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信用卡惡意透支50萬以下,公訴前全部歸還的可不起訴

2020-12-22 澎湃新聞

兩高:信用卡惡意透支50萬以下,公訴前全部歸還的可不起訴

澎湃新聞記者 莊岸 實習生 帕孜麗婭

2018-11-28 13:03 來源:澎湃新聞

惡意透支信用卡行為有了新規範:5萬以上才可認定為「數額較大」;50萬以下,在公訴前全部歸還的可不起訴。

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關於修改《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該《解釋》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與原規定相比,《解釋》新增了五條內容,重新界定了有關「惡意透支」數額等級的認定,並規定了不起訴及免予刑事處罰的情形。

根據新規,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兩次有效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不過,在惡意透支上,原先的三檔觸法情形,在數額上均有了調整。比如,「數額較大」的認定額由此前的一萬增至五萬。

根據《解釋》第八條規定:惡意透支,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五百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

同時,《解釋》特別指出: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公安機關刑事立案時尚未歸還的實際透支的本金數額,不包括利息、複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歸還或者支付的數額,應當認定為歸還實際透支的本金。

最高法指出,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提起公訴時,應當根據發卡銀行提供的交易明細、分類帳單(透支帳單、還款帳單)等證據材料,結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所提辯解、辯護意見及相關證據材料,審查認定惡意透支的數額;惡意透支的數額難以確定的,應當依據司法會計、審計報告,結合其他證據材料審查認定。人民法院在審判過程中,應當在對上述證據材料查證屬實的基礎上,對惡意透支的數額作出認定。

此外,《解釋》還規定,惡意透支數額較大,在提起公訴前全部歸還或者具有其他情節輕微情形的,可以不起訴;在一審判決前全部歸還或者具有其他情節輕微情形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但是,曾因信用卡詐騙受過兩次以上處罰的除外。

值得一提的是,新《解釋》還專門針對「有效催收」以及「非法佔有」作出了界定。

「對於是否屬於有效催收,應當根據發卡銀行提供的電話錄音、信息送達記錄、信函送達回執、電子郵件送達記錄、持卡人或者其家屬籤字以及其他催收原始證據材料作出判斷。」最高法表示,對於是否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應當綜合持卡人信用記錄、還款能力和意願、申領和透支信用卡的狀況、透支資金的用途、透支後的表現、未按規定還款的原因等情節作出判斷。不得單純依據持卡人未按規定還款的事實認定非法佔有目的。

(本文來自澎湃新聞,更多原創資訊請下載「澎湃新聞」APP)

關鍵詞 >> 兩高 信用卡 透支

相關推薦

評論()

