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教育局,楊凌示範區教育局、西鹹新區教育衛體局,韓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縣教育和體育局:
近期,省教育廳接到個別地市普通高中違規招生錄取和空掛學籍的投訴反映。為進一步規範我省普通高中辦學行為,加強招生管理和學籍管理,確保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平穩有序和新生學籍註冊規範及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各市(區)教育部門要認真落實《陝西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陝教〔2020〕69號)、《陝西省教育廳辦公室關於做好普通高中跨市(區)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陝教基二辦〔2020〕4號)有關要求,嚴格按照已下達的本轄區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並使用統一的招生錄取網絡平臺組織招生錄取工作,落實職普比4:6的政策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額的要求。不得隨意修改計劃,嚴禁超計劃招生和無計劃招生。要密切關注招生輿情,積極回應社會熱點和關切,對不實報導信息要及時予以澄清,對發現的問題要依法依規平穩處理。
各市(區)教育部門要從防範管理風險、提前化解隱患、維護社會穩定的角度,按照《陝西省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做好新生學籍註冊和日常監管工作。要強化普通高中新生學籍審核,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註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嚴格執行「人籍一致、籍隨人走」。強化招生入學資格核查和新生入庫查重等管理環節,通過學籍系統,嚴格核查初中畢業生升學調檔,杜絕不符合錄取標準的初中畢業生錄入普通高中就學。未通過統一錄取、違規招收的學生一律不得註冊學籍。不得招收省內其他市(區、縣)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下的初中畢業生,不得為此類學生辦理招生錄取和學籍轉接手續;嚴禁同時註冊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雙重學籍」。
各市(區)教育部門要認真做好學籍信息變更審核工作,對家長、學校所提供證明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省級審核業務中申請變更學生姓名、身份證件類型、身份證件號等關鍵信息的,須提供學生新的身份證件信息(戶口本、身份證、護照等),並將變更原因及相關證明性材料上傳至學籍系統;申請居民身份證變更為無身份證件的,須提供公安戶籍部門出具的有效證明性材料;無身份證件小學新生、無身份證件非小學新生註冊學籍,應將公安戶籍部門或村委會等出具的有效證明性材料上傳至學籍系統。需要省級審核辦理的六項業務,包括無身份證件小學新生註冊、無身份證件非小學新生註冊、一年內先後變更姓名和身份證號、居民身份證變更為無身份證件、問題學籍變更(無身份證號)、跨省問題學籍刪除(無身份證號),經市級審核同意後,於每月7日前將上一月在學籍系統中提交並的相關業務申請,按義務教育階段和普通高中教育階段匯總,以正式文件報送省教育廳。
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落實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充分利用市級統一的招生錄取網絡平臺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和全過程監管工作,在中考招生宣傳、志願填報、錄取等關鍵環節和重要節點加大監督檢查力度;要認真查處群眾舉報和檢查發現的問題線索,重點治理並查處違規招生、違規建立學籍、空掛學籍、人籍分離、以虛假信息建立學籍等違規行為。秋季開學後,要組織轄區內教育部門開展逐校排查工作,重點排查曾經發生違規招生和空掛學籍的學校,重點檢查學生學籍註冊與實際就讀是否一致,嚴查空掛學籍、無學籍就讀等現象,嚴查無計劃、超計劃招生。
對於發現的違規招生、違規辦學、未使用市級統一的招生錄取網絡平臺等行為的學校,要根據違規情節程度給予負責人約談、通報批評和進行相關責任追究;對學校可採取限制申報評優樹模、調減招生計劃、省級示範高中和省級標準化高中黃牌提醒或直接摘牌等措施;對於違規的民辦學校,可調減下一年招生計劃;對於違規情節較重、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學校,可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和學籍註冊結束後,省教育廳將進行比對分析和隨機檢查,對學校招生工作把關不嚴、監管不力、違規建立學籍的市縣教育部門,將依規依紀進行責任追究。
請各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於11月20日(星期五)將本市(區)開展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和學籍註冊情況檢查工作的安排部署文件,檢查工作方案、檢查結果及工作總結的紙質版和電子版報送省教育廳。
陝西省教育廳辦公室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