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亂港分子仗著特區身份胡作非為,自以為大陸拿它沒辦法。誰曾想,黨中央不出手則已,一出手驚人,國安法的出臺直接將"廢青"踩在腳下,對於建設香港法治具有重大意義。在國安法的幫助下,香港警方挺直了腰板,順利通緝了不少"亂港"分子。
12月30日,深圳一家法院公布,10名香港人因組織、參與偷越邊境罪被判處7個月至3年徒刑。其中鄧棨然和喬映瑜因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罰款2萬元人民幣和判有期徒刑2年、罰款1.5萬人民幣。其餘8人被判7個月、罰款1萬人民幣。另外兩名未成年人"自願認罪認罰",不被起訴,並在同一天被移交給香港警方。
這12人大多因參與香港示威被捕後獲得假釋,但被香港法院下令禁止離境。獲得假釋的他們慫了,想著趕緊逃離香港,就能了卻後患,在8月23日在香港出發坐船計劃前往臺灣。沒想到的是 ,剛離開香港水域範圍,就被中國內地邊防部門截獲了。香港政府也曾表明,這起案件屬中國內地司法管轄範圍,要尊重國家的司法權和程序。
2020年6月晚,"香港國安法"正式頒布實施。香港警方已做出最高級別部署,並嚴正警告部分仍不死心、妄想煽動人群上街鬧事的"攬炒派":只要"港獨"旗、"港獨"標語一出,無論明示或暗示,都會觸犯"香港國安法",警方無須事先警告,即可採取行動果斷執法。國安法可不是擺設,不管你是身家千萬的媒體大佬,還是香港議員,只要企圖分裂國家,警方照抓不誤。
既然已經因為涉嫌分裂國家而被定罪,那就應該敢做敢當,承擔禍害香港社會的責任。不知悔改和反省,只顧逃出生天,就算成功逃脫,也只會是社會的毒瘤,遭人嫌棄或利用。
那些僥倖逃往國外的廢青們,還在尋求著關注,試圖在"一中"的國際大環境下抹黑中國,強調扭曲的"人權"那一套。
去年有人一再炒作"鄭文杰在內地失蹤"一事,結果被證實是鄭文杰"嫖到失聯",還上演一出"求錘得錘"的戲碼。事後鄭文杰獲得了英國為期兩年的工作籤,跑去英國開展"新生活"。
然而,自以為被英國認同的鄭文杰在6月13日的BBC採訪中,卻被主持人直接嘲諷為"間諜"。採訪中,鄭文杰一貫地選擇性無視自己嫖娼的事實,並直接承認,自己曾在去年為英國駐港總領館"收集情報"。
主持人史蒂芬·薩克拋出質疑:"我有點搞不懂了。你的職位是負責商務和貿易的,但是你卻說你在為英國領事館收集情報。你是地下間諜嗎?"
鄭文杰開始閃爍其詞,矢口否認。主持人繼續靈魂拷問,"但是你在前線,向你領事館的'主人'們(masters)匯報信息啊!"
"所以你表面上是一名普通香港市民,但其實你在為英國領事館工作,你不覺得這很奇怪嗎?"
"鄭先生,你就是間諜啊!"
事實證明,社會毒瘤去到哪,都不會被人接納的,就算是在國家層面因為某些政治因素暫時被收留,但作為一個人,還是沒辦法被認可。
這不,12月30日,鄭文杰又出來刷"存在感"了。
12月30日,他在接受"毒媒"《蘋果日報》採訪時"賣慘"說,"海外抗爭"這條路走得很艱難,稱連續數月給外國政客寫信或上門找人,都沒有回音。
其實,說白了,就是其逃往國外後,以為能得到外國政府的庇護,但卻撲了空,陷入自己營造的空中樓閣,還倍感委屈。在鄭文杰的採訪中,他不停強調不少抗爭的年輕人都碰了壁,壓力大,但也印證出亂港分子只是西方勢力手上的一隻棋子,當政治目的已經達到,若非求助者有光環,他們跟乞丐並無差別,只能是淪為棄卒。
而根據香港國安法,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均屬違法,最高可判無期徒刑。
(文/龍門虎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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