相關焦點

  • 兩高:惡意透支信用卡超五萬元入刑 最高可判無期
    五百萬以上應認定數額特別巨大  根據我國刑法第196條規定,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 泰國華商涉嫌惡意透支信用卡20萬,一審獲刑五年不服上訴
    《解釋》不僅將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的各檔數額標準上調至原數額標準的5倍,還對惡意透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認定進行了明確。此外,《解釋》適度放寬了從寬處理的時間範圍,惡意透支數額較大的(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當事人在提起公訴前全部歸還或者具有其他情節輕微情形的,可不起訴;在一審判決前全部歸還或者具有其他情節輕微情形的,可免予刑事處罰。
  • 刑法這樣規定信用卡惡意透支
    據《刑法》第196條規定,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那麼什麼情況屬於「惡意透支」?具體的「數額」又是如何界定的呢?
  • 最新信用卡惡意透支解釋!刑法這樣規定……
    據《刑法》第196條規定,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四、增加一條,作為《解釋》第九條:「惡意透支的數額,是指公安機關刑事立案時尚未歸還的實際透支的本金數額,不包括利息、複利、滯納金、手續費等發卡銀行收取的費用。歸還或者支付的數額,應當認定為歸還實際透支的本金。」
  • 惡意透支信用卡超過五萬元會被判刑,這五萬包含利息嗎?
    按照2018年11月兩高(人民法院及人民檢察院)發布的《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信用卡的惡意透支由原來的1萬元提高為5萬元,超過5萬元的惡意透支將面臨著刑事處罰。(1)5萬包括利息不?可以肯定的告訴你,不包括。
  • 不應把「還不起信用卡欠款」都歸罪於惡意透支而認定為信用卡詐騙
    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頒布了《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兩高《解釋》)。一定程度上,該《解釋》對合理認定信用卡詐騙罪提供了規範性標準。但是,從司法實踐看,信用卡詐騙的犯罪形勢依然不容樂觀,尤其是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罪發生的比例還是居高不下。儘管兩高《解釋》為惡意透支構建了法定的判斷標準,但應該如何理解惡意透支中的「非法佔有目的」,依然是一個司法難題。
  • 判例分析:彭某透支17萬被判信用卡詐騙,因取得諒解而免予刑罰
    7萬多,近期被浦發銀行以信用卡糾紛為由起訴。信用卡本金欠款7萬多雖然已經達到了《法釋〔2018〕19號》中「透支數額較大」這一檔,理應認定為刑法一百九十六條所規定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惡意透支」,判處有期徒刑並罰款。
  • 如何定義信用卡惡意透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關於修改<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已於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對「信用卡惡意透支」規定了定罪量刑新標準。刑法第196條規定:屬於惡意透支的;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將構成信用卡詐騙罪!
  • 讀懂本文透支超5萬也不會涉刑: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的構成要素
    」、「透支了會不會被判刑」等一系列問題。還有一些朋友一直被催收恐嚇,類似「下午2點前不還錢直接把你拘留!」、「你因惡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詐騙,不還錢就判你」這樣的話語像枷鎖一樣桎梏著債務人的精神。為了讓更多的朋友能輕鬆面對債務,帶著這些問題,我們一起分析一下「惡意透支型」信用卡詐騙的構成要素。
  • 惡意透支信用卡最高判無期;拍居民身份證可選照片了
    兩高:惡意透支信用卡超五萬元入刑 最高可判無期 28日,最高法、最高檢聯合下發《決定》,對惡意透支信用卡詐騙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上調,最高可判無期。根據《決定》,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在五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將被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惡意透支信用卡「數額較大」。
  • 惡意透支信用卡50萬元!建水一男子被抓
    在日常消費中很多人會選擇使用信用卡付款然而有人卻惡意透支信用卡逾期不還庭審現場2015年初,被告人石某將信用卡上的50萬元全部刷卡消費後,申請分期付款。在償還24127.3元後,石某就一直未按期還款。銀行工作人員採用各種方式多次催收,石某以更改聯繫方式、離開建水的方式逃避債務。2020年6月,石某主動到建水縣公安局經偵大隊投案自首。
  • 信用卡欠了十幾萬,會不會被起訴?
    ,但是如果信用卡逾期了十幾萬,會不會被起訴呢?來自安徽的王先生,信用卡欠了十多萬,每個月只能還幾百塊錢,向我們求助,想知道自己是否會被起訴。這個問題很具有代表性,相信大家心中都有這樣的疑惑,如果信用卡逾期會不會被起訴呢?
  • 透支4萬9被判信用卡詐騙!馮某信用卡詐騙(吉林遼源2019)
    戴律師觀點:並非任何證據均可佐證非惡意透支很多朋友在戴律師文章後留言,詢問「佐證並非惡意透支」或「主觀具有償還意向卻不具備償還能力這些事實的方法。馮某信用卡詐騙案件是非常好的一個案例。馮某因為信用卡透支4萬9千餘元被立案,後被判刑拘役5個月。
  • 深度分解:透支超過5萬也不被判信用卡詐騙的十種情況(附判例)
    ;自查關鍵點七:涉嫌信用卡詐騙後的透支數額認定的執法側重《法釋〔2018〕19號》規定: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提起公訴時,應當根據發卡銀行提供的交易明細、分類帳單(透支帳單、還款帳單)等證據材料,結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所提辯解、辯護意見及相關證據材料,審查認定惡意透支的數額;
  • 惡意透支信用卡判多少年?
    編輯:楊琴生活中很多人都會辦理信用卡,但有時候如果不及時還款可能會被認定為惡意透支信用卡,會觸及法律責任,嚴重的還會受到刑事處罰,那什麼情況下才算惡意透支呢,對於惡意透支信用卡的行為會被判多少年?一、如何認定持卡人是惡意透支?
  • 「非法佔有」是區分信用卡惡意和善意透支界限
    以下為發布會直播文字摘要:  中國日報記者:  請問孫檢察長,我們看到這個《解釋》中「惡意透支」有一個明確的規定,實踐中怎樣區分持卡人的「惡意透支」和「善意透支」。還有怎麼樣把握嚴格執法和維護持卡人利益之間的關係?
  • 注意,信用卡這樣惡意透支5萬塊就要坐牢了!
    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了《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決定,以下簡稱解釋。解釋中,就信用卡透支和惡意透支進行了新的解釋。部分新規解讀如下:1、對於惡意透支,2009年司法解釋規定,認定為」數額較大「的是數額在1萬-10萬元;認定為「數額巨大」的是金額在10萬元-100萬元,而認定為「數額特別巨大」的是100萬元以上的。
  • 信用卡到底欠款多少會被起訴?
    信用卡已然成為當前公民消費的主要工具之一,由信用卡產生的一些經濟問題也漸漸暴露出來,有人會因為主觀或者其他的客觀原因沒有及時將信用卡的欠款歸還給銀行,那麼, 信用卡欠款多少會被起訴?其實信用卡的欠款如果是惡意的不管多高金額的錢都可能面臨被起訴。下面來看看具體的內容。信用卡欠款多少會被起訴?
  • 信用卡詐騙罪成立判例:酒店女公關2張卡透支共8萬判緩刑一年
    根據戴律師多年來的執業經驗,這種情況在法律條款上已經涉嫌信用卡詐騙。信用卡本金欠款8萬多已經達到了《法釋〔2018〕19號》中「透支數額較大」這一檔,理應認定為刑法一百九十六條所規定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惡意透支」,判處有期徒刑並罰款。
  • 中學女會計鮑某透支5萬1判信用卡詐騙,獲刑6個月(江蘇新沂)
    《法釋〔2018〕19號》規定:「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經發卡銀行兩次有效催收後超過三個月仍不歸還的」可被判定為惡意透支。如惡意透支本金超過5萬元,且被判定為非法佔有,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犯信用卡詐騙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