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記者柯利華、通訊員方歡、黃磊)「18年終於找到你!」12月4日,在黃岡市公安局打拐專班民警見證下,22歲的劉鑫在被拐18年後,與親生父母相擁而泣,在場的人無不動容。
同日,黃岡警方通報,公安部督辦的「2003.3.28」鄂東南系列拐賣兒童案,經過18年不懈努力,被拐的10名男童已成功找回4名,鎖定犯罪嫌疑人王浩文。至此,該系列拐賣兒童案件宣布告破。
「2002年11月22日,我永遠不能忘記這一天。4歲的小兒子在院子玩沙時,突然不見了,找遍村裡每一個角落,都找不著。這些年,我逢人便問,哪裡有被拐孩子的消息。」劉鑫的親生母親程丹鳳回憶。
2002年至2003年期間,湖北黃岡、黃石、鹹寧和荊州等地先後發生11起拐賣案,涉及3歲至6歲的被拐男童11名,其中一名6歲兒童在陽新縣火車站被找回。上述案件的作案人數、疑犯年齡、作案手段等特徵十分相似。湖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成立鄂東南拐賣兒童系列案專案組併案偵查。2003年3月28日,公安部將該案列為督辦案件。
18年來,案子不破,專案組不撤,警方從沒放棄。今年7月,黃岡市公安局運用網際網路大數據和AI技術,獲得640名疑似人員名單。專班民警兵分6路採集樣本,通過DNA比對,成功確認4名被拐兒童,均集中在廣東省汕頭市。
9月,在廣東警方協助下,黃岡警方對4名被拐賣兒童的養父母逐一調查,對方均表示是從一對四川籍男女手中購買,而賣孩子的理由是「孩子生多了養不活」。一名被拐兒童的養父母手中,留有男子「王維」的一代身份證複印件。專班民警利用科技手段,迅速比對出「王維」的真實身份系王浩文,四川省渠縣人。經過調查,確定系列拐賣大案由王浩文等人所為。
據了解,主犯王浩文因其他拐賣案件,已於2014年被四川警方抓獲。公安部將併案起訴審判,依法從嚴、從重懲治王浩文及其犯罪團夥,並繼續尋找其他被拐兒童。
【來源:湖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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