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上級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和省廳「12.2」會議精神,12月2日,本溪市公安局召開全市公安內保系統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暨公共安全巡查工作會議,對全市公安內保系統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和全市公安機關公共安全常態化巡查工作進行再部署再推進。市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昕,治安支隊、內保支隊、社區警務支隊、公交分局班子成員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各分縣局分管局長及相關部門負責人參加了會議。會議由內保支隊支隊長馬琳主持。
會上,首先解讀了市局貫徹執行《全省公安機關內保部門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指導意見》的實施意見,之後解讀了市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全市公安機關公共安全巡查方案》,並通報全市公共安全常態化巡查工作情況。
最後,張昕副局長就進一步做好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和公共安全巡查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首先,在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方面。一是要築牢服務理念,踐行會奇副市長提出的「四辦」理念,推行「四多」服務,全面推進簡政放權、優化審批服務、提升辦事效率,不斷提升公安機關服務振興發展的能力和水平。二是要突出工作重點,嚴格落實《全省公安機關內保部門進一步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指導意見》,推進公安機關內保警務陣地前移,為企業提供「零距離」「全天候」的保障服務。三是要延伸服務觸角,對企業進行全方位服務保障,用法治手段為企業撐起一張「防護網」,讓在溪投資發展的企業家更寬心、更安心。
其次,在落實全市公共安全巡查方面。全局上下要通力協作,形成合力,各牽頭單位要針對本警種公共安全領域的實際情況,定崗、定責、定人,細化檢查項目,加大考核問責,推動工作落實。公共安全巡查是為期3年的常態化工作,各單位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視,嚴格按照省、市《公安機關公共安全常態化巡查工作方案》要求,將各項工作舉措落實到位,確保公共安全領域絕對安全。
【來源:本溪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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