的胎兒心臟畸形在16周即可發現,最佳檢查時間為 20-28 周,此時,心臟發育已趨於完善,胎兒活動度大,易在各個位置檢查,獲得滿意的圖像和測量數據[1]。
心臟超聲檢查的必要性
胎兒心臟超聲檢查屬四級產前超聲檢查,並不是常規產前超聲檢查項目,僅在孕婦或胎兒有特殊問題時進行的心臟專項超聲檢查[2]。
多項研究證實對疑似先天性心臟結構畸形的孕婦進行胎兒心臟超聲檢查具有顯著價值[3]。
因此,孕婦及家屬要知道一般的產前超聲檢查(I級、II級)或者系統的產前超聲檢查(III級)並不能代替專項的心臟超聲檢查。
心臟超聲檢查僅針對胎兒心臟進行的檢查,其包涵的內容較常規超聲對心臟的檢查更全面、更豐富。
當臨床醫生建議進行胎兒心臟超聲檢查時,孕婦及家屬應當重視及積極配合。此外,胎兒發育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因此,有必要時需定期複查。
什麼情況下考慮進行此項檢查?
1. 遺傳因素
雙親中一方有先天性心臟病病史、家族遺傳病(會影響到心臟的遺傳病,比如努南症候群)等。
2. 母親因素
高齡產婦(年齡>35 歲)、有先天性心臟病胎兒或患兒妊娠史、既往妊娠異常(如不明原因胎死宮內、流產)、懷孕早期服用藥物或接觸過致畸物質、患有結締組織病或感染性疾病(如孕早期 RORCH 感染)等。
3. 胎兒因素
產檢懷疑胎兒心臟畸形、胎兒心率失常、存在心臟以外結構畸形等[1]。
4. 人工輔助生殖技術懷上的胎兒
產科醫生會把控胎兒心臟超聲檢查的適應徵,孕婦遵醫囑即可。
胎兒心臟超聲檢查安全嗎?
一般認為產前超聲檢查都是安全無害的,目前尚無研究證實診斷性產前超聲對胎兒發育會產生不利影響。
而且,醫生在檢查時,遵循「最小劑量」原則,即完成該次檢查儘可能用最小的超聲能量及最短的檢查時間。
小檸溫馨提醒:
產前胎兒心臟超聲檢查是一項安全的檢查,孕媽可以放心。同時,該項檢查非產檢常規項目,有適應徵時遵從醫囑檢查即可,孕媽無需過分糾結。
參考文獻:
[1]孫春旭.產前胎兒心臟彩超的診斷價值[J].中國煤炭工業醫學雜誌,2011,14(8):1186-1186.
[2]李勝利,鄧學東.產前超聲檢查指南(2012)[J].中華醫學超聲雜誌(電子版),2012,9(07):574-580.
[3]安春.胎兒心臟彩超在先天性心臟結構畸形中的診斷價值研究[J].臨床醫藥文獻雜誌(電子版),2017,4(71):13972-13